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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燃實業集團有限公司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北燃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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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1、部門機構設置:

  北京北燃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經營範圍包括燃氣供應與銷售;製造、加工、銷售燃氣設備用具等。主要業務涵蓋液化氣銷售、智慧供熱、設計諮詢、工程施工、科技研發、表業製造和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所屬2個部門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公用事業科學研究所和北京市燃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特種設備檢驗所。

  北京市公用事業科學研究所根據《關於“成立北京市公用事業科學研究所的報告”的批復》([78]京計科字339號、[78]京建字第168號、[78]京科綜字第61號、[78]京革財字第97號,于1978年9月正式成立。

  北京市燃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特種設備檢驗所,經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北京市編制委員會辦公室[1987]京編事字第178號》批復於1987年12月正式成立的局屬正處級事業單位。

  2、職責:

  北京市公用事業科學研究所主要開展水氣熱技術研究與産品檢驗,推進科技發展。水氣熱設備、儀錶、自控技術研究;技術服務與諮詢服務;産品研製、中試、行銷;燃氣及用具産品品質檢驗;水氣熱工程及設備、材料品質檢驗。

  北京市燃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特種設備檢驗所主要為鍋爐、壓力容器與管道安全提供監督檢驗保障。鍋爐、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壓力管道無損檢驗與定期檢驗;特種設備管道人員與操作人員培訓;焊工培訓;安全閥校驗;相關技術服務與技術諮詢。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事業編制180人,實有人數101人。聘用人員6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7885.98萬元,比上年增加909.99萬元,增長13.04%。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7032.03萬元,比上年增加136.59萬元,增長1.98%,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268.6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60.7%;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2726.8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38.78%;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36.4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52%。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7345.70萬元,比上年增加1007.24萬元,增長15.89%,其中:基本支出4546.0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1.89%;項目支出2799.6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8.11%;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4268.67萬元,比上年減少16.41萬元,下降0.38%。財政撥款支出總計4217.77萬元,比上年減少63.99萬元,下降1.49%。主要原因:壓減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217.7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科學技術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3231.6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13.01萬元,增長0.4%。

  其中:“應用研究”(款)2021年度決算3231.6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3218.67萬元增加13.01萬元。主要原因:為人員崗位晉級,人員經費有所增長。

  2、“城鄉社區支出”2021年度決算976.9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6.25萬元,增長0.66%。其中:

  “城鄉社區管理事務”2021年度決算976.9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6.25萬元,增長0.66%。主要原因:是人員正常晉級造成的工資增長。

  3、“教育支出”2021年度決算9.1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96萬元,下降17.69%。其中:

  “進修及培訓”2020年度決算9.1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96萬元,下降17.69%。主要原因:受疫情反覆影響,持證人員現場培訓比例有所減少,部分變更為線上培訓,費用相應減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3057.69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2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4.89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5.18萬元減少0.2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0.29元減少0.29萬元。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響,同相關單位溝通協調採用網路聯繫方式;嚴格執行黨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三公經費大幅降低。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14.8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4.89萬元持平。其中: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14.8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4.89萬元持平。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9.1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52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22萬元。2021年實有公務用車15輛(其中:應急保障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3輛,其他用車1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99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不屬於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633.6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621.4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2.2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621.4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9.25%,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95.4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6.45%。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28台,577.0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41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5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壓力管道: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於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範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定於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蒸汽介質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準沸點的液體介質,且公稱直徑大於25mm的管道。

  8.科學技術支出:反映指科學技術方面的支出。

  9.城鄉社區支出:反映政府城鄉社區事務支出。

  10.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部門績效評價情況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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