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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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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北京市公安局《關於調整公安交通管理局機構編制的批復》(京公政復字[2014]38號),設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內設25個正處級機構,2個副處級機構,分別為辦公室、政治處、紀委、警務保障處、東城交通支隊等;下屬12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局機關本級、車輛管理所、東城交通支隊、西城交通支隊、朝陽交通支隊、海淀交通支隊、豐臺交通支隊、石景山交通支隊、房山交通支隊、通州交通支隊、昌平交通支隊、開發區交通大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主要職責:

  1.指揮疏導路面交通,實行交通道路管制;管理和規範交通秩序,糾正處罰交通違法行為;參與規劃、設計城市交通設施建設;辦理各種機動車通行證件。

  2.負責重要領導、外賓及各項重大活動的路線和現場交通安全。

  3.負責指導、協調各級交通安全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監督、檢查社會各單位履行交通安全責任情況,考核交通安全工作;查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重大交通事故的單位、駕駛員。

  4.負責辦理機動車牌照和各種手續;負責對有關車輛進行年檢;負責匯總全市機動車有關資訊,建立實物檔案,提供資料查詢。

  5.負責駕駛員培訓、考核,核發證件和年審,匯總有關資訊,建立檔案,實行電腦管理。

  6.負責辦理各種機動車證件和相關手續,進行技術鑒定;指導檢查登記站業務工作,匯總有關資訊,提供數據資料。

  7.負責管理駐京使館、外事機構車輛和外籍駕駛員。

  8.負責管理全市機動車檢測場、解體廠及考試場、汽車駕駛學校。

  9.負責受理交通事故報警,勘查現場,調查取證,認定責任;負責交通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負責檢驗、鑒定事故物證、事故車車速;處罰責任者,調解事故賠償;處理涉外、港澳臺人員交通事故及交通違章;查緝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10.負責交通設施的規劃設計、安裝施工、維護管理。

  11.負責起草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監督、檢查民警執法行為;負責行政復議應訴、行政訴訟工作。

  12.負責交通科學理論研究,開發應用高新科學技術。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6089人,實有人數5670人;事業編制10人,實有人數7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508393.74萬元,比上年增加6621.75萬元,增長1.32%。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474652.86萬元,比上年增加7336.04萬元,增長1.57%,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42322.4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3.19%;其他收入32330.3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6.81%。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470743.76萬元,比上年增加5971.95萬元,增長1.28%,其中:基本支出378881.0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0.49%;項目支出91862.7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9.51%。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443779.09萬元,比上年增加2306.79萬元,增長0.52%。主要原因:2021年度為保障重大活動安保圓滿完成任務,項目經費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39354.9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082.0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52%;公共安全支出378076.7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6.05%;教育支出141.5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5338.9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77%;衛生健康支出19796.0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51%;城鄉社區支出4797.2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9%;其他支出122.3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1082.0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1082.06萬元,增長10.82%。其中: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下同)2021年度決算11082.0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1082.06萬元,增長10.82%。主要原因:項目根據實施進度,按照合同付款條件年中進行了預算追加。

  2、“公共安全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378076.7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9383.48萬元,下降2.42%。其中:

  “公安”(款)2021年度決算378076.7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9383.48萬元,下降2.42%。主要原因:2021年大力壓縮一般性行政支出,降低機關運作成本。

  3、“教育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41.5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41.76萬元,下降22.78%。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1年度決算141.5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41.76萬元,下降22.78%。主要原因:按照實際培訓數量進行結算,2021年落實中央厲行節儉,反對浪費精神充分利用單位內部資源開展培訓,所以經費支出較少。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25338.9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398.46萬元,增長1.6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1年度決算23934.9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2.59萬元,下降0.09%。主要原因:養老保險依據個人實際繳費基數上繳。

  “撫恤”(款)2021年度決算1404.0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421.06萬元,增長42.84%。主要原因:按照民警實際去世人數據實發放。

  5、“衛生健康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9796.0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932.19萬元,下降12.9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1年度決算19796.0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932.19萬元,下降12.90%。主要原因:在職人員變動,以及疫情期間保險繳費費率調整。

  6、“城鄉社區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4797.2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151.11萬元,增長3.25%。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21年度決算4797.2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151.11萬元,增長3.25%。主要原因:隨著我市交通道路和交通設施保有量逐年增長,交通設施維護等經費相應增加。

  7.“其他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22.3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122.39萬元,增長100%。其中:

  “其他支出”(款)2021年度決算122.3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122.39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2021年追加了重大安保活動專項經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我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我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1年我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347506.17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2個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7591.18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8218.45萬元減少627.2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我局無相應預算和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27.68萬元減少27.68萬元。主要原因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精神,我局2021年度未發生公務接待活動。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7591.1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8190.77萬元減少599.5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決算數2465.5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2466萬元減少0.43萬元。主要原因:2021年購置(更新)88輛,車均購置費28.01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5125.6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5724.77萬元減少599.16萬元,主要原因:落實過緊日子思想,加強日常公務用車管理,壓縮三公經費支出。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350.04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867.1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619.55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88.89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92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66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43145.17萬元,比上年增加824.45萬元,增加原因:一是重大安保活動中我局民警長期在單位備勤,相關能源消耗增加;二是為保障疫情防控要求,增加了相關檢測和防護費用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51316.1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0434.0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0882.1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1841.8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2.5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6271.7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2.22%。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2403台,58908.10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6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34549.17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9.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11.衛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2.城鄉社區支出:反映政府城鄉社區事務支出。

  13.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劃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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