政務公開 > 財政 > 財政專題 > 2021市級部門決算專題

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分享:
字號: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設立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簡稱市退役軍人局)。市退役軍人局本級包括13個內設處室及軍轉安置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中心2個非獨立核算事業單位。下屬共19家預算單位,包括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本級)和北京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安置事務中心、北京市軍隊轉業幹部培訓中心、北京市軍供站3個直屬事業單位,以及北京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安置事務中心下設的14個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和1個北京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活動中心。

  市退役軍人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退役軍人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退役軍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擬訂本市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市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市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市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落實移交本市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組織落實本市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落實國家關於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承擔全市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負責本市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承擔烈士紀念設施保護事宜,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貫徹落實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本市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市退役軍人局行政編制72人,實有人數70人;事業編制1113人,實有人數784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1107690.07萬元,比上年增加186851.60萬元,增長20.29%。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935998.74萬元,比上年增加175002.69萬元,增長23.00%,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23050.0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7.25%;事業收入362.6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4%;其他收入212585.9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2.71%。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844327.75萬元,比上年增加96660.26萬元,增長12.93%,其中:基本支出414006.8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9.03%;項目支出430317.9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0.97%;經營支出3.0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04%。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826196.41萬元,比上年增加49811.97萬元,增長6.42%。主要原因:2020年7月全市軍休幹部實施持卡就醫,2021年全年醫保費集中結算,醫保費支出相應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42711.2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237.1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40173.5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9.66%;衛生健康支出2300.5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3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237.1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81.23萬元,下降25.51%。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1年度決算237.1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81.23萬元,下降25.51%。主要原因:因疫情影響,部分培訓採用視頻方式開展,培訓費支出下降。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740173.53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23433.24萬元,增長3.2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1年度決算3324.7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34.15萬元,下降6.58%。主要原因:人員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支出減少。

  "退役安置"(款)2021年度決算724714.9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24104.50萬元,增長3.44%。主要原因:中央轉移資金分批下達,退役安置經費增加。

  "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2021年度決算12133.8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437.10萬元,下降3.48%,主要原因: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壓減一般性支出。

  3."衛生健康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2300.5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401.60萬元,下降14.8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1年度決算2300.5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401.60萬元,下降14.86%。主要原因:人員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醫療保險支出減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13145.86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2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6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24.88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350.22萬元減少125.3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38.20萬元減少38.20萬元。主要原因:因新冠疫情影響,當年未開展出國相關工作。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0.0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2.74萬元減少2.66萬元。主要原因:受新冠疫情影響,接待公務交流人數減少,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業務交流和調研指導工作等方面。公務接待3批次,公務接待23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224.8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309.28萬元減少84.4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決算數141.05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數141.05萬元一致。2021年購置(更新)7輛,車均購置費20.15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83.7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68.22萬元減少84.48萬元,主要原因:一是事業單位完成車改,部分車輛不再使用;二是加強成本管控,壓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2.5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2.8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0.71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7.71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50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56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592.69萬元,比上年增加322.75萬元,主要原因:市軍供站辦公用房支出原由市軍供站及市復退軍人服務中心共同承擔,資金來源包含財政撥款及自有資金,2021年按照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市復退軍人服務中心更名為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綜合事務中心並調整辦公場所,市軍供站辦公用房支出全部納入財政撥款保障,日常公用經費支出相應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7195.5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717.4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205.76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4272.3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6301.0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7.5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201.0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2.28%。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180台,4183.19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1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2849.95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9.衛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