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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職業學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北京政法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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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部門情況:北京政法職業學院是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前身為1982年建校的北京市政法幹部學校,1985年更名為北京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1993年、2000年原北京市法律業餘大學、北京市司法學校先後併入。2003年8月,北京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與北京市第三人民警察學校合併組建北京政法職業學院,現為北京市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學院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深化産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適應首都經濟社會和政法事業發展需要,大力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努力建設特色鮮明、品質領先、聲譽良好的高水準政法高等職業院校。

  部門性質:北京政法職業學院是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隸屬於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同時接受北京市教委的業務領導,為財政補助的事業單位。

  部門機構設置:北京政法職業學院設置25個部門,分別是:黨政辦公室;組織部、統戰部、黨校、巡察辦公室合署;宣傳部;學生工作部(學生處)、武裝部合署;保衛部(保衛處);人事處(黨委教師工作部);教務處;財務處;審計處;資産管理處(加挂基建辦公室牌子);工會、機關黨總支合署;團委;黨校工作部;紀檢監察辦公室(加挂監督檢查室、審查調查室牌子);應用法律學院;現代管理學院;安防科技學院;資訊媒體學院;基礎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科研發展中心;圖書館;綜合服務中心;繼續教育中心;北京政法網運管中心。 

  主要職責:學院主要開展高等職業教育,同時舉辦成人高等學歷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及職業培訓,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高等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擬定學院發展戰略及工作思路。

  2.按照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學院黨組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加強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紀教育。

  3.緊緊圍繞學院發展目標推進各項工作,切實抓好師資隊伍建設、制度體系建設、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改善辦學條件,創造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文化環境。

  4.堅持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以人才培養為中心,大力推進産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強專業與課程建設,提高教學品質,精心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

  5.充分發揮人才集聚優勢,提升科研水準,不斷提升服務政法、服務社會的能力與水準,加強産學研結合,推進學院科學發展。

  6.承辦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事業編制372人,實有人數353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23401.29萬元,比上年增加70.88萬元,增長0.30%。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2173.37萬元,比上年減少373.70萬元,下降1.66%,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0298.0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1.54%;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事業收入1776.1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01%;經營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其他收入99.1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45%。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1594.82萬元,比上年增加1388.62萬元,增長6.87%,其中:基本支出19795.7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1.67%;項目支出1799.0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33%;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經營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0298.03萬元,比上年減少290.43萬元,下降1.41%。主要原因:貫徹中央及市委、市政府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減少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9521.8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6809.6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6.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95.2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71%;衛生健康支出817.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1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205)2021年度決算16809.6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821.46萬元,下降4.66%。其中:“職業教育”(20503)2021年度決算16807.0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725.96萬元,下降4.14%。主要原因:貫徹中央及市委、市政府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減少一般性支出;“進修及培訓”(20508)2021年度決算2.5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95.50萬元,下降97.38%。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黨校辦班培訓經費減少。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2021年度決算1895.23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0.34萬元,下降1.06%。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805)2021年度決算1860.17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持平;“撫恤”(20808)2021年度決算35.0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0.34萬元,下降36.71%,主要原因:本年去世人數較年初預算人數相比減少。

  3.“衛生健康支出”(210)2021年度決算817.00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1011)2021年度決算817.00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8382.16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5.27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34.82萬元減少19.5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00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0.0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7.50萬元減少7.50萬元。主要原因:貫徹中央及市委、市政府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標準,公務接待費減少。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15.2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27.32萬元減少12.0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決算數0.00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持平。2021年購置(更新)0輛,車均購置費0.0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15.2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27.32萬元減少12.05萬元,主要原因:貫徹中央及市委、市政府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2.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6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42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7.25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8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8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我部門不在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之內。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4193.0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371.4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821.6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008.6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1.75%,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869.5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4.5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18台,398.94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38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5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高等職業教育:反映經國家批准設立的高等職業大學、專科職業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8.幹部教育:反映各級黨校的支出。包括機構運轉、招聘師資、舉辦各類培訓班的支出等。

  9.事業單位離退休: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0.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1.死亡撫恤:反映按規定用於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喪葬補助費以及烈士褒揚金。

  12.事業單位醫療: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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