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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20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0-02-21 10:00    來源: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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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辦字[2019]17號),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簡稱市民族宗教委)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歸口市委統戰部領導。內設辦公室(外事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服務處)等12個處室。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預算單位包括機關本級及3個事業單位: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北京市民族聯誼會和北京市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小組辦公室。

  市民族宗教委部門職責:

  1、組織開展本市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提出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議。

  2、督促檢查本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負責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

  3、參與擬訂本市民族經濟、文化、教育等專項規劃。協助有關部門推動民族事業發展。配合有關部門承辦重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少數民族古籍整理工作。

  4、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依法保護少數民族公民的合法權益,協調民族關係。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協調推動本市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建立民族事務服務體系。

  5、配合有關部門推動本市民族鄉村經濟、清真食品行業和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産企業發展。開展民族鄉村、清真食品行業經濟發展狀況分析研究工作。

  6、依法管理本市宗教事務,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引導各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7、指導本市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援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指導宗教團體舉辦宗教院校。負責宗教外事方面的有關工作。

  8、負責培訓民族宗教工作幹部,協助有關部門承擔少數民族幹部培養、選拔和使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行政編制75人,實際72人;事業編制108人,實際64人。

  離退休人員166人,其中:離休2人,退休164人。

  (三)本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市民族宗教委將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民族宗教工作,把各族群眾和信教群眾緊密團結在黨和政府周圍,為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1、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教育全體黨員幹部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

  2、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全面深入持久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意見》,出臺我市實施方案。

  3、進一步促進民族經濟社會發展。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民族鄉村低收入戶幫扶、美麗鄉村建設、産業品質提升工作。

  4、積極支援宗教界加強自身建設。加強宗教團體班子建設,努力建設政治上可信、作風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質領導班子。

  5、進一步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北京市宗教事務條例》立法修訂工作,確保年內頒布實施。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20年收入預算6800.61萬元,比2019年6406.23萬元增加394.38萬元,增長6.16%。其中:財政撥款5673.92萬元,比2019年6257.58萬元減少583.66萬元,主要原因:2020年減少第十一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北京市代表團經費等項目;其他資金60萬元,比2019年70萬元減少10萬元,主要原因:其他收入減少10萬元;使用結余資金、事業基金安排預算75.7萬元,比2019年71.57萬元增加4.13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990.99萬元,主要是2019年年底追加一次性項目資金結轉至2020年執行。

  (二)支出預算説明

  1、基本支出預算4655.89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8.46%,比2019年4465.41萬元增加190.48萬元,增長4.27%。主要原因:在職人員增加;落實人員正常調資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20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

  2、項目支出預算2144.72萬元,比2019年1940.82萬元增加203.90萬元,增長10.51%,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底追加結轉至2020年執行。

  三、主要支出情況

  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少數民族地區補助費、少數民族古籍編纂工作、法治建設保障及其他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本級及2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20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61.81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8.4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預算數22.95萬元,與2019年預算數22.95萬元持平;2020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開展國際間民族宗教事務交往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20年預算數9.76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10.30萬元減少0.54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公務接待費支出。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外省市民族宗教部門工作交流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29.1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預算數0萬元,比2019預算數17.21萬元減少17.21萬元,主要原因:2020年沒有安排車輛更新購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29.1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13.9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4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47萬元,其他4.19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比2019年預算數29.77萬元減少0.67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單位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用。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300.5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7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97.84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50.5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115.58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0年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本級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47.67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0年,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7個,佔本部門全部預算項目15個的46.67%。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971.58萬元,佔本部門年初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83.54%。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共有車輛17台,324.74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7台(套)、558.04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民族事務:反映用於民族事務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行政運作、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機關服務、民族工作專項、事業運作、其他民族事務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報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表中不含不予公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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