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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京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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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詳見附件1:北京京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京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由原北京礦務局及其所屬企業和原北京市煤炭總公司及其所屬企業實際佔有的國家資本金作為出資,于2000年9月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組建的國有獨資公司。主要職責是承擔煤炭開採、加工及銷售;負責首都能源應急保障供應;城市服務運營;承擔國有資産保值增值,內設12個處室,分別為黨委辦公室、黨委組織部、黨群工作部、紀檢監察室、戰略發展部、經營計劃部、財務管理部、人力資源部、安全環保部、法務內控部、不動産管理部、信訪維穩部。所屬兩家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京煤集團地質勘探隊(單位性質: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和北京科技高級技術學校(單位性質: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兩家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今年第一次納入決算匯總,分別為北京市第四十九職業技能鑒定所和北京市煤炭人才服務中心。

  1、北京京煤集團地質勘探隊

  成立於1952年,主要職責是從事北京地區礦山恢復、地災治理工作。多年來主要承擔為國家和北京地區提供礦産資源的勘察任務、區域性地質調查、地質測繪及資料的收集、整理等任務。

  2、北京科技高級技術學校

  根據北京市經濟委員會【79】京經字第285號、北京市計劃委員會【79】京計科第373號、北京市革命委員會財貿辦公室【79】京革財字第71號文件成立,是全國重點高級技校。主要職責是圍繞首都經濟建設和企業發展對技術技能人才的需要,堅持立足企業、面向社會的辦學宗旨,不斷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把培養勞動者的實踐能力、創新和創業能力作為工作重點,著重培養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和適應職業變化的能力,為首都經濟建設輸送更多的人才。學校現設有城市軌道交通、樓宇自動控制設備安裝與維護、電氣自動化設備安裝與維修、多媒體製作、幼兒教育等專業。

  3、北京市第四十九職業技能鑒定所

  成立於1997年,主要職責是為技術工人提供職業技能鑒定。

  4、北京市煤炭人才服務中心

  依據1998年4月京煤黨字(1997)第52號文件批准成立,主要職責是為人才流動提供中介服務,求職、兼職人才登記與推薦,人才資訊諮詢、人才培訓、人才素質評測。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事業編制498人,實有人數310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28,959.75萬元,比上年56,907.64萬元減少27,947.89萬元,下降49.11%。主要原因:減少中央和市級專項資金和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壓減項目支出。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8,280.89萬元,比上年35,646.74萬元減少17,365.85萬元,下降48.72%,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8,133.4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19%;事業收入115.3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63%;其他收入32.1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18%。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0,807.28萬元,比上年45,686.85萬元減少24,879.57萬元,下降54.46%,其中:基本支出6,172.1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9.66%;項目支出14,635.1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0.34%。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8,303.93萬元,比上年56,310.94萬元減少28,007.01萬元,下降49.74%。主要原因:減少中央和市級專項資金,貫徹國家厲行節約精神,壓減項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0,719.52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 教育支出4,666.5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2.5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768.7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6.46%;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2,284.2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1.0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4,666.5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4,887.05萬元減少220.51萬元,下降4.51%。其中:

  “職業教育”(款)2021年度決算4,666.5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4,887.05萬元減少220.51萬元,下降4.51%。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壓縮經費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3,768.73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10,894.14萬元增加2,874.59萬元,增長26.39%。其中:

  “企業改革補助”(款)2021年度決算13,751.0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10,876.49萬元增加2,874.59萬元,增長26.43%。根據職工分流安置實際情況,化解煤炭過剩産能補助資金支出相應增加。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1年度決算17.65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17.65萬元持平。

  3、“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2,284.24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2,284.24萬元持平。其中:

  “資源勘探開發”(款)2021年度決算2,284.24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2,284.24萬元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6,084.40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0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個事業單位北京科技高級技術學校。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4.44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5.00萬元減少0.5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北京科技高級技術學校2021年無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無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1.1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50萬元減少0.32萬元。主要原因:北京科技高級技術學校加強公務接待費的控制,減少支出。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招生和業務交流接待等。公務接待48批次,公務接待368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3輛。2021年決算數3.2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3.50萬元減少0.24萬元,主要原因貫徹落實國家過緊日子精神,厲行節約,壓減支出。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決算數0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3.2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3.5萬元減少0.24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5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0.3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3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不屬於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732.2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0.9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718.34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9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729.3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9.6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0.9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5%。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12台,446.55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4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本部門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 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9.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反映用於資源勘探、製造業、建築業、工業資訊等方面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詳見附件2:北京京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績效評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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