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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2020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0-02-21 10:00    來源: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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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通過審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案件,懲罰犯罪,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決民事、行政糾紛,保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和權威,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二)機構設置

  我院下設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家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宋莊人民法庭、漷縣人民法庭、張家灣人民法庭、臺湖人民法庭、馬駒橋人民法庭、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綜合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等職能部門。

  (三)單位性質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的單位性質為審判機關。

  (四)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351人,實際294人;事業編制16人,實際16人;聘用人員(公安系統文職人員、公安系統輔警人員、公安系統交通協管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312人。

  離退休人員80人,其中:離休2人,退休78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20年收入預算25080.74萬元,比2019年27339.34萬元減少2258.6萬元,減少8.26%,主要原因: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壓減2020年部門預算。其中財政撥款22735.59萬元,比2019年24404.38萬元減少1668.79萬元;繼續使用財政性結轉資金2344.49萬元。

  (二)支出預算説明

  1.基本支出預算16308.31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5.02%,比2019年17469.63萬元減少1161.32萬元,減少6.65%。主要原因: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壓減2020年基本支出部門預算。

  2.項目支出預算8771.76萬元,比2019年9869.71萬元減少1097.95萬元,減少11.12%,增加原因:其一,繼續使用2019年結轉項目資金減少;其二,結合我院實際業務需求,安排項目支出。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20年,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部門預算項目經費支出主要用於法院辦案業務、審判工作、審判區租金、審判法庭維修、信息化運作維護等項目。2020年,我院將聚焦中心工作,全力服務保障副中心建設。進一步加大掃黑除惡力度,確保圓滿完成黨中央部署的“掃黑除惡”重大政治任務。深化“運河商事”實踐,全力優化副中心營商環境。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深入推進司法改革。持續深化“多元調解+速裁”工作,打造“適應糾紛變化、響應配套需求、順應訴源治理要求”的“多元調解+速裁”升級版。加強審判監督管理,狠抓審判品質,切實提升審判質效。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20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44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23.2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預算數為0萬元,與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高法本級統一管理。

  2.公務接待費。2020年預算數1.85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4.75萬減少2.9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按規定開支的單位及部門公務接待費用。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142.1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預算數26.15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0萬元增加26.15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實際工作需求,本年度安排更新購置一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11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45.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6.15萬元,其他16.25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與2019預算數116萬元持平。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4239.9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255.1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393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591.82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372.3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1372.38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0年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部門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424.5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0年,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3個,佔本部門全部預算項目18個的72.22%。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6327.46萬元,佔本部門年初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96%。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20年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835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部門共有車輛37台,706.55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0台(套)、661.66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法院”款: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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