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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檢察院2020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0-02-21 10:00    來源: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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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1、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檢察院,無下級單位,設立10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政治部、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檢務督察部。

  2、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受理審查本院管轄提請逮捕的案件;(2)負責受理審查本院管轄提起公訴的案件,並出庭支援公訴、開展審判監督;(3)負責受理轄區內公民和法人的檢舉、控告、申訴、司法救助、國家賠償等的案件;(4)負責受理轄區內公益訴訟工作的開展;(5)負責對轄區內的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判決的監督;(6)負責對區公安局偵查工作的法律監督;(7)負責對轄區內監管場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監督和社區矯正人員的監督;(8)負責本院後勤管理和物資裝備工作;(9)院的黨建工作和幹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10)負責本院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11)負責由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檢察院部門行政編制101人,實際97人;事業編制10人,實際9人;聘用人員(檢察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18人。

  離退休人員40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40人。

  (三)本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一是在堅持黨的絕對領導上體現新擔當。把堅持黨的絕對領導作為檢察工作的最高原則、最大優勢,不折不扣貫徹執行區委決策部署,嚴格執行向黨委請示彙報工作制度。

  二是在服從服務中心大局上彰顯新成效。用法治思維謀劃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化解社會矛盾,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更大戰果,用最嚴密的法治保護全區自然生態資源和環境安全,為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保障2020年世界休閒大會成功舉辦貢獻檢察智慧。

  三是在強化法律監督職能上謀求新發展。用足用好用準各項監督手段,驅動“四大檢察”全面充分協調發展。認真貫徹落實區人大常委會決議,加強法律監督“五化”建設,堅決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

  四是在深入推進檢察改革上取得新突破。認真貫徹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會部署安排,為全國推廣派駐中心檢察機制提供實踐樣本。貫徹落實修改後刑事訴訟法,推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穩步適用、取得更多成效。健全完善權責明晰、激勵有效、約束有力的檢察權運作機制,降低司法責任制、捕訴一體機制可能帶來的執法風險。

  五是在加強自身隊伍建設上呈現新氣象。以政治建設為統領,繼續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檢。持續提司法辦案能力,優化幹部成長路徑,加強智慧化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升檢察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水準。

  (四)單位性質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檢察院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2020年收入預算5553.97萬元,比2019年5691.44萬元減少137.47萬元,下降2.42%。其中:財政撥款5460.56萬元,比2019年5545.48萬元減少84.92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與2019年持平;其他資金93.41萬元,比2019年145.96萬元減少52.55萬元,主要原因為我院2019年加大了資金使用力度。

  (二)2020年支出預算總計5553.97萬元,比2019年5691.44萬元減少137.47萬元,下降2.42%。

  1.基本支出預算5036.73萬元,佔總支出預算90.69%,比2019年5114.12萬元減少77.39萬元,下降1.51%。

  2.項目支出預算517.24萬元,比2019年577.32萬元減少60.08萬元,下降10.41%,減少原因為大力壓減一般性支出,厲行勤儉節約。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辦案業務費、安檢工作經費、公務用車更新購置經費等。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20年項目支出預算主要用於履行訴訟與審判監督、偵查監督、執行監督、控告申訴等各項檢察職能的檢察辦案業務費和業務裝備費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檢察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10.14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9.7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9年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0年預算數4.51萬元,與2019年持平。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學習交流、檢查指導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105.6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預算數42.93萬元,比2019預算數31.02萬元增加11.91萬元,主要原因:結合本單位車輛實際情況,更新購置老舊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62.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33.2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0.6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66萬元,其他8.15萬元。比2019預算數64.89萬元減少2.19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勤儉節約的原則,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預算。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檢察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559.5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38.9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420.54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檢察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07.31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20年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檢察院(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813.08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0年,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4個,佔全部預算項目9個的44.44%。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41.31萬元,佔本部門年初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56.93%。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檢察院共有車輛21台,338.51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9台(套)、1810.65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八)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

  六、名詞解釋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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