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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中心2020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0-02-21 10:00    來源: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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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北京市文化資産管理中心主要職責:

  1.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履行市屬文化企業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文化事業單位(以下簡稱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出資人職責。

  2.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

  3.承擔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監管責任。

  4.指導推進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改革重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文化資産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5.負責建立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

  6.指導督促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從出資人的角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7.指導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建立文化技術創新體系,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運用。負責推進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文化科技創新,促進文化與科技、教育、體育、旅遊等相關産業融合發展。

  8.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本市國有文化投融資體系,引導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面向資本市場融資,促進文化和資本市場對接。根據本市有關規定,管理文化發展相關專項資金。

  9.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本市文化創意産業發展相關工作和相關重大文化創意産業項目建設。負責促進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産業發展。組織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開拓國際市場,推進文化産品和服務出口。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宣傳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11、中華世紀壇藝術館負責利用國內外豐富的文物、藝術品資源,為社會各界提高品位的文化藝術展覽。中外古今藝術品徵集、收藏、研究、展示及鑒定服務,興辦其他類型展覽及文化活動。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中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辦字﹝2019﹞24號),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中心(簡稱市文資中心)是市委宣傳部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

  市文資中心設13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和工會。內設機構分別為綜合處、政策法規處、規劃發展處(産業促進處)、産權管理處(改革處)、財務預算處(統計處)、審計處、考核評價處(董事會工作處)、投融資處、科技創新處(文化融合發展處)、宣傳資訊處、項目協調處、對外交流處、人事處。下屬3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分別為北京文化創意産業展示中心、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監督管理辦公室資訊中心、北京市文藝院團服務中心。

  2020年新增1個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為中華世紀壇藝術館(市文資中心負責該單位預算管理)。中華世紀壇藝術館設7個機構為辦公室、開放部、宣傳部、研究策劃部、拓展部、社教部和典藏部。

  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中心機關行政編制0人,實際91人(因機構改革原因保留行政編制),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中心本級財政補助事業編制110人,實際2人;無聘用人員。退休人員1人。

  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中心下屬3個事業單位財政補助事業編制40人,實際40人;無聘用人員。離退休人員842人,其中:離休42人,退休800人。

  中華世紀壇藝術館事業編制40人,實際28人;聘用人員(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195人。無離退休人員。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20年收入預算47400.22萬元,比2019年66607.99萬元減少19207.77萬元,下降28.84%。其中:財政撥款36076.93萬元,比2019年65640.17萬元,減少29563.24萬元,主要原因為壓減一般性支出。

  2020年支出預算47400.22萬元,比2019年66607.99萬元減少19207.77萬元,下降28.84%。

  基本支出預算9640.6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20.34%,比2019年5725.51萬元增加3915.11萬元,增長68.38%,原因為新增二級預算單位--中華世紀壇藝術館基本經費。

  項目支出預算37759.60萬元,比2019年60882.48萬元減少23122.88萬元,下降37.98%,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一是壓減一般性支出,二是調整"投貸獎"資金撥付方式,改為當年評審,下一年度根據審定結果撥付資金。

  三、主要支出情況

  根據本單位主要工作職責2020年部門預算主要用於支援文化創意産業方面,例如:北京惠民文化消費季、惠民文化消費電子券、電競北京2020、文化産業項目路演推介會及系列沙龍等;拓展文化産業對外交流方面,例如:感知北京系列活動、京津冀文化創意産業合作及項目推介等;推動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方面,例如: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成果展、北京市文化融合發展項目合作推介會等;促進投融資方面,例如:北京市金融驅動文化産業發展研究及實踐、北京文化企業上市培育基地運營費用等;監管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産保值增值方面,例如:監管企業2019年度財務審計、監管企業統計分析評價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中心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本級及4個所屬單位。

  (二)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91.34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7.8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預算數60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60萬元持平。2020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感知北京系統活動以及京港洽談會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20年預算數2.24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2.17萬元增加0.07萬元,主要原因考慮物價上漲因素。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國內外各方參觀首都文創産業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29.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預算數0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0萬元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29.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15.4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9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95萬元,其他3.7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比2019預算數21.28萬元增加7.82萬元。主要原因為新增中華世紀壇藝術館3輛公車運維費。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中心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3287.0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30.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3256.59萬元。

  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本單位無相關內容。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我單位不在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之內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0年,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中心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67個,佔本部門全部預算項目83個的80.72%。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6352.80萬元,佔本部門年初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96.62%。

  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單位無相關內容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按照《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市屬國有文化企業免繳國有資本收益的函》(京財資産〔2016〕802號),2016至2020年期間免繳國有資本經營收益。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中心共有車輛8台,133.2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4台(套)、4474.67萬元;中華世紀壇藝術館共有車輛3台,67.79萬元。

  六、名詞解釋(各部門要根據業務職能對專業性較強的名詞進行解釋;沒有專業性較強的名詞的,可對基本支出、項目支出、"三公"經費、機關運作經費等進行解釋。此項內容不能為空,每個部門至少應有1個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要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由政府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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