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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審計局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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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1983年6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有關國家實行審計監督的規定成立北京市審計局。目前,北京市審計局內設機構及其他機構20個、派出局20個,設有行政事業分局等9個直屬分局及電腦中心等5個事業單位。局所屬5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審計局本級、北京市審計局本級事業、機關服務中心、宣傳教育中心、審計數據中心。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北京市審計局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在市委、市政府和審計署的領導下,負責北京市的審計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主管全市審計工作。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及本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各部門(含所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區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全市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級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産、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審計署授權審計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及其他審計事項;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按規定對局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

  指導和監督本市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依法組織審計市屬單位的境外資産、負債和損益。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審計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313人,專項事業編制460人,實有人數509人;事業編制98人,實有人數47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27245.56萬元,比上年增加1068.52萬元,增長4.08%。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7061.26萬元,比上年增加1068.14萬元,增長4.11%,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7038.8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2%;其他收入22.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8%。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5592.44萬元,比上年減少278.24萬元,下降1.08%,其中:基本支出21529.1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4.12%;項目支出4063.2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5.88%。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7038.86萬元,比上年增加1055.35萬元,增長4.06%。主要原因:職工社會保障繳費支出較上年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536.8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1479.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4.11%;教育支出64.3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06.9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64%;衛生健康支出1786.4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21479.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987.94萬元,下降4.4%。其中:

  "審計事務"(款)2021年度決算21479.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987.94萬元,下降4.4%。主要原因:一是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非重點、非剛性一般性支出;二是受疫情影響,部分審計項目主要開展非現場工作或壓縮現場審計時間,使經費支出有所減少。

  2."教育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64.3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63.39萬元,下降49.62%。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1年度決算64.3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63.39萬元,下降49.62%。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改變了培訓方式,使培訓費用有所減少。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2206.9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88.9萬元,下降7.8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1年度決算2206.9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88.9萬元,下降7.88%。主要原因:人員變動,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有所減少。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786.43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99.32萬元,下降10.04%。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1年度決算1786.43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99.32萬元,下降10.04%。主要原因:人員變動,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有所減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1529.16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3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9.61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50.33萬元減少240.7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202.95萬元減少202.95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未發生因公出國(境)費用。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0.1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4.05萬元減少3.91萬元。主要原因:一是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堅持厲行節約原則;二是受疫情影響,減少了接待次數。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協助開展調研工作交流。公務接待2批次,公務接待14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9.4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43.33萬元減少33.8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決算數0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9.4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43.33萬元減少33.86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堅持厲行節約原則,嚴格控制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用。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9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39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7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56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194.29萬元,比上年減少48.27萬元,減少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非重點、非剛性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494.6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9.0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485.5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926.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7.2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054.3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2.2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17台,359.0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5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2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777.16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作,開展審計事務等活動的支出。

  8.教育支出(類):指為完善審計幹部隊伍知識結構,提高審計人員業務素質和依法審計能力發生的各種教育培訓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指用於統一管理的離退休人員的支出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職業年金繳費支出。

  10.衛生健康支出(類):指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障等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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