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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2020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0-02-21 10:00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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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機構設置情況

  1.主要職責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8〕12號)、《北京市天安門地區管理規定》(市政府第203號令)等有關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有關區人民政府做好天安門地區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2)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升挂國旗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在天安門地區舉行的外事迎賓、節日慶典等活動。

  (3)負責天安門地區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社會秩序、市政公用設施、城市綠化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天安門地區文物保護工作。

  (4)負責天安門地區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天安門地區的安全生産工作。

  (5)負責對有關部門在天安門地區的日常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6)負責天安門地區服務設施的統一規劃工作。

  (7)負責天安門城樓的開放與管理工作。

  (8)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機構設置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8〕12號)、《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同意設立天安門地區運作調度中心等有關事項的函》(京編辦行〔2013〕126號)等文件精神,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設置為1個運作調度中心、10個處室和機關黨委。下屬3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天安門地區分局(行政單位,以下簡稱“城管天安門地區分局”)、天安門地區綜合服務中心(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綜合服務中心”)、天安門地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事務中心(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環衛管理中心”)。北京會議中心和北戴河干休所分別於2018年12月19日、2019年5月21日調整為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所屬。

  (二)人員構成情況

  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部門行政編制73人,實際69人;行政執法專項編制106人,實際104人;事業編制120人,實際89人;離退休人員102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101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20年收入預算25291.26萬元,比2019年58998.35萬元減少33707.09萬元,下降57.13%。其中:財政撥款24369.21萬元,比2019年24679.45萬元減少310.24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預算減少;使用結余資金和事業基金等安排預算0萬元,與2019年持平;其他資金922.05萬元,比2019年34318.91萬元減少33396.86萬元,主要原因是原二級預算單位北京會議中心劃歸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經營收入預算由31305萬元減少為0。

  2020年支出預算為25291.26萬元,比2019年58998.35萬元減少33707.09萬元,下降57.13%。其中:基本支出預算9348.60萬元,佔總支出預算36.96%,比2019年8809.79萬元增加538.81萬元,增長6.12%,主要原因為人員正常晉級晉檔及落實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項目支出預算15942.66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3.04%,比2019年18883.56萬元減少2940.90萬元,下降15.57%,主要原因為天安門城樓修繕等重點工程項目2019年已竣工,2020年僅申請尾款。

  三、主要支出情況

  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天安門地區應急維穩、天安門地區信息化建設及運作維護、天安門地區綜合治理與食品安全管理、天安門城樓開放管理、天安門廣場文化及環境治理服務、核心區及建國門到復興門擴聲系統運作維護、天安門地區旅遊秩序維護、天安門地區文物及相關設施設備日常維護服務、天安門地區市政設施維護維修、天安門地區清掃清運作業服務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本級及所屬1個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天安門地區綜合服務中心)。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9.30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7.9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預算數22.30萬元,與2019年持平;2020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調研學習國外關於應急管理、城市建設、安全運作和文物保護等方面的經驗做法,著力提升地區的統籌協調和服務管理水準。

  2.公務接待費。2020年預算數2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8.71萬元減少6.71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進一步壓縮一般性支出。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相關單位到天安門地區就應急管理、城市建設、文物保護及愛國主義教育等相關工作開展調研、交流的接待工作。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2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預算數0萬元,主要原因:2020年無公務用車購置計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2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13.6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3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35萬元,其他2.65萬元,比2019預算數26.22萬元減少1.22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進一步壓縮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0年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7595.4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2.3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3589.54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3983.62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0年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4304.58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0年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部門機關運作經費預算數包括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本級、城管天安門地區分局等單位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350.54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0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21個,佔全部52個預算項目的40.38%。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2364.66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82.29%。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19年底,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部門共有車輛10台,234.2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0台(套)、16070.97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6台(套)、5776.46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要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由政府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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