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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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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1.主要職能

  根據《關於核定市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及所屬單位機構事業編制的通知》(京編辦[1991]第023號)、《關於調整北京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內設機構的通知》(京編辦事[2008]36號)、《關於同意調整市政府辦公廳所屬部分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函》(京編辦事[2014]84號)、《關於同意為北京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增設衛生防疫處有關事項的函》(京編辦事[2015]56號)和《關於調整市機關事務局所屬事業單位設置的通知》(京編辦事[2019]95號)的批復意見,北京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為全額撥款副局級事業單位,隸屬北京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能:1.負責為在中環辦公樓辦公區、槐柏樹街辦公區、六里橋辦公區和南禮士路辦公區辦公的部門和單位提供機關事務服務保障。2.負責管理辦的經費管理、資産管理等工作。3.協助局機關管理市委機關幼兒園和市政府機關幼兒園。4.協助做好局離退休人員事務管理工作。5.承擔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機構設置

  北京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內設機構11個,分別為:綜合處、槐柏樹街辦公區管理處、中環辦公樓管理處、南禮士路辦公區管理處、六里橋辦公區管理處、衛生防疫處、財務處、人事處、機關工會、機關黨委、老幹部處(副處級)。下設四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本級)、北京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中環辦公樓、北京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六里橋辦公區管理處、北京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南禮士路辦公區管理處。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行政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事業編制179人,實有人數112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24061.89萬元,比上年21526.81萬元增加2535.08萬元,增長11.78%。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4014.48萬元,比上年21388.71萬元增加2625.77萬元,增長12.28%,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4014.4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3894.03萬元,比上年21324.41萬元增加2569.62萬元,增長12.05%,其中:基本支出17396.8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2.81%;項目支出6497.1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7.19%。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4014.48萬元,比上年21394.81萬元增加2619.67萬元,增長12.24%。主要原因:由於2021年安排系統升級改造項目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3846.62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3578.5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8.88%;教育支出7.3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60.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21年度決算23578.5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24572.59萬元減少994.01萬元,下降4.05%。其中:

  “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2021年度決算支出23578.5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24572.59萬元減少994.01萬元,下降4.05%,主要原因:

  北京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本級)支出11047.52萬元,比預算11607.67萬元減少560.15萬元,下降4.83%,主要由於根據實際工作開展情況,調整退回離休人員離休金、機動經費、系統升級改造項目1期凈結余;事業單位改革未能如期招聘人員造成相應人員支出凈結余。

  北京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中環辦公樓支出3015.37萬元,與預算保持一致;

  北京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六里橋辦公區管理處支出9106.7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9512.20萬元減少405.46萬元,下降4.26%,主要由於根據實際工作開展情況,進一步壓縮一般性支出年中調整退回公用經費400萬元;退回上年首貸服務中心開辦運作經費結余5.01萬元;年末市政務服務中心審批部門後勤服務保障經費形成項目凈結余0.45萬元。

  北京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南禮士路辦公區管理處支出408.95萬元,比預算437.35萬元減少28.4萬元,下降6.49%,主要由於實際執行過程中進一步壓縮一般性支出,公用經費形成年末凈結余28.4萬元。

  2、“教育支出”2021年度決算7.3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9.2萬元減少1.86萬元下降20.22%。其中:

  “進修及培訓”2021年度決算7.3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9.2萬元減少1.86萬元下降20.22%。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減少線下培訓。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1年度決算260.7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209.39萬元增加51.32萬元,增加24.5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1年度決算160.43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209.39萬元減少48.96萬元,下降23.38%。主要原因:事業單位改革未能如期招聘人員造成相應社會保障支出減少形成凈結余。

  “撫恤”2021年度決算100.2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0萬元增加100.28萬元,增加100%。主要原因:離退休人員正常去世。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7396.85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4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5.65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36.98萬元減少31.3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4.13萬元減少4.13萬元,主要由於2021年受疫情影響未安排出國任務。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7.16萬元減少17.16萬元,主要由於受疫情影響,未發生公務接待費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5.6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5.69萬元減少10.04萬元。主要由於貫徹落實八項規定進一步減少公務用車使用次數。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1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5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94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8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71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不屬於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8772.5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551.8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204.5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6016.1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653.8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1.65%,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099.8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2.54%。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8台,157.9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31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5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本部門不屬於政府購買服務統計範圍。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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