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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2020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0-02-21 10:00    來源:北京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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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北京市司法局下屬5個二級預算單位,分別是:北京市司法局本級,屬全額撥款行政單位;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資訊中心,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中心,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北京市律師協會,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市委依法治市辦)設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委員會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市司法局貫徹落實市委關於全面依法治市的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市委對全面依法治市的領導。主要職責是:

  1.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擔統籌規劃本市立法工作的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建議,負責跟蹤了解各部門對立法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

  3.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承辦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的審查工作。負責立法協調。承辦市政府規章的解釋、立法後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各區各部門實施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政府規章清理、編纂工作,組織翻譯、審定政府規章的外文正式譯本。

  4.承辦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制發的規範性文件、報請市政府會議審議和市政府審批的涉及法律問題的有關文件或者事項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區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

  5.承擔統籌推進本市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市政府各部門和區、鄉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指導、監督全市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案件辦理工作。承辦市政府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承辦由國務院裁決的市政府行政復議案件的有關工作。

  6.承擔統籌規劃本市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7.指導、監督本市社區矯正工作和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8.負責擬訂本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和佈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9.負責組織本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考務等工作。

  10.負責指導本系統槍支、彈藥、服裝、警車等管理工作。

  11.規劃、協調、指導本市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警務管理工作。

  12.管理北京市監獄管理局(北京市戒毒管理局)。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0年收入預算28742.06萬元,比2019年25227.99萬元增加3514.07萬元,增長13.93%。其中:財政撥款26658.59萬元,比2019年24810.64萬元增加1847.95萬元,主要增加原因:落實人員正常調資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增加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業務用房裝修改造、信息化建設和業務傢具購置等重點事項預算;其他收入175.15萬元,比2019年159.93萬元增加15.22萬元,主要為北京市律師協會使用會費收入彌補懷柔培訓基地運作經費170.03萬元;使用結余資金和事業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預算2.6萬元,比2019年增加2.6萬元,主要是落實消化結余資金政策,統籌安排結余資金用於法制建設工作;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1905.72萬元,比2019年257.42萬元,增加1648.30萬元,主要包括: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業務用房裝修改造、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平臺建設等事項。

  (二)支出預算情況

  1.基本支出預算16709.37萬元,佔總支出預算58.14%,比2019年16184.42萬元增加524.94萬元,增長3.24%。主要增長原因:由於落實人員正常調資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20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

  2.項目支出預算12032.70萬元,比2019年9043.60萬元增加2989.10萬元,增長33.05%,主要增加原因:增加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業務用房裝修改造、信息化建設和業務傢具購置、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平臺建設等重點事項。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與上年持平。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與上年持平。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與上年持平。

  三、主要支出情況

  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公共安全支出下的司法支出,主要包括:法制建設業務經費891.66萬元、基層司法業務經費538.16萬元、普法宣傳業務經費438.72萬元、律師公證管理經費40.84萬元、法律援助業務經費4383.80萬元、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1107.34萬元、社區矯正業務經費55.34萬元、司法鑒定業務經費46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經費519.40萬元、信息化建設經費2691.71萬元、其他司法支出498.58萬元、司法行政培訓經費374.15萬元、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平臺建設446.99萬元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司法局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司法局本級,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資訊中心,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中心,北京市律師協會5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31.59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65.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預算數56.42萬元,與2019年預算數持平,2020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法制建設、社區矯正業務、法律援助業務、司法鑒定業務、律師公證管理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20年預算數3.29萬元,與2019年預算數3.29萬元持平,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與外省市和上級單位工作研討和交流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171.8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預算數65.2萬元,比2019預算數增加65.2萬元,主要原因:北京市律師協會更新不符合環保排放標準公務車3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106.6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52.9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5.5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4.36萬元、其他13.9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與2019預算數持平。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司法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5181.5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443.4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4738.04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司法局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4395.65萬元,全部為財政撥款。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0年北京市司法局部門,北京市司法局本級(行政單位)及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366.81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0年,北京市司法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6個,佔本部門全部預算項目49個的32.65%。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6943.44萬元,佔本部門年初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57.70%。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司法局共有車輛43台,848.02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8台(套),2019.78萬元,無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六、名詞解釋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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