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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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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需公開內設機構數量和下屬單位數量及名稱)

  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是1989年11月26日經市委、市政府批准設立的直屬事業單位,1990年7月正式對外辦公,2006年實行參公管理,2018年12月機構改革轉机隸北京市農業農村局領導,為副局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中心的主要職能是:

  為市委、市政府領導農村改革與發展進行決策研究,統一規劃和組織市農口各區縣、局及有關單位開展農村戰略研究和政策研究;負責北京市農口經濟資訊系統的規劃、開發、建設與管理,負責市農口綜合經濟資訊的採集、存貯和開發利用,為領導機關和郊區農民開展資訊服務;承擔農業資源調查、動態監測以及農業區劃和規劃工作;組織農村經濟改革試驗區和農業區劃成果應用試驗試點工作;開展對郊區農業與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史、改革史的研究及其相關地方誌、文獻資料的編纂工作;開展農村改革與發展的理論研究,組織和參加市內外以及國際學術交流。

  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為一級預算單位,下屬有3個二級預算單位:為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本級)、北京市城鄉經濟資訊中心、北京市農村財務管理事務中心。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部門行政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事業編制116人,實有人數109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7924.57萬元,比上年8634.70萬元減少710.13萬元,下降8.22%。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7745.62萬元,比上年8446.02萬元減少700.40萬元,下降8.29%,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742.3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5%;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3%;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1.3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2%。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7191.10萬元,比上年8304.67萬元減少1113.57萬元,下降13.41%,其中:基本支出4509.3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2.71%;項目支出2681.7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7.29%;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7742.30萬元,比上年8382.77萬元減少640.47萬元,下降7.64%。主要原因:是落實“黨政機關過緊日子”的要求,按10%壓縮一般性支出,減少行政運作成本,按45%壓縮了課題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027.9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3.1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4.5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92%;農林水支出6950.2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8.8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3.1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20.86萬元減少7.7萬元,下降36.91%。其中:

  “進修與培訓”(款)2021年度決算13.1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20.86萬元減少7.7萬元,下降36.9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按要求增加線上幹部培訓,減少定點培訓。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64.53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65.65萬元減少1.12萬元,下降1.7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1年度決算64.53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65.65萬元減少1.12萬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2名退休人員過世。

  3、“農林水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6950.2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7717.68萬元減少767.39萬元,下降9.94%。其中:

  “農業農村”(款)2021年度決算6950.2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7717.68萬元減少767.39萬元,下降9.94%。。主要原因:受新冠疫情影響,2021年取消了出國出境任務,而且未組織定點會議,未發生會議費支出及減少了公務用車外出使用支出。同時大大減少出差調研任務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469.32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5.55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70.57萬元減少65.0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36.23萬元減少36.23萬元。主要原因:是由於新冠疫情影響,單位本年取消了出國出境任務。2021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0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0.4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4.21萬元減少3.75萬元。主要原因:本著厲行節約原則,認真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格控制招待標準和招待人數次數。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專家評審論證事項。公務接待14批次,公務接待87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5.0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30.13萬元減少25.0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本年沒有更新購置車輛安排。2021年購置(更新)0輛,車均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5.0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30.13萬元減少25.04萬元,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響,單位本年減少外出車輛使用,使運維費用減少。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5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8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72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8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28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432.03萬元,比上年減少40.10萬元,減少原因:主要是2021年受新冠疫情影響未組織定點會議,未發生會議費支出。同時減少了公務用車外出使用支出,使機關運作經費下降。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537.6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721.2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816.4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533.0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9.8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18台,357.45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本部門不屬於政府購買服務範圍。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9.農林水支出:反映政府農林水事務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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