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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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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北京市東城區機構編制委員會東編辦【2014】3號設立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內設13個部門。所屬事業部門1個: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部門設置:部門機構設置13個部門。業務部門為9個,分別為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知識産權審判庭)、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執行局、天壇人民法庭;審判輔助部門2個: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隊;綜合行政部門2個:綜合辦公室、政治部(機關黨委 機關紀委)。

  部門職責:充分履行審判職能,深入落實和推進司法改革,著力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各項工作不斷發展進步,為首都和東城區的和諧穩定發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362人,實有人數338人;事業編制33人,實有人數31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21814.35萬元,比上年減少804.86萬元,下降3.56%。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1402.61萬元,比上年減少710.17萬元,下降3.21%,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1371.6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86%;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事業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經營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其他收入30.9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14%。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0854.85萬元,比上年減少527.45萬元,下降2.47%,其中:基本支出18391.5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8.19%;項目支出2463.2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1.81%;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經營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1760.38萬元,比上年減少567.47萬元,下降2.54%。主要原因:厲行勤儉節約政策,支出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0812.31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17996.3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6.47%;教育支出4.6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64.6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04%;衛生健康支出1346.6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47%。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7996.3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408.27萬元,下降7.26%。其中:

  "法院"(款)2021年度決算17996.3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408.27萬元,下降7.26%。主要原因:厲行勤儉節約政策,由於疫情影響,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減少。

  2、"教育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4.60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1年度決算4.60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我院2021年無增加培訓計劃。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464.6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82.56萬元,下降11.0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1年度決算1400.7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79.94萬元,減少11.38%。主要原因:我院2021年退休人員人數減少。

  "撫恤(款)2021年度決算63.8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62萬元,減少3.93%。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346.6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77.70萬元,減少17.1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1年度決算1346.6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77.70萬元,減少17.10%。主要原因:我院2021年在職人員數比預計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1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00萬元。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8391.57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54.39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99.50萬元減少145.1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00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數0.0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經費統一安排在市高級法院本級;2021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0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5.5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9.50萬元減少4.00萬元。主要原因:我院全面貫徹厲行勤儉節約政策,減少公務接待;另一方面由於疫情原因接待人員減少。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案件審理、案件審判、審判工作經驗交流過程中涉及的國內接待工作。公務接待577批次,公務接待2408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48.8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90.00萬元減少141.1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決算數0.00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數0.0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我院2021年無增加購置公務用車計劃,2021年購置(更新)0輛,車均購置費0.0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48.8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90.00萬元減少141.11萬元,主要原因:一方面堅持厲行勤儉節約,另一方面受疫情影響減少了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5.7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1.6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49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7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66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311.70萬元,比上年減少411.98萬元,減少原因:堅持厲行勤儉節約,由於疫情原因減少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713.4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3.9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699.4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171.9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8.4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975.5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6.94%。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76台,1432.94萬元,其中有2輛車的報廢程式未完結;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8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217.47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公共安全支出:是指反映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裝警察部隊、公安、國家安全、檢察、法院、司法支出等。

  8.教育支出:是指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不包括離退休教師經費支出),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務、普通教育、進修及培訓、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其他教育支出等。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殘疾人事業、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其他生活救濟、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等。

  10.衛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衛生健康管理事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計劃生育事務、行政事業單位醫療、財政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醫療救助、優撫對象醫療、醫療保障管理事務支出等。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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