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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2020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0-02-21 10:00    來源: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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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主要職責: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對區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對刑事案件依法審查批准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強化偵查監督、刑事審判監督、刑事執行監督、推進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和公益訴訟工作、全力維護首都和諧穩定、服務首都經濟社會發展。

  (二)部門機構設置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下設10個部門。包括: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檢務督察部。

  (三)單位性質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為法律監督機關。

  (四)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行政編制101人,實際84人;事業編制7人,實際7人;聘用人員(檢察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12人。

  離退休人員29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29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情況説明

  2020年收入預算5168.69萬元,比2019年4959.82萬元增加208.87萬元,增長4.21%。主要變化原因:由於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等有關政策以及聘用制人員增加,2020年人員經費有所增加,其中:財政撥款4931.88萬元,比2019年4739.87萬元增加192.01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與2019年持平;其他資金236.81萬元,比2019年219.95萬元增加16.86萬元。

  (二)支出情況説明

  2020年支出預算5168.69萬元,比2019年4959.82萬元增加208.87萬元,增長4.21%。其中:

  1、基本支出預算4497.26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7.01%,比2019年4135.75萬元增加361.51萬元,增長8.74%。由於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等有關政策以及聘用制人員增加,2020年人員經費有所增加。

  2、項目支出預算671.43萬元,比2019年824.07萬元減少152.64萬元,下降18.52%,主要為嚴格樹立過“緊日子”思想,減少非一般性支出項目。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辦案業務費、檢察工作經費、信息化運維費、辦案裝備費等。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20年項目支出預算主要用於履行法律賦予的各項檢察職能,開展各項檢察業務工作,保障各項檢察改革,重點項目包括檢察辦案業務費、檢察業務裝備費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66.74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9.7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預算數0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0萬元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經費統一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0年預算數0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0.56萬元減少0.56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按規定開支的部門及單位公務接待費用。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66.7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預算數26.74萬元,比2019預算數0萬元增加26.74萬元,主要原因:2020年擬購置一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4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19萬元,公務用車維修8.2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8.34萬元,其他4.44萬元。比2019預算數56.43萬元減少16.43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厲行節約要求壓縮經費。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23.2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13.23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0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20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696.36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0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3個,佔全部預算項目8個的38%。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70.03萬元,佔本部門年初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54.81%。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共有車輛19台,384.9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6台(套)、722.21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152.37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檢察”款:指檢察院用於保障機構正常運作、開展檢察業務工作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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