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中共北京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軍民融合辦”)是北京市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常設辦事機構,為正局級一級預算單位,列入市委工作機關序列。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情況説明
2020年收入預算2908.52萬元,比2019年3945.92萬元減少1037.4萬元,下降26.29%。其中:財政撥款2675.09萬元,比2019年3631.04萬元減少955.95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233.43萬元,比2019年314.88萬元減少81.45萬元。減少原因為:落實過緊日子政策要求。
(二)支出情況説明
1.基本支出預算298.76萬元,佔總支出預算11.17%,比2019年96.81萬元增加201.95萬元,增長208.60%。主要原因是本單位2018年籌建,2019年陸續增加12人,使2020年基本支出人員經費增加。
2.項目支出預算2609.75萬元,同口徑比2019年3849.11萬元減少1239.36萬元,下降32.2%。減少原因為:落實財政要求,在2019年年中收回資金的基礎上項目經費再壓減10%。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推進本市軍民融合發展工作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市委軍民融合辦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為本級1個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7.16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17.0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預算數20.00萬元,與上年持平,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市委軍民融合辦出國開展軍民融合科技創新和融合創新發展合作交流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20年預算數0.15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公務接待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17.0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17.01萬元,比2019預算數0萬元增加17.01萬元,主要用於2020年購置1輛公務用車。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0年中共北京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政府採購預算總額305.5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1.8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83.70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0年中共北京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369.00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0年市委軍民融合辦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基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2.06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0年,中共北京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0個,佔全部預算項目29個的34.48%。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285.62萬元,佔本部門年初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54.1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65.75萬元。其中:車輛0台;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要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由政府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