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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2020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0-02-21 10:00    來源: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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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1、本部門職責

  部門職責:充分履行審判職能,深入落實和推進司法改革,著力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各項工作不斷發展進步,為首都和東城區的和諧穩定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北京市東城區機構編制委員會東編辦【2014】3號設立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內設13個部門。所屬事業單位1個: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部門設置:部門機構設置13個部門。業務部門為9個,分別為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知識産權審判庭)、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執行局、天壇人民法庭;審判輔助部門2個: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隊等;綜合行政部門2個:綜合辦公室、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3、單位性質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4、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362人,實際346人;事業編制35人,實際33人;聘用人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182人。

  離退休人員185人,其中:離休4人,退休181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20年收入預算21918.82萬元,比2019年23407.04萬元減少1488.22萬元,下降6.36%。其中:財政撥款21467.22萬元,比2019年21413.28萬元增加53.95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451.59萬元,比2019年1993.76萬元減少1542.17萬元;原因是結合2019年工作情況,結轉至2020年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減少。

  基本支出預算18623.27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4.96%,比2019年19552.26萬元減少928.99萬元,下降4.75%。項目支出預算3295.54萬元,比2019年3854.77萬元減少559.23萬元,下降14.51%。減少原因是根據本部門2020年業務實際需求,安排項目支出。

  三、主要支出情況

  預算項目經費主要用於信息化運維及建設、法庭維修維護、多元調解費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52.99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11.5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9年預算數持平。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經費統一安排在市高級法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0年預算數9.50萬元,與2019年預算數持平。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案件審理、案件審判、審判工作經驗交流過程中涉及的國內及外事接待工作。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243.4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預算數53.49萬元,比2019預算數0萬元增加53.49萬元,主要原因:車輛已達到報廢年限需要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190.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10.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0.0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70.00萬元,其他60.0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比2019預算數231.99萬元減少41.99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開源節流。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311.9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13.4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198.50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970.96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0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1家行政單位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050.47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0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6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3個的46.15%。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257.83萬元,佔本部門年初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68.51%。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20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2020年訴訟費收入預計126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部門共有車輛74台,1379.45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6台(套)、576.25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法院: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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