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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2020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0-02-21 10:00    來源: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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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本部門職責、機構設置情況、單位性質。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包括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本級、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資訊技術服務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本級單位性質為行政單位,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和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資訊技術服務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本級共含內設機構數量12個,分別為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綜合辦公室、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隊、五里坨人民法庭。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在本轄區內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審判工作受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監督、指導,並對石景山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依照法律規定,審判本轄區內由區人民法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審案件;受理和審查各類告訴、申訴案件,處理來信來訪,對其中確有錯誤的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根據審判監督程式進行再審;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本院的法官、執行員、書記員、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員;負責本院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工作,負責本院群團工作;負責本院的監察工作;承辦其他應由本院負責的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202人,實際179人;事業編制13人,實際12人;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97人。

  離退休人員60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59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20年收入預算12470.46萬元,比2019年12132.48萬元增加337.98萬元,增長2.79%。其中:財政撥款12301.05萬元,比2019年12109.21萬元增加191.85萬元,其他資金169.4萬元,比2019年23.27萬元增加146.13萬元,其他資金主要為結合2019年工作情況,結轉至2020年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增長的主要原因為按照標準核定新錄用幹警、聘任制人員經費和相關各類保險支出;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與2019年持平。

  2020年支出預算12470.46萬元,比2019年12132.48萬元增加337.98萬元,增長2.79%。增加的主要原因為本部門新增了人員編制數,預計2020年新錄用人員數有所增加,因此2020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長。

  三、主要支出情況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2020年主要支出方向為開展審判執行工作等支出,主要用於法院辦案相關業務、審判區租金、審判法庭維修及網路運維等方面的支出。項目支出主要為一線審判執行工作順利進行提供支援,並提高審判質效。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56.97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43.7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預算數0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0萬元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為全市法院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預算安排在市高法本級統籌管理。

  2、公務接待費。2020年預算數3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6.65萬元減少3.65萬元,減少主要原因:力求勤儉節約。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按規定開支的公務接待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153.9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預算數48.97萬元,比2019預算數0萬元增加48.97萬元,主要原因:我院申請1輛警務用車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10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5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0萬元,其他15萬元。比2019預算數106.59萬元減少1.59萬元,主要原因:為力求勤儉節約,減少公車出行。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375.0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43.9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131.05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853.9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853.94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0年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部門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525.43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0年,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6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6個的37.5%。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783.41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68.69%。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20年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石景山區法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石景山區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90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共有車輛38台,931.93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台(套)、205.69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八)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

  六、名詞解釋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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