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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網際網路法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網際網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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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通過的《關於增設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廣州網際網路法院的方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同意撤銷北京鐵路運輸法院設立北京網際網路法院的批復》(法〔2018〕177號)和十二屆市委常委會第80次會議精神,設立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按照區人民法院級次單獨設置。設置內設機構8個,包括政治處(機關黨委)、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綜合審判一庭、綜合審判二庭、綜合審判三庭、執行局、綜合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網際網路法院審理案件司法解釋的規定,北京網際網路法院集中管轄北京市轄區應當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網路購物合同、網際網路金融借款合同、著作權權屬及侵權糾紛等十一類涉網際網路第一審民事、商事、知識産權、行政案件。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130人,實有人數124人;事業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16714.01萬元,比上年減少5770.3萬元,下降25.66%。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3724.86萬元,比上年減少3523.59萬元,下降20.43%,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3720.8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7%;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事業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經營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其他收入4.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3%。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3976.60萬元,比上年減少4832.88萬元,下降25.69%,其中:基本支出6570.2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7.01%;項目支出7406.3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2.99%;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經營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4233.51萬元,比上年減少4235.54萬元,下降22.93%。主要原因: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是新成立法院,行政人員增加,人員經費支出增加。信息化建設項目二期款已在2020年完成,項目經費支出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713.36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12959.8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4.50%;教育支出0.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86.5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82%;衛生健康支出366.9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6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2021年度決算12959.8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415.72萬元,增長3.31%。其中:

  "法院"2021年度決算12959.8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161.30萬元,增長3.31%。主要原因: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新錄用行政人員增加,人員經費支出增加。信息化建設項目二期款已在2020年完成,項目經費支出減少,裝修改造項目資金由上年結轉今年繼續使用。

  2、"教育支出"2021年度決算0.0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0.29萬元,下降100.00%。其中:

  "進修及培訓"2021年度決算0.0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0.29萬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2021年受疫情影響,培訓工作減少,經費降低。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1年度決算386.5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12.37萬元,下降22.52%。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1年度決算386.5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92.37萬元,下降19.29%。主要原因:2021年行政編人員增加數小于預計數,經費支出減少。

  "撫恤"2021年度決算0.0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0.00萬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年度內無人員犧牲病故。

  4、"衛生健康支出"2021年度決算366.9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3.02萬元,下降5.90%,其中: 

  "行政單位醫療"2021年度決算366.9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3.02萬元,下降5.90%,主要原因:因受疫情影響,國家減免了部分醫療保險的經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6570.20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5.39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43.14萬元減少17.7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00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財物統管後,因公出國(境)費用統一安排在市高級法院。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0.0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5.50萬元減少5.50元。主要原因:2021年因疫情等原因我院無公務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25.3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37.64萬元減少12.2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用2021年決算數和預算數均為0萬元,2021年無車輛購置計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決算數25.3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37.64萬元減少12.25萬元,主要原因:2021年因疫情等原我院公務用車較少,車輛維修保養支出減少。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8.5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3.7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85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32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6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59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441.66萬元,比上年增加175.36萬元,增加原因:2021年度人員較上年增加,相對應公用經費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843.4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66.3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377.0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074.4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2.95%,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83.7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4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16台,278.5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9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2187.37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法院"款: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8.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法院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9.教育支出:反映法院教育事務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法院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11.衛生健康支出:反映法院在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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