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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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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是中共北京市委領導的由全市各文藝家協會、各區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市屬的産業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組成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文藝家的橋梁和紐帶。

  北京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內設6個部室和機關黨委(工會)、13個藝術門類協會以及研究部、機關服務中心2個事業單位;下設5個二級預算單位,即北京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資訊中心、北京老舍文學院、北京文學月刊社、北京紀事雜誌社以及東方少年雜誌社。

  部門主要職責:

  1.貫徹黨的文藝方針政策,充分發揮黨和政府聯繫文藝界的橋梁和紐帶作用;負責對所屬各文藝家協會的聯絡、協調、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各區、縣文聯及市屬的産業文聯的聯絡、協調、服務和業務指導工作;團結全市文學藝術家和文藝工作者,反映和聽取文藝界的情況和意見。

  2.組織召開北京市文學藝術界代表大會,理事會和主席團會議。

  3.組織團體會員文藝創作和評論、學術交流、人才培訓和調研工作,推動文藝理論研究和評論工作的開展;組織召開全市文聯繫統的學術研討會議。

  4.負責市文聯繫統優秀創作、表演等文藝獎項的表彰獎勵和推薦工作、推動文學藝術的思想水準和藝術品質的提高。

  5.興辦為文藝事業發展服務的文化産業,負責所屬文藝報刊社和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所屬文化藝術社會團體進行監督管理。

  6.協同有關部門組織中外文藝界的國際、國內文化交流活動,開展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文化交流。

  7.依法維護團體會員和文學藝術家及文藝工作者的知識産權等合法權益。

  8.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76人,實有人數73人;事業編制93人,實有人數58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23,102.15萬元,比上年增加2,462.46萬元,增長11.93%。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0,691.52萬元,比上年增加2,744.62萬元,增長15.29%,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0,191.0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7.58%;事業收入216.6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5%;其他收入283.8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37%。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9,186.88萬元,比上年增加698.20萬元,增長3.78%,其中:基本支出5,779.8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0.12%;項目支出13,407.0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9.88%。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0,517.60萬元,比上年增加1,899.98萬元,增長10.21%。主要原因:年度預算中安排北京市文聯藝術創作展示空間優化項目等預算項目。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862.91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656.2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67%;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16,991.5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5.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5.0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20%。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2021年度決算656.2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78.20萬元,下降21.36%。其中:

  "進修及培訓"2021年度決算656.2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78.20萬元,下降21.36%。主要原因:受新冠疫情影響,精簡培訓活動。

  2、"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2021年度決算16,991.5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309.48萬元,下降1.79%。其中:

  "文化和旅遊"2021年度決算16,991.5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309.48萬元,下降1.79%。主要原因:精簡辦活動,嚴格控制活動成本。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1年度決算215.0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3.67萬元,下降5.9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1年度決算215.0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3.67萬元,下降5.98%。主要原因:離退休人員有減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5,697.42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北京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本級和北京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資訊中心、北京老舍文學院2個所屬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8.48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48.33萬元減少119.8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0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99.76萬元減少99.76萬元。主要原因:受全球新冠疫情影響,相關出國活動未開展;2021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0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0.0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4.76萬元減少4.76萬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轉變工作作風的有關要求,嚴格控制支出。公務接待0批次,公務接待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28.4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43.81萬元減少15.3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決算數16.71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數一致。主要原因:按年初預算支出,2021年購置(更新)1輛,車均購置費16.71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11.7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27.10萬元減少15.33萬元,主要原因:加強了公務用車管理,車輛使用頻次及維修支出減少。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6.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0.0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06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3.71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1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07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703.10萬元,比上年減少56.28萬元,減少原因:堅持厲行節約,進一步壓減了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6,548.4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5.3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1,993.63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4,519.4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153.7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3.4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487.6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3.2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14台,277.28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3,986.22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

  8.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遊、文物、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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