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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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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性質為行政單位。

  主要職責是負責審理轄區內各類一審案件,負責北京市涉及陸生野生動植物一審刑事案件,犯罪地在西城、房山、大興、昌平轄區的外國人犯罪案件,以及西城、大興轄區內的知識産權案件。

  西城法院內設機構13個,其中審判業務機構10個,非審判業務機構3個(政治部、綜合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另有派出法庭1個(金融街人民法庭),事業單位1個(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綜合事務中心)。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467人,實有人數433人;事業編制33人,實有人數27人;年末其他人員216人(聘用制法警、聘用制法官助理、聘用制書記員)。

  離退休人員184人,其中:離休4人,退休180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33,378.79萬元,比上年減少474.70萬元,下降1.40%。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33,324.69萬元,比上年減少528.55 萬元,下降1.56%,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3,324.6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00%;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事業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經營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其他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32,373.79萬元,比上年減少1,196.30萬元,下降3.56%,其中:基本支出24,716.4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6.35%;項目支出7,657.3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3.65%;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經營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3,372.71萬元,比上年增加171.28萬元,增長0.52%。主要原因:編內人員常規晉級晉檔且本年度聘用制人員有所增加,因此人員經費預算略有增長。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2,373.7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28,815.4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9.0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27.3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64%;衛生健康支出1,730.9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3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2021年度決算28,815.4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496.57萬元,增長1.75%。其中:

  "法院"2021年度決算28,815.4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496.57萬元,增長1.75%。主要原因:根據我院審判執行工作實際需求,在年中追加了部分人員經費及審判區租金缺口。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1年度決算1,827.3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331.30萬元,下降15.35%。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1年度決算1,827.3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81.30萬元,下降13.34%。主要原因:本年度在編實有人數減少,實際發生的相應支出減少。

  "撫恤"2021年度決算0.0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50.00萬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本年度未發生人員身故需支付撫恤金情形。

  3、"衛生健康支出"2021年度決算1,730.9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575.05萬元,下降24.94%。主要原因:本年度在編實有人數減少,實際發生的相應支出減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1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00萬元。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4,716.40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84.61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12.83萬元減少128.2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00萬元,與2020年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財物統一上劃市級統管,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高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0.0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4.66萬元減少14.66萬元。主要原因:2021年,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嚴峻,各地反覆出現零星散發和局部爆發的情況。我院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嚴格控制外地法院到院參觀交流,本地法院及相關單位來訪自行解決用餐問題,因此未産生公務接待費用。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84.6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98.17萬元減少113.5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決算數29.8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29.91萬元減少0.05萬元。主要原因:實際採購時車輛價格和市政採網站公示價格略有下調,故車輛購置更新預算有部分結余,結余已于2021年末交回市財政。2021年購置囚車1輛,車均購置費29.86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54.7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68.26萬元減少113.50萬元,主要原因:我院嚴格按照有關要求減少公務用車並壓減相應維護經費,及時消化加油卡結余,年中及時交回年底前預計難以形成支出的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0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3.8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8.57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2.30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81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68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3,703.70萬元,比上年增加217.69萬元,增加原因:我院多處辦公區大樓使用年限超過十年,樓宇老化較為嚴重,本年度維修維保費用較上年度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190.9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18.6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194.73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777.5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229.0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9.8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392.6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3.64%。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81台,1,626.15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3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790.00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法院"經費: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8. 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9.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10. 衛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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