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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0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1-09-02 10:00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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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3〕64號)設立市發展改革委。目前,內設機構29個,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法規處、發展規劃處、國民經濟綜合處、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處、人口處、固定資産投資處(社會投融資服務處)、産業發展處、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處)、區域發展處、基礎設施處、高技術産業處、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社會發展處、經濟貿易處、財政金融處、價格綜合處、價格管理處、收費管理處、成本調查監審處、公共資訊處、能源發展處、新能源利用處、營商環境政策處、營商環境評價處、評估督導處、經濟與國防協調發展處(北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辦公室)、人事處;另設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另有市紀委駐委紀檢監察組。設在機構3個,分別為北京市協調推進大興國際機場建設工作辦公室;北京市新首鋼高端産業綜合服務區發展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工作辦公室。

  市發展改革委本級及下設獨立預算單位共11家,分別為: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世界銀行亞洲發展銀行貸款項目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老幹部活動站、北京市經濟資訊中心、北京市經濟與社會發展研究所、北京節能環保中心、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北京市價格認證中心、北京市價格監測中心、北京市節能監察大隊。

  市發展改革委是負責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的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為:

  一是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是擬訂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宏觀調控要求,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經濟社會發展、經濟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綜合運用各種調控手段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執行情況。

  三是負責監測本市國民經濟形勢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資訊引導工作,研究宏觀經濟運作、總量平衡等重要問題。

  四是負責匯總分析本市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擬訂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擬訂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

  五是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本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研究各類開發區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並協調相關政策的落實。

  六是承擔規劃本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産力佈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並與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銜接平衡;擬訂本市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和重大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統籌安排本市財政性建設資金,組織擬訂並實施市政府投資計劃;按國家及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準、審核和上報固定資産投資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及相關政策;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

  七是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産業發展,推進本市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産業政策,監督檢查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産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服務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産業發展、産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産業化,協調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八是組織擬訂區域統籌發展、城市功能區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推進城鄉一體化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區域合作工作,負責對口支援和幫扶工作。

  九是承擔本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節的責任,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提出擴大消費和促進對外貿易發展的政策措施;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重要農産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需求平衡,協調糧食、棉花進出口計劃的實施。

  十是承擔本市價格管理責任;負責監測分析價格運作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和價格改革建議;依法擬訂、調整由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區縣政府的價格監管工作。

  十一是負責本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參與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十二是負責組織擬訂本市基礎設施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協調實施;研究分析綜合交通、水資源、園林綠化等基礎設施方面的發展狀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民航、鐵路等國家在京基礎設施項目投資工作。

  十三是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參與編制本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計劃;負責本市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迴圈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節能環保産業和清潔生産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實施節能監察和考核工作。

  十四是負責組織擬訂本市能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協調實施;銜接能源總量平衡;監測分析能源運作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能源發展、城市能源運作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五是負責組織擬訂本市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有關工作。

  十六是負責研究提出本市人口調控戰略,擬訂人口政策;負責調控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人口調控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口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政策建議。

  十七是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編制397人,實際379人;事業編制420人,實際379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86284.67萬元,比上年減少11606.74萬元,下降11.85%。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計77679.74萬元,比上年減少13660.13萬元,下降14.96%,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6421.5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38%;無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561.0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72%;無經營收入;無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697.1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9%。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計82335.53萬元,比上年減少5398.22萬元,下降6.15%,其中:基本支出27940.2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3.93%;項目支出54395.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6.07%;無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82068.91萬元,比上年減少12132.51萬元,下降12.88%。主要原因:一是機構改革過程中部分職能和機構進行了調整,基本經費略有下降;二是落實市級部門過“緊日子”要求,大力壓減非剛性、非急需的項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9989.6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4352.0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7.95%;教育支出5.3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526.4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16%;衛生健康支出1577.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97%;節能環保支出14778.3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8.48%;城鄉社區支出3118.3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9%;其他支出363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5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54352.01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431.11萬元,下降0.79%。其中:

  “發展與改革事務”(款)2020年度決算52413.1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2369.96萬元,下降4.33%。主要原因:一是機構改革過程中部分職能和機構進行了調整,基本經費略有下降;二是落實市級部門過“緊日子”要求,大力壓減非剛性、非急需的項目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2020年度決算1938.85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1938.85萬元。主要原因:預算執行過程中按照市政府重點任務要求安排了基建項目經費。

  2、“教育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5.3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43.73萬元,下降89.11%。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0年度決算5.3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43.73萬元,下降89.11%。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部分進修及培訓項目取消或採用線上培訓方式開展。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2526.4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21.57萬元,下降4.59%。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0年度決算2526.4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21.57萬元,下降4.59%。主要原因:執行全市統一政策,嚴格按標準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費預算。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1577.1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36.16萬元,增加1.9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0年度決算1577.1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36.16萬元,增加1.97%。主要原因:執行全市統一政策,嚴格按標準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保險經費預算。

  5、“節能環保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14778.3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221.62萬元,下降7.64%。其中:

  “能源節約利用”(款)2020年度決算14778.3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221.62萬元,下降7.64%。主要原因:預算執行過程中根據全市統一要求,壓減交回了部分節能減排及環境保護項目資金。

  6、“城鄉社區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3118.3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2770.94萬元,增加797.58%。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20年度決算3118.3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2770.94萬元,增加797.58%。主要原因:預算執行過程中按照市政府重點任務要求,安排了部分基建項目經費預算。主要包括北京市重點工程調度與服務平臺、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綜合調度資訊平臺一期工程、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資訊系統等。

  7、“其他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363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3632萬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2020年度決算363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3632萬元。主要原因:為2019年結轉2020年繼續使用的專項展覽服務保障工作經費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7180.07萬元,未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機關本級及所屬1個行政單位、2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7個事業單位。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7.61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52.53萬元減少214.9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決算數3.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185萬元減少181.1萬元。主要原因:預算執行過程中,受國內外疫情影響,大部分原定的因公出國(境)任務取消;2020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支付外派世行總部挂職人員返程機票等支出,2020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個、1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9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0年決算數0.1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3.08萬元減少2.98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務實、高效、節儉的原則,科學合理安排公務接待工作。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開展京津冀協同公務活動。公務接待1批次,公務接待15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33.6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64.45萬元減少30.83萬元,全部為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主要原因: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務實、高效、節儉的原則,科學合理調度使用了公務用車。2020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3.5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2.43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4.63萬元。2020年公務用車保有量41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82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967.77萬元,比上年減少198.73萬元,減少原因:落實市級部門過“緊日子”要求,對一般性支出經費進行了壓減。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0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1553.5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7.3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1516.1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986.0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1.69%,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391.5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1.1%。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0年車輛41台,887.6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0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21359.53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節能減排及環境保護資金:指通過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用於支援節能減排、環境保護方面的資金。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2020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66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7.5%,涉及金額42228.93萬元。其中,部門評價項目1個,涉及金額830萬元,評價得分93.02分。單位自評項目65個,涉及金額41398.93萬元,評價得分在90(含)-100分的63個、評價得分在80(含)-90分的2個。經評價,2020年度財政項目年度績效目標基本實現。各項目單位能夠緊密圍繞全委中心工作,合理安排項目工作計劃,科學使用各項預算經費,為各項發展改革工作有序開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産促進法》、《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本市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要求,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北京節能環保中心“2020年北京市清潔生産示範項目”830萬元,用於推進實施北京交通大學等5個節能減排效果顯著、具有一定行業示範性的清潔生産項目,通過政府補貼資金的帶動,進一步提高企事業單位在節能減排領域的資金投入和技術升級改造。項目實施後,對於提高企業實施清潔生産的積極性、主動性,促進企業節能、降耗、減污、增效,以及落實國家清潔生産相關政策措施具有示範意義。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北京市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京財績效〔2020〕2146號)、《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開展2021年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規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共同組建評價工作組,並邀請市人大代表參與評審,對項目決策情況、資金投入管理和使用情況、相關管理制度辦法的健全性及執行情況、實現的産出情況以及取得的效益情況進行了評價。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北京市清潔生産示範項目”屬於節能環保領域機制和能力建設類項目,符合國家及本市産業政策和重點規劃發展方向,能夠進一步提高企業實施清潔生産的積極性、主動性,促進企業節能、降耗、減污、增效。經專家綜合評議,該項目綜合得分93.02分,其中項目決策8.96分,項目過程19.06分,項目産出37.60分,項目效益27.40分,績效評定結論為“優”。

綜合評價情況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通過綜合分析,“北京市清潔生産示範項目”立項依據充分、程式規範,績效目標設置明確合理,資金管理規範、實施方案明確,項目産出數量、品質、時效、成本均達到預期目標,通過政府補貼資金有效帶動企事業單位在節能減排領域增加資金投入,充分發揮了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起到了改善工藝流程、升級技術裝備、提升服務品質和企業效益的良好效果,取得的節能減排效益有力支撐完成2020年度清潔生産促進工作要點提出的年度目標,併為全市完成當年節能減排目標做出了貢獻。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北京市清潔生産示範項目”制定了工作實施方案,從項目的組織實施方式、項目管理、實施程式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了詳細的規定。項目補助資金撥付按照《北京市清潔生産管理辦法》(地方規章)及北京節能環保中心《清潔生産專項資金管理規定》(京節發〔2019〕5號)的相關要求執行,確保資金合規合理支出。但仍存在以下問題:

  1.個別績效指標設定不夠細化、量化。

  2.項目申請、執行、審核、驗收週期較長,項目過程監督等內容不夠細化。

  3.項目為延續性項目,週期較長,缺少對項目完成情況的縱向對比,缺少各單位的清潔生産意識是否增進等成效進行挖掘和説明。滿意度調查不夠全面,應適度增加調查樣板數量。

  (六)有關建議

  1.進一步提升績效意識,科學設定績效目標,提高品質、效果效益指標的合理性及可衡量性。

  2.修訂完善項目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對項目的監督和管理措施。建立政策執行與完善的工作機制,推動清潔生産項目落實到位。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加強宣傳引導,提高政策認知度,引導申報單位積極響應清潔生産工作,加大清潔生産投入。

  3.深入研究此項政策的可持續性,開展財政政策績效評審,通過全面梳理近年項目組織實施的實際成效,完善項目管理政策體系,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撬動作用。完善滿意度調查方案及方式,結合項目內容確定樣本量,全面了解服務對象的滿意度情況。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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