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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醫療保障局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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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于2018年11月30日正式成立,為市政府直屬機構,內設7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規劃財務和法規處、待遇保障處、醫藥服務管理處、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處、基金監管處、機關黨委(人事處)。直屬機構3個,分別為:北京市醫療保障執法總隊、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北京市醫藥集中採購服務中心。決算編制單位2個,分別為:北京市醫療保障局(本級)和北京市醫藥集中採購服務中心。

  部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本市醫療保障制度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2.負責本市醫療保障基金支付預算、管理及撥付工作。

  3.擬訂本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準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負責制定本市公費醫療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中央在京機構公費醫療審核報銷工作。負責本市離休幹部醫療費用統籌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本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4.組織制定本市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承擔本市醫保目錄準入談判、確定等相關工作。

  5.組織制定本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價格資訊監測和資訊發佈制度。

  6.制定本市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本市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臺建設。

  7.負責本市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資訊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8.負責本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本市異地就醫管理、費用結算政策和平臺建設。建立健全本市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95人,實有人數88人;事業編制162人,實有人數148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109326.30萬元,比上年增加5417.95萬元,增長5.2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04610.20萬元,比上年增加6124.29萬元,增長6.22%,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04608.4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98%;其他收入1.7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2%。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07059.14萬元,比上年增加9503.87萬元,增長9.74%,其中:基本支出7175.5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70%;項目支出99883.5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3.3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09236.08萬元,比上年增加5417.92萬元,增長5.22%。主要原因:①機構未滿編,招聘錄用增加人員增加了基本經費;②落實中央提升醫療服務能力等政策,中央轉移支付資金增加;③落實北京市相關政策,預算安排的信息化資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6970.56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6624.4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19%;衛生健康支出100346.1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3.8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6624.4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7.46萬元,下降0.26%。其中:

  “普通教育”(款)2021年度決算658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0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持平。

  “進修及培訓”(款)2021年度決算42.4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7.46萬元,下降29.16%。主要原因:落實防疫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增加線上視頻形式培訓,減少線下集中培訓次數,壓縮培訓費支出。

  2、“衛生健康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00346.1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351.92萬元,增長0.35%。其中:

  “醫療保障管理事務”(款)2021年度決算28849.6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163.84萬元,下降3.88%。主要原因:①結合實際情況開展工作,嚴格按照預算批復執行,形成結余資金。②年中追加項目未執行完畢結轉次年使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7170.58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4.55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83.18萬元減少78.6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59.4萬元減少59.4萬元。主要原因:我局落實防疫政策,未能按計劃安排出國,經費全部壓減。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0.1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2.38萬元減少2.28萬元。主要原因:我局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減少了公務接待支出。2021年公務接待費用於接待醫保系統內公務活動的餐費。公務接待1批次,公務接待1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4.4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21.40萬元減少16.9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2021年沒有購置公務用車預算安排。2021年購置(更新)0輛,車均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4.4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21.40萬元減少16.95萬元,主要原因:落實防疫政策,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合理安排公務用車使用,公車使用次數減少。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4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5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7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70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8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56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352.28萬元,比上年增加87.67萬元,增加原因:機構未滿編,招聘錄用增加人員,機關運作經費支出較上年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4243.7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79.0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3764.6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535.8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3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161.0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7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8台,150.01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7907.39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

  8.衛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報告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報告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自評表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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