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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2020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0-02-21 10:00    來源: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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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作為國家的審判機關,在所管轄的地區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審判工作受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監督、指導,並對平谷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和報告工作。根據區法院所承擔的上述職責,平谷區人民法院內設機構如下: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管理辦公室、政治部、綜合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王辛莊法庭、東高村法庭、峪口法庭、大華山法庭、金海湖法庭、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其主要職責是:依法審判本轄區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審案件。受理和審查各類告訴、申訴案件,處理來信來訪,對其中確有錯誤的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根據審判監督程式進行再審。依法行使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本院的法官、執行員、書記員、和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員。負責本院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工作;領導本院工、青、婦等群眾組織工作。負責本院的檢察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監督、檢查本院工作人員執行法律、法規、政策及紀律的情況。承擔其他應由區人民法院負責的工作。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228人,實際214人;事業編制15人,實際16人;聘用人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133人。

  離退休人員57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57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收入預算:2020年收入預算14489.3萬元,比2019年14100.83萬元增加388.48萬元,增長2.76%。其中:財政撥款13078.11萬元,比2019年13171.67萬元減少93.56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與2019年持平;其他資金1411.19萬元,比2019年929.16萬元增加482.04萬元,主要原因:結合2019年項目實施情況,結轉至2020年度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有所增加。

  支出預算:(一)基本支出預算11054.7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4.53%,比2019年11415.86萬元減少361.14萬元,下降3.16%。

  (二)項目支出預算3434.58萬元,比2019年2684.97萬元增加749.61萬元,增長27.92%,增加原因:根據工作需要,王辛莊法庭和執行局及檔案庫房基本建設工程開始啟動。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辦案業務及裝備購置、多元調解工作、審判法庭維修經費等。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20年部門預算項目支出方向主要為辦案業務及裝備購置、多元調解工作、審判法庭維修經費等。平谷法院將緊密圍繞"生態立區、綠色發展"工作主線,自覺將審執工作納入到服務保障全區高品質發展大局中來;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商事審判,推動營商法治環境建設取得更大成效;推進"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向縱深發展;深化"多元調解+速裁"機制建設,通過搭建調解網路,進一步捋順職能,充實多元調解力量,將更多的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79.64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53.2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財務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高級法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0年預算數7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7.22萬元減少0.22萬元,主要原因為根據厲行節約壓縮減少支出。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按照符合政策範圍內需接待業務指導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172.6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預算數57.28萬元,比2019預算數0萬元增加57.28萬元,主要原因:根據辦案業務需要,2020年報廢更新特種專業也技術用車兩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115.3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56.4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1.3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1.32萬元,其他16.3萬元。比2019預算數119.13萬元減少3.76萬元,主要原因:厲行勤儉節約,減少了運作維護費的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942.2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372.3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569.89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342.57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20年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部門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本級)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759.78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0年,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5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3個的38.46%。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380.58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68.23%。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20年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31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0年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門共有車輛38台,913.94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4台(套)、918.82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103.32萬元。

  六、名詞解釋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購買服務: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要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由政府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法院"款: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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