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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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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中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辦字﹝2019﹞24號),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中心(簡稱市文資中心)是市委宣傳部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

  機構設置情況:

  市文資中心設13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和工會。內設機構分別為綜合處、政策法規處、規劃發展處(産業促進處)、産權管理處(改革處)、財務預算處(統計處)、審計處、考核評價處(董事會工作處)、投融資處、科技創新處(文化融合發展處)、宣傳資訊處、項目協調處、對外交流處、人事處。下屬3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分別為北京文化創意産業展示中心、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監督管理辦公室資訊中心、北京市文藝院團服務中心。1個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為中華世紀壇藝術館(市文資中心僅負責該單位預決算管理)。

  主要職責:

  1.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履行市屬文化企業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文化事業單位(以下簡稱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出資人職責。

  2.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

  3.承擔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監管責任。

  4.指導推進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改革重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文化資産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5.負責建立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

  6.指導督促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從出資人的角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7.指導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建立文化技術創新體系,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運用。負責推進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文化科技創新,促進文化與科技、教育、體育、旅遊等相關産業融合發展。

  8.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本市國有文化投融資體系,引導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面向資本市場融資,促進文化和資本市場對接。根據本市有關規定,管理文化發展相關專項資金。

  9.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本市文化創意産業發展相關工作和相關重大文化創意産業項目建設。負責促進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産業發展。組織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開拓國際市場,推進文化産品和服務出口。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宣傳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0人,實有人數70人(因機構改革原因保留行政編制);事業編制190人,實有人數66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109634.01萬元,比上年增加10255.06萬元,增幅為10.32%。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08712.59萬元,比上年增加19372.49萬元,增長21.68%,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07408.3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8%;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1293.5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19%;經營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10.7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1%。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6538.46萬元,比上年減少40370.4萬元,下降41.66%,其中:基本支出9165.3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6.21%;項目支出47373.1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3.79%;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經營支出0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08322.08萬元,比上年增加9881.6萬元,增長10.04%。主要原因:用於加大對文化産業的扶持力度。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5255.5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0.5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3%;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55104.2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9.7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0.8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2021年度決算70.5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49.59萬元,下降41.29%。其中:

  “進修及培訓”2021年度決算70.5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49.59萬元,下降41.29%。主要原因:因疫情等原因部分培訓項目未發生。

  2、“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2021年度決算55104.2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23819.74萬元,增長76.14%。其中:

  “文化和旅遊”2021年度決算31338.4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1335.94萬元,增長4.45%。

  “其他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2021年度決算23765.8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22483.81萬元,增長1753.77%。主要原因:用於加大對文化産業的扶持力度。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1年度決算80.83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0.04萬元,下降0.05%。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1年度決算80.83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0.04萬元,下降0.05%。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單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1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8239.93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596.80萬元、津貼補貼1955.99萬元、獎金61.51萬元、伙食補助費0萬元、績效工資358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74.12萬元、其他工資福利205.16萬元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38.42萬元、印刷費4.05萬元、諮詢費1.9萬元、手續費0.94萬元、水費24.95萬元、電費269.48萬元、郵電費8.72萬元、取暖費72.07萬元、物業管理費511.77萬元、差旅費3.9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維修(護)費164.06萬元、租賃費1965萬元、會議費0萬元、培訓費1.13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專用材料費45.32萬元、勞務費3.12萬元、委託業務費0萬元、工會經費78.48萬元、福利費46.52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10.46萬元、其他交通費112.8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49.78萬元;(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0萬元、退休費9.46萬元、撫恤金0萬元、生活補助0萬元、救濟費0萬元、醫療費補助0萬元、助學金0萬元、獎勵金0.012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0.30萬元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0.72萬元、專用設備購置0萬元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4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0.46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85.28萬元減少74.8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54萬元減少54萬元。主要原因:按疫情防控要求未安排出國任務。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2.18萬元減少2.18萬元。主要原因:未安排接待。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10.4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29.1萬元減少18.6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決算數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10.4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29.1萬元減少18.64萬元,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部分公務活動取消或轉為線上,同時嚴格規範公車使用。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9.4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0.53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0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0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3713.64萬元,比上年增加310.04萬元,增加原因:因疫情好轉2021年中華世紀壇增加開放頻次。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568.2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6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564.5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15.6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5.5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84.6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2.48%。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10台,183.88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5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0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

  8.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遊、文物、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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