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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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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是于1992年由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和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共同批准成立的,屬於處級事業單位。前身是于1959年成立的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所。單位內設綜合辦公室、組織人事部、財務部、科技資訊部、業務管理部、黨群工作部、行政保衛部、紀檢部等八個職能部門。我單位屬於財政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我單位主要職責為開展市政工程研究,促進科技發展。道路、橋梁、管道、地下工程和水泥製品、施工機械技術研究與開發,相關技術諮詢,技術服務與培訓。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是一級部門決算單位,沒有下級單位。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事業編制353人,實有人數115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入總計8477.35萬元,比上年增加2329.75萬元,增長37.90%。主要原因:部門橫向項目收入增加。支出總計7593.95萬元,比上年增加1285.41萬元,增長20.38%。主要原因:由於橫向項目增加,項目支出比去年有所增加。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8477.35萬元,比上年增加2329.75萬元,增長37.90%,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993.2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7.1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3676.3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3.37%;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807.8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53%。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7593.75萬元,比上年增加1285.41萬元,增長20.38%,其中:基本支出4098.7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3.97%;項目支出3495.2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6.0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3993.22萬元,比上年增加1.99萬元,增長0.05%;支出3990萬元,比上年增加1.27萬元,增長0.02%。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99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科學技術支出”人員支出2884.4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2.29%;日常公用經費182.4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57%;項目經費923.1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3.1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科學技術支出”2021年度決算399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3.22萬元,下降0.08%。其中:

  1、“機構運作”2021年度決算3066.85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持平。

  2、“其他應用研究支出”2021年度決算923.1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3.22萬元,下降0.35%。

  主要原因:2021年政府採購結余資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3066.85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不屬於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80.0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80.0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80.0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8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21台,282.69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3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科學技術支出:反映科學技術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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