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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歸國華僑聯合會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市歸國華僑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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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關於北京市歸國華僑聯合會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京辦發〔2002〕13號)和《北京市僑聯改革方案》,北京市僑聯內設辦公室、組織和人才工作部(黨建工作部)、海外聯誼部、文化交流部和社會工作部。下屬單位北京市華僑服務中心,是全額撥款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北京市歸國華僑聯合會(簡稱北京市僑聯)是中國共産黨領導下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橋梁和紐帶,是團結服務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群眾組織。僑聯組織的立會宗旨是“以人為本,為僑服務”,具有群眾性、民間性、涉外性、統戰性的四個基本特徵。新時期僑聯工作的時代主題是“緊緊圍繞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創新發展的工作方針是“堅持國內海外工作並重、老僑新僑工作並重,積極拓展海外工作和新僑工作”,目標任務是“充分發揮凝聚僑心、匯聚僑智、發揮僑力、維護僑益的獨特作用,最大限度把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團結起來,最大限度把他們的積極性調動起來,最大限度把他們促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獨特優勢發揮出來,形成海內外中華兒女為共圓中國夢團結奮鬥的磅薄力量”。六項基本職能分別是服務經濟發展、依法維護僑益、拓展海外聯誼、積極參政議政、弘揚中華文化、參與社會建設。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35人,實有人數31人;事業編制9人,實有人數9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2194.29萬元,比上年增加42.35萬元,增長1.97%。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184.01萬元,比上年增加32.48萬元,增長1.51%,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137.8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7.89%;其他收入46.1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11%。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007.44萬元,比上年增加7.76萬元,增長0.39%,其中:基本支出1594.8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9.45%;項目支出412.6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0.55%。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147.67萬元,比上年增加43.63萬元,增長20.74%。主要原因:因人員增加,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有所增長。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961.41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50.7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4.16%;教育支出7.0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0.3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2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10.26%;衛生健康支出102.3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5.2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650.7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39.52萬元,下降7.79%。其中:

  “群眾團體事務”(款)2021年度決算1650.7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39.52萬元,下降7.79%。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壓減一般性支出。

  2.“教育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7.0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1.43萬元,減少61.85%。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1年度決算7.0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1.43萬元,減少61.85%。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壓縮培訓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201.2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9.63萬元,下降4.5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1年度決算201.2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9.63萬元,下降4.57%。主要原因: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有所變化。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02.3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5.74萬元,減少5.3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1年度決算102.3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5.74萬元,減少5.31%,主要原因:職工醫療保險繳納比例變化。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594.79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4.07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95.13萬元減少91.0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89.10萬元減少89.10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全年無出訪團組。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0.0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0.33萬元減少0.26萬元。主要原因:嚴格執行國內公務接待相關規定,厲行節約,嚴控公務接待支出。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兄弟省市僑聯交流學習、洽談項目。公務接待1批次,公務接待7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5.7萬元減少1.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決算數0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5.7萬元減少1.7萬元,主要原因:強化公務用車管理,進一步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2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48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02.31萬元,比上年增加19.86萬元,增加原因:人員增加,日常公用經費有所增長。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24.9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6.1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08.8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8.7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8.0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8.7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8.08%。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4台,71.99萬元;無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無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75.33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10.衛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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