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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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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部門機構:根據北京市政法委、北京市編辦、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印發的《北京市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方案》(京政法發[2019]8號),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內設8個部室,分別為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政治部(機關黨委)、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和第六檢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

  部門職責:對北京鐵路公安處提請批准逮捕、移送審查起訴的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批准逮捕、提起公訴;依法對北京鐵路公安局北京公安處的立案活動、偵查活動進行監督;依法對海澱區人民法院審理鐵路專門管轄刑事、民事案件的訴訟活動進行監督;依法對北京網際網路法院的審判和執行活動及有關生效判決和裁定進行監督;辦理全市範圍內應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網際網路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辦理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北京鐵路辦事處管轄範圍內涉及的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辦理上級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的其他案件。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64人,實有人數57人;事業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2725.85萬元,比上年增加43.69萬元,增長1.63%。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724.60萬元,比上年增加43.21萬元,增長1.61%,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723.8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7%;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0.7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3%。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665.60萬元,比上年增加64.45萬元,增長2.48%,其中:基本支出2461.4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2.34%;項目支出204.1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66%;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723.85萬元,比上年增加42,94萬元,增長1.60%。主要原因:在職人員增加,經費支出增長。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665.6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299.9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6.28%;教育支出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1.8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20%;衛生健康支出173.9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5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2299.9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49.21萬元,下降2.09%。其中:

  “檢察”(款)2021年度決算2299.9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49.21萬元,下降2.09%。主要原因:厲行勤儉節約,壓實預算執行。

  2、“教育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98萬元,下降100%。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1年度決算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98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單位取消本年度培訓安排。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91.8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5.05萬元,下降7.2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1年度決算191.8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5.05萬元,下降7.28%。主要原因:年度內單位人員退休,在職人員養老保障支出減少。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73.90萬元,比2021年年初減少51.88萬元,下降22.9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1年度決算173.90萬元,比2021年年初減少173.90萬元,下降22.98%。主要原因:醫療保險費率降低,在職人員醫療保障支出減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1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461.48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3.23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3.35萬元減少0.1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數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0.12萬元減少0.12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單位本年度未發生接待事項。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13.23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數持平。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決算數0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無公務用車更新購置工作,2021年購置(更新)0輛,車均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13.23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數持平。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3.69萬元,公務用車維修6.1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07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34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9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47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73.34萬元,比上年增加6.10萬元,增加原因:辦公樓部分設備老舊,維修保養支出增多。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2.7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0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1.7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4.0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5.95%,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4.0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10台,其中有1台待報廢車輛,正在履行處置手續,實有車輛9台,161.94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67.92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公共安全支出:反應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反應政府教育事業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應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10:衛生健康支出:反應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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