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財政 > 財政專題 > 2021市級部門決算專題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分享:
字號: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1.機構設置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京發〔2018〕31號)設立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加挂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通知(京辦字〔2019〕32號)等,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內設35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法制處、執法協作處、登記註冊處、市場監督管理一處、市場監督管理二處、企業信用建設與管理處、廣告監督管理處、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處、消費者權益保護處、公平競爭處(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工作辦公室)、品質發展處、産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計量處、標準化處、認證監督管理處(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處)、食品藥品安全協調處(市食安委辦秘書處)、食品生産安全監督管理處、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處、食品市場安全監督管理處、餐飲服務安全監督管理處、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處、應急管理處(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處)、宣傳處、科技與財務處、審計處、人事教育處、黨建工作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辦公室)、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行政審批協調處。除市市場監管局機關本級外,下屬14個預算單位和3個經費自理單位納入2021年部門決算,分別是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機場分局、北京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總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幹部學校、北京工商經濟資訊中心、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指導服務中心、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檔案管理中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標準化研究院、北京市産品品質監督檢驗院、北京市特種設備檢測中心、北京市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北京市計量檢測科學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檢驗所),以及華北國家計量測試中心、北京市標準化交流服務中心和北京中關村檢測認證中心。

  2.主要職責

  (1)負責本市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有關規劃、戰略、標準並組織實施,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負責本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授權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委託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資訊公示和共用機制,依法公示和共用有關資訊,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3)負責組織和指導本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4)負責本市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承擔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授權的反壟斷執法工作。

  (5)負責監督管理本市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查處無照生産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産經營行為。指導北京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承擔北京市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6)負責本市宏觀品質管理。擬訂並實施品質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品質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品質監理制度,組織重大品質事故調查,統一實施缺陷産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産品防偽工作。

  (7)負責本市産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産品品質安全風險監控、地方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品質分級制度、品質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産品生産許可管理。負責纖維品質監督工作。

  (8)負責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相關標準的執行情況。

  (9)負責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資訊直報制度。承擔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10)負責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産、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産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註冊、備案和監督管理。

  (11)負責統一管理本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12)負責統一管理本市標準化工作。制定標準化工作規劃、計劃,組織制定、實施地方標準,並對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13)負責統一管理本市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14)根據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授權,依法組織對本市認證活動實施監督。

  (15)負責本市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16)管理市藥監局。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單位行政編制772人,實有人數689人;事業編制961人,實有人數816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158358.92萬元,比上年減少9298.03萬元,下降5.55%。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34578.78萬元,比上年減少4271.67萬元,下降3.08%,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6864.4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64.55%;事業收入109.8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8%;經營收入46894.8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34.85%;其他收入709.6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52%。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34892.05萬元,比上年減少6101.52萬元,下降4.33%,其中:基本支出54785.1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0.61%;項目支出39627.8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9.38%;經營支出40479.0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0.01%。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90709.18萬元,比上年減少9613.79萬元,下降9.58%。主要原因是各單位落實過"緊日子"要求,積極應對疫情對財政收支平衡的影響,堅持厲行節約,壓減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0138.7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1484.9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9.31%;教育支出294.2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33%;科學技術支出8017.3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8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444.6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15%;衛生健康支出3763.2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17%;城鄉社區支出134.3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71484.9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558.89萬元,下降3.46%。其中:

  "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下同)2021年度決算71484.9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558.89萬元,下降3.46%。主要原因一是在職統發人員經費全年實際支出數較年初預算有所減少;二是將已完成項目形成的凈結余及預計到年底無法形成支出的經費結余交回。

  2、"教育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294.2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45.7萬元,下降33.12%。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1年度決算294.2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45.7萬元,下降33.1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壓減培訓等一般性支出,同時採取視頻、網路等方式進行培訓相應減少培訓費支出。

  3、"科學技術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8017.3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136.51萬元,增長1.73%。其中:

  "應用研究"(款)2021年度決算8017.3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136.51萬元,增長1.73%。主要原因是增加科研單位在職人員基本經費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6444.6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79.57萬元,增長1.25%。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1年度決算6265.9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99.16萬元,下降1.56%。主要原因是與年初預算相比,實際繳納的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單位繳費支出有所減少。

  "撫恤"(款)2021年度決算178.73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178.73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去世人員撫恤金因無法預測故不納入年初預算,年度執行中按實際發生金額調整預算。

  5、"衛生健康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3763.2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36.69萬元,下降5.92%。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1年度決算3763.2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36.69萬元,下降5.92%。主要原因是部分單位將預計到年底形成的醫療保險繳費結余交回。

  6、"城鄉社區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34.33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134.33萬元,增長100%。。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21年度決算134.33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134.33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北京市企業開辦e窗通網上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尾款支出,該項資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54417.31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2個行政單位、5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92.54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98.99萬元減少206.4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0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53萬元減少153萬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2021年度全面取消因公出國(境)團組出訪任務。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0.1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3.52萬元減少3.36萬元。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響,公務接待事項大幅度減少;二是落實廉潔自律和厲行節約相關規定,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規模和標準,進一步壓縮公務接待支出。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省市場監管局對口業務交流調研等方面。公務接待6批次,公務接待46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92.3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42.47萬元減少50.0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決算數26.38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數26.38萬元一致。2021年更新2輛,車均購置費13.19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66.0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16.09萬元減少50.09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減少公務活動出行,同時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壓縮公車運維支出。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2.8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5.6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8.00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9.45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92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72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3663.92萬元,比上年減少543.3萬元,減少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堅持厲行節約,壓減一般性公用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4381.5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1166.5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1406.21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1808.7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8477.8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5.79%,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682.9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3.31%。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190台,3912.8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363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02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28872.57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8.教育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務支出。

  9.科學技術支出:指政府科學技術方面的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指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11.衛生健康支出:指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2.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指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方面(包括工商管理、品質技術監督、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