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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2020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0-02-21 10:00    來源: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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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2005年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委宣傳部、市編辦關於建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加強文化領域行政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京辦發〔2005〕2號),組建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簡稱市文化執法總隊),是負責本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

  1.部門機構設置

  根據工作職責內設12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人事處、裝備財務(審計)處、法制監督處、綜合協調處、基層指導處、五個執法隊、紀檢(監察)機構;下屬2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分別為: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資訊中心、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宣傳和投訴舉報事務中心。

  2.部門主要職責

  組織起草本市有關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負責本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的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負責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省級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版權)等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職責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責;

  負責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省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對文物市場中違法違規購銷文物的行為的行政處罰職責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責;

  負責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負責指導、監督區文化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部門行政編制115人,實際110人;事業編制31人,實際26人;聘用人員(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4人。

  離退休人員26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26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20年收入預算8102.42萬元,比2019年6597.29萬元增加1505.13萬元,增長22.81%。其中:財政撥款7414.23萬元,比2019年6576.56萬元,增加837.67萬元,主要是由於落實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標準有關政策,2020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137.01萬元,比2019年20萬元增加117.01萬元,主要為繼續清理部門結余資金,加強自身消化結余資金能力;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551.1861萬元,比2019年0.73萬元增加550.46萬元,主要為上年"文化執法信息化工作平臺建設項目"基本建設撥款結轉551.19萬元。

  2020年支出預算8102.42萬元,比2019年6597.29萬元增加1505.13萬元,增長22.81%。

  (一)基本支出預算4967.8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1.31%,比2019年4563.62萬元,增加404.2萬元,增長8.86%。主要是由於落實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標準有關政策,2020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

  (二)項目支出預算3134.61萬元,比2019年2033.67萬元增加1100.94萬元,增長54.14%,增長原因:2020年含繼續使用上年財政性結轉資金"文化執法信息化工作平臺建設項目"支出等。

  三、主要支出情況

  本部門預算項目支出方向為文化旅遊市場管理、文化執法培訓和其他相關文化管理支出,主要項目有:執法檢查督查辦案費、法制監督與保障經費、執法裝備維護及耗材補充更新專項經費、罰沒物品庫房租金及物流委託管理服務費、舉辦全市執法人員業務培訓、文化執法宣傳費、移動執法系統數據流量費、總隊資訊系統政務雲基礎資源租用服務費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本級和2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7.14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7.3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預算數19.00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19.03萬元減少0.0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出國(境)費用;2020年因公出國(境)費用繼續用於赴香港、台灣等地開展涉政類出版物調查,參加相關單位組織的版權類保護、交流等出國公務活動。

  2.公務接待費。2020年預算數1.64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1.68萬元減少0.04萬元,減少主要原因:繼續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對口單位工作交流調研等接待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16.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9年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16.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8.74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8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81萬元,其他2.14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比2019預算數33.82萬元減少17.32萬元。主要原因:車輛數減少6輛,同時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厲行勤儉節約,嚴控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0年本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385.3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64.1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121.26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0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144.0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1144.08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0年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部門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資訊中心、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宣傳和投訴舉報事務中心等2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71.75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0年,本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23個,佔本部門全部預算項目29個的79.31%。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933.67萬元,佔本部門年初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61.69%。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門共有車輛5台,122.2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台(套)、0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台(套)、936.83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要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由政府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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