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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台灣同胞聯誼會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市台灣同胞聯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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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台灣同胞聯誼會是中共北京市委領導下和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指導下的北京台灣同胞愛國群眾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臺胞的橋梁和紐帶。其機關主要職責是:

  (1)幫助在京台灣鄉親了解政府的方針政策,鼓勵鄉親勤奮學習、努力工作,為北京市的建設和祖國的統一大業多做貢獻;了解和反映本市臺胞有關工作、學習、生活和返鄉探親等方面的意見和要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按政策妥善解決存在的問題。(2)團結和聯絡島內、海外的台灣同胞,向他們介紹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和祖國大陸的情況,向政府反映他們的願望和建議,促進京臺兩地的交流交往,促進兩岸同胞的相互了解和溝通;協助臺商來北京投資、開店、設廠,以促進首都經濟繁榮。(3)對前來北京探親、訪友、旅遊、求學、就醫、定居、尋人的台灣同胞,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服務工作。

  北京市臺連線關內設機構四個,分別為辦公室、臺胞部、聯絡部、宣傳部,下屬一個事業單位—北京市臺胞交流服務中心。

  北京市臺胞交流服務中心主要職責是:在市臺聯領導下,管理、使用北京台灣會館,為中央和北京市的涉臺單位服務,為兩岸文教、經貿等各方面交流提供服務,組織接待兩岸交流訪問團體和個人,開展在京臺胞、島內和海外臺胞、各省市臺胞之間的聯誼活動,舉辦兩岸交流論壇、展覽展示活動等。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24人,工勤編制3人,實有人數25人;事業編制10人,實有人數10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2677.26萬元,比上年增加235.46萬元,增長9.64%。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677.26萬元,比上年增加235.46萬元,增長9.64%,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676.8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8%;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0.4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2%。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251.57萬元,比上年增加142.41萬元,增長6.75%,其中:基本支出1751.1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7.77%;項目支出500.4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2.2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676.83萬元,比上年增加235.5萬元,增長9.65%。主要原因:由於人員正常晉級晉檔以及職工人數增加,導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251.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38.7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0.56%;教育支出1.0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8.6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7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2.9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6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21年度決算2038.7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380.99萬元,下降15.74%。其中:

  “行政運作”2021年度決算855.1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4.09萬元,下降1.62%。主要原因:主要是由於厲行節約,縮減支出。

  “事業運作”2021年度決算683.2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0.72萬元,下降1.54%。主要原因:主要是由於厲行節約,縮減支出。

  “其他群眾團體事務”2021年度決算500.4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356.18萬元,下降41.58%。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部分項目無法開展。

  2、“教育支出”2021年度決算1.0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66萬元,下降71.89%。其中:

  “進修及培訓”2021年度決算1.0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66萬元,下降71.89%。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部分培訓項目無法開展。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1年度決算128.6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4.3萬元,下降15.89%。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1年度決算128.6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4.3萬元,下降15.89%。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養老保險需求安排支出。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21年度決算82.9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40.3萬元,下降32.69%。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21年度決算82.9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40.3萬元,下降32.69%。主要原因:根據離退休人員及養老保險等實際需求及變化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1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750.95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0.45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54.14萬元減少23.6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23萬元減少23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無法赴臺開展活動。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0.0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0.67萬元減少0.6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部分交流參訪活動未開展。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各省市臺聯交流參訪。公務接待1批次,公務接待7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30.3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30.47萬元減少0.0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決算數24.07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數持平。2021年購置1輛,車均購置費24.07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6.3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6.4萬元減少0.09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嚴控三公經費支出,壓縮單位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用。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0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0.52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51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5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26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96.5萬元,比上年增加26.23萬元,增加原因:人員增加,相應日常公用經費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31.7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58.3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73.4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27.3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8.09%,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08.1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9.8%。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5台,115.42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33.82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10.衛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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