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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財政局2020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0-02-21 10:00    來源:北京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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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財政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規定>的通知》(京辦字〔2019〕85號),北京市財政局(簡稱市財政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共32個內設機構。下屬2個預算單位,即北京市財政局本級行政、北京市財政局本級事業。市財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財經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監督執行。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

  2.擬訂本市財政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全市收入形勢,參與制定重大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對經濟運作實施調控和綜合平衡本市財力的建議。擬訂並執行市與區、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3.負責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本市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完善轉移支付制度。負責市級政府預決算公開。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本市基建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承擔預算評審管理工作。

  4.負責組織起草本市有關稅收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及實施辦法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提出關稅和進口稅收政策的建議,參與制定關稅政策的相關研究工作。

  5.按分工負責本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有關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6.組織制定本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本市國庫業務,負責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制定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

  7.擬訂本市政府採購政策制度並監督管理。承擔市級部門行政執法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定編工作。

  8.貫徹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本市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編制各區政府債餘額限額計劃。依法依規擬訂政府防範債務風險的措施。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對本市的貸款業務。對本市金融機構實施財務監管。

  9.牽頭編制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市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本市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10.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産管理相關制度。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的管理。

  11.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承擔北京市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有關工作。

  12.負責管理本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産評估有關工作。

  13.負責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研究完善本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議。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財政局行政編制339人,實際287人;事業編制411人,實際326人;聘用人員(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41人。

  離退休人員429人,其中:離休11人,退休418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20年收入預算38167.98萬元,比2019年39474.42萬元減少1306.44萬元,下降3.31%。其中:財政撥款38030.02萬元,比2019年38831.10萬元減少801.08萬元,減少主要原因為: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嚴控行政運作成本;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比2019年75萬元減少75萬元;其他資金137.96萬元,比2019年568.31萬元減少430.35萬元。其他資金收入項目為2019年度追加且結轉繼續使用的部門預算資金。

  (二)支出預算説明

  1.基本支出預算23136.19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0.62%,比2019年22281.25萬元增加854.94萬元,增長3.84%,增長原因為:因落實人員正常調資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20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

  2.項目支出預算15031.78萬元,比2019年17193.17萬元減少2161.39萬元,下降12.57%,減少主要原因為: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嚴控一般性支出、壓縮項目經費整體規模。

  三、主要支出情況

  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用於以下方向:

  1.全國註冊會計師統一考試考務服務費:組織實施2020年度北京地區註冊會計師考試工作;

  2.信息化建設經費:保障市級財政信息化應用系統及信息化設備正常運轉,提供相應運作維護和升級改造工作;

  3.財政票據管理經費:為市屬各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機構、社會團體等單位提供票據公共産品和服務,滿足相關收費、財務管理和使用需求;

  4.預算績效管理服務:開展事前績效評估和事中監控跟蹤、事後績效評價等工作,提升評估、跟蹤及評價工作的嚴謹性和科學、有效性。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財政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財政局本級行政、北京市財政局本級事業2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49.51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預算數166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168萬元減少2萬元,減少主要原因為: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厲行節約,嚴控"三公"經費支出,壓縮單位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我局"財政業務境外培訓"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20年預算數12.26萬元,與2019年預算數持平。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中央及相關省市各部門檢查指導、考察調研、學習交流等公務接待內容。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71.2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9年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71.2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38.3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2.2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2.29萬元,其他8.35萬元,與2019年預算數持平。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財政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0603.4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53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9069.47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財政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3799.7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3799.79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0年北京市財政局本級行政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093.91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0年,北京市財政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39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09個的35.78%。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9632萬元,佔本部門年初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64.09%。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財政局共有車輛32台,729.9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49台(套)、7760.39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102.50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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