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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20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0-02-21 10:00    來源:北京市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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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為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扶貧支援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進一步加強我市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的統籌領導,經十屆市委常委會第143次會議研究決定,將北京市西部開發工作領導小組、北京市支援三峽庫區移民工作領導小組、北京市對口支援地震災區領導小組合併,成立由市委書記任組長、市長任常務副組長、相關市領導任副組長的北京市對口支援和經濟合作工作領導小組,並專門組建了北京市對口支援和經濟合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為臨時行政機構。按照市編辦最新批復(京編委[2018]15號),“北京市對口支援和經濟合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更名為:“北京市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扶貧支援辦”),並由臨時行政機構調整為市政府直屬機構,內設機構8個,分別為綜合處、研究室、扶貧支援一處、扶貧支援二處、扶貧支援三處、扶貧支援四處、智力支援處、人力資源(人事處)處,本級預算單位為市扶貧支援辦機關,下屬1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北京市對口支援和經濟合作服務中心。

  市扶貧支援辦負責組織擬訂本市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規劃,研究擬定相關配套措施,統籌協調、聯繫服務全市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督促檢查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47人,實際45人;事業編制13人,實際8人;聘用人員(公安系統文職人員、公安系統輔警人員、公安系統交通協管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5人。

  離退休人員6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6人。

  (三)本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在市委、市政府和領導小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本市關於對口支援、脫貧攻堅及經濟合作工作的方針政策與戰略規劃,紮實開展對口支援西藏拉薩市(資金支援昌都市)、新疆和田地區和兵團第十四師、青海省玉樹州、湖北省三峽庫區巴東縣等工作,紮實開展京蒙扶貧支援合作和南水北調對口協作工作,紮實開展扶貧支援河北省貧困縣工作,啟動實施對口合作瀋陽市工作,突出助力脫貧攻堅、促進民族團結、創新體制機制,實施好産業、教育、衛生等領域援助任務,促進交往交流交融,助力當地民生改善和長治久安。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20年收入預算6037.35萬元,比2019年5225.36萬元增加811.99萬元,增長15.54%。其中:財政撥款5367.92萬元,比2019年4940.12萬元增加427.8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48萬元,比2019年30.77萬元增加17.23萬元;其他資金621.43萬元,比2019年254.47萬元增加366.95萬元。

  2020年支出預算6037.35萬元,比2019年5225.36萬元增加811.99萬元,增長15.54%,預算收支平衡。

  2020年收支預算比上年增加811.99萬元,增長15.54%。主要原因是落實中央和北京市關於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各項指示要求,加大消費扶貧等投入力度。

  三、主要支出情況

  (一)基本支出預算2073.34萬元,佔總支出預算34.34%,比2019年1895.77萬元增加176.98萬元,增長9.37%。

  (二)項目支出預算3964.01萬元,比2019年3329.59萬元增加634.41萬元,增長19.05%,主要是落實中央和北京市關於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各項指示要求。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北京市受援地區消費扶貧産業雙創中心運作服務經費、北京榜樣扶貧之星季度評選活動等。

  (三)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四)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市扶貧支援辦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本級和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7.68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6.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預算數28.8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36萬元減少7.2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有關要求,壓減三公經費預算;2020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學習交流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20年預算數0.88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0.68萬元增加0.2萬元,主要原因:編制人數和實有人數都有所增加。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受援地區來京公務活動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1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9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1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9.54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0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06萬元,其他2.34萬元。比2019預算數17.1萬元增加.9萬元,主要原因:編制人數和實有人數都有所增加。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0年市扶貧支援辦政府採購預算總額370.0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370.09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0年市扶貧支援辦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885.50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20年市扶貧支援辦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等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93.23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0年,市扶貧支援辦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1個,佔全部預算項目36個的30.55%。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258.79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56.98%。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門共有車輛6台,158.58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台(套)、52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要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由政府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指北京市對其他地區開展對口支援、對口幫扶、對口協作、對口合作和區域合作。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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