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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婦女聯合會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市婦女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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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婦女聯合會(以下簡稱“市婦聯”)成立於1949年11月,?是中共北京市委領導下的北京市各族各界婦女的群眾團體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繫婦女群眾的橋梁和紐帶。2017年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婦聯改革方案>的通知》(京辦發[2016]53號)、《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同意調整市婦連線關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函》(京編辦行[2017]179號),對市婦連線關內設機構及職責進行了調整。

  市婦聯內設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聯絡部、基層組織建設部、婦女發展部、權益部、家庭兒童部、社會工作部9個部室和機關黨委(黨建工作部),北京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婦聯。

  市婦聯繫統2021年決算匯總單位共6家,其中,行政單位1家:北京市婦女聯合會本級行政;事業單位5家:北京市婦女兒童服務中心、北京市婦女國際交流中心、北京市婦女發展研究中心、北京市三八服務中心、北京市婦女幹部學校。其中北京市婦女發展研究中心是由原北京市婦聯資訊中心和北京婦女研究中心整合組建而成,于2021年3月經市委編辦《關於北京市婦女聯合會所屬事業單位改革有關事項的批復》(京編委﹝2021﹞26號)批復成立;北京市婦女兒童服務中心是由原北京市婦女兒童社會服務中心和北京市三八服務中心整合組建而成,于2021年3月經北京市編委(京編委﹝2021﹞26號)批復成立。

  市婦聯的基本職能是代表和維護婦女權益,促進男女平等。具體職責如下:

  (1)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團結教育首都各族各界婦女以及各類婦女組織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本市的有關規定,同黨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保持高度一致。

  (2)緊密圍繞市委和市政府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團結、動員全市婦女群眾投身改革開放和首都的兩個文明建設,積極促進首都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3)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的思想、教育、引導婦女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弘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積極開展對婦女的教育培訓,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4)代表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關注並加強研究涉及婦女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對策建議;參與研究制定有關婦女兒童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5)堅持為婦女兒童服務、為基層服務,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繫,協調推動全社會為婦女兒童辦實事。

  (6)負責指導市婦連線關所屬事業單位及女性團體的工作。

  (7)指導各區婦聯依據《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和婦女代表大會的任務,開展婦女兒童工作;聯繫團體會員並給予工作指導。

  (8)加強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及海外僑胞婦女的聯誼;拓展同世界各國婦女和婦女組織的友好交往,增進了解和友誼,開展國際合作。

  (9)承擔北京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0)研究提出全市婦女組織參與社會建設的規劃、計劃和政策、文件;統籌協調婦聯繫統“樞紐型”社會組織建設;負責婦女兒童類社會組織業務審查和日常聯繫、服務和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各區、各有關單位開展婦女社會組織組建工作。

  (11)組織指導推動和諧家庭創建活動和家庭文化建設等工作,指導各級婦聯配合有關方面開展家庭教育活動;參與研究擬定有關兒童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推動兒童發展規劃實施;組織指導各級婦聯開展有益於兒童身心健康的活動,宣傳兒童優先理念。

  (12)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71人,實有人數66人;事業編制74人,實有人數63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9344.16萬元,比上年增加924.03萬元,增長10.97%。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9300.98萬元,比上年增加930.16萬元,增長11.11%,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249.0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44%;事業收入4.0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4%;其他收入47.8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51%。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8365.96萬元,比上年增加103.99萬元,增長1.26%,其中:基本支出5308.2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3.45%;項目支出3057.6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6.55%。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9249.07萬元,比上年增加961.46萬元,增長11.60%。主要原因:追加活動物資保障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270.86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925.1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3.73%;;教育支出769.2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3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74.6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74%;衛生健康支出101.7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2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6925.1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355.53萬元,下降4.88%。其中:

  “群眾團體事務”(款,下同)2021年度決算4880.5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400.12萬元,下降32.97%。主要原因是本級統發人員經費轉為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功能分類科目中支出以及壓縮一般性支出、核減受疫情影響的項目資金。

  “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2021年度決算2044.5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2044.58萬元,主要原因增加本級統發人員經費。

  2.“教育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769.2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63.39萬元,下降17.52%。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1年度決算769.2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63.39萬元,下降17.52。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以及嚴格落實壓減一般性支出規模,我部門多以視頻形式召開培訓會或取消培訓計劃,節約培訓費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474.6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57.33萬元,提升13.74%。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1年度決算421.5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4.22萬元,提升1.01%。

  “撫恤”(款)2021年度決算53.1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53.11萬元,主要原因:本年度追加退休老幹部人員死亡撫恤金。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01.7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3.07萬元,下降2.9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1年度決算101.7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3.07萬元,下降2.93%。主要原因:2021年度醫療保險有結余。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1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5218.35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5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40.50萬元減少40.5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29.79萬元減少29.79萬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本年未出訪,費用全部核減。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0.71萬元減少10.71萬元。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本年未發生接待費用。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0萬元。經北京市公車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復,北京市婦聯公務用車均為市委辦公廳車管處所有,購置和運作維護費均由市委辦公廳統一安排。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16.29萬元(包含發展研究中心),比上年增加18.69萬元,主要原因是隨著疫情有所穩定,差旅費、會議費較上年有所增加,此外,還新增了核酸檢測費。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度政府採購支出575.1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7.3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 萬元,政府採購服支出557.87萬元。授權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35.5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5.7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26.1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4.0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1台,23.21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套,無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796.19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務、政協事務、政府辦公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統計資訊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海關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察事務、商貿事務、民族事務、檔案事務、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群眾團體事務、黨委辦公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組織事務、宣傳事務、統戰事務、其他共産黨事務、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支出等。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不包括離退休教師經費支出),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務、普通教育、進修及培訓、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其他教育支出等。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殘疾人事業、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其他生活救濟、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等。

  10.衛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衛生健康管理事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計劃生育事務、行政事業單位醫療、財政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醫療救助、優撫對象醫療、醫療保障管理事務支出等。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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