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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員會2020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1-09-02 10:00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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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1.部門機構設置

  (1)內設機構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設立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按照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設辦公室等24個內設機構。

  (2)所屬預算單位

  2020年決算中包括市教委機關行政1個、事業單位53個。事業單位包括:

  首都師範大學、北京工業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首都體育學院、北京農學院、北京青年政治學院、北京聯合大學、北京建築大學、北方工業大學、北京工商大學、北京物資學院、北京服裝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中國戲曲學院、北京舞蹈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北京印刷學院、北京資訊科技大學、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首都醫科大學、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等25所市屬高等院校;

  北京市自動化工程學校、北京市郵政學校、北京鐵路電氣化學校、首都體育學院附屬競技體校等4所中等專業學校;

  北京教育學院、北京開放大學、北京市盲人學校、首都師範大學附屬中學、首都師範大學附屬育新學校、北京西藏中學、北京學生活動管理中心、北京市教育技術設備中心、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北京教育考試院、北京教育網路和資訊中心、北京市國際教育交流中心、北京教育老幹部活動中心、北京教育新聞中心、北京市學生資助事務管理中心、北京教育綜合服務中心、北京市教育系統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北京市校辦産業管理中心、北京市教工休養院、北京教育音像報刊總社、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機關服務中心、北京教育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學校後勤事務中心、北京學校等24個直屬單位。

  2.部門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推進依法治教,起草本市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研究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教育設施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統籌、協調和指導本市教育工作。統一管理學前教育、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事業。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建立各級各類教育相關標準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系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3)指導本市教育系統及農村、企業、社區的綜合教育改革工作。推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改革與發展,負責教育系統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深化推進市屬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

  (4)統籌、協調和指導本市學習型社會、終身學習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5)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核、審批國家舉辦的、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舉辦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項目的設置、變更和終止,並履行監管職責。管理市屬高等學校的專業設置。管理學位、學科建設和研究生培養工作。協調管理中央部委在京高等學校。

  (6)擬訂本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學校的設置和辦學標準,制定教學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組織編寫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學校的教材,審定基礎教育地方教材。

  (7)研究考試招生改革工作,擬訂本市招生考試與評價制度改革政策和高等教育、中等教育以及研究生教育的招生計劃,負責考試的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北京地區中等以上學歷教育學生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北京地區高等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工作。

  (8)參與擬訂北京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指導北京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和徵兵工作。

  (9)管理、指導本市基礎教育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協調、指導各類學生的社會實踐和校外教育工作。

  (10)規劃、指導北京高等學校自然科學、哲學和社會科學研究。組織北京高等學校承擔國家及本市重大科研項目。指導北京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臺的發展建設。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産學研結合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網路資訊安全、技術指導和保障工作。

  (11)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本市教育督導工作,制定有關教育督導與評估的規章制度和實施方案。組織教育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情況的督導檢查。對義務教育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對義務教育的教育教學品質和均衡發展狀況實施督導檢查。

  (12)負責本市各級各類教育發展狀況和品質的監測以及各級各類學校辦學狀況和教育教學水準的督導評估。對區政府的教育工作進行督導和評估。指導區及市屬有關單位開展教育督導工作。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對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進行評價,提出報告和建議。負責發佈督導報告。

  (13)負責協調、指導本市教育系統人事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參與擬訂國家舉辦的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主管教師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統籌教師隊伍師德師風建設,負責基礎教育教師師德師風工作。負責北京地區教師資格認定。管理教育類社會團體。

  (14)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基本建設投資的政策。負責統籌管理市本級教育基本建設投資、教育經費及國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管理市本級教育國有資産和教育基本建設項目。負責協調高教園區建設工作。監督教育經費預算的執行情況。研究、擬訂及調整教育收費政策及標準。

  (15)規劃、指導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後勤和後勤改革工作。協調組織各區及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維護學校正常秩序等工作。

  (16)負責本市教育系統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及對港澳臺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指導國際學生和港澳臺僑學生相關工作。指導漢語國際教育工作。負責中外合作辦學和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的審核、審批和相關管理工作,駐華使館人員子女學校註冊及日常管理。負責教育類境外非政府組織的設立審核和監督指導。負責在京舉辦中外合作教育考試審核和監管。負責師生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請的受理。

  (17)規劃、指導本市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研究和教育現代資訊技術發展工作。負責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工作。

  (18)負責本市教育系統的安全管理工作。對以市教委名義組織的各類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部門行政編制224人,實有人數209人;事業編制37513人,實有人數31563人。學生人數365217人(包括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專科生、中等教育學生等)。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3590974.88萬元,比上年減少242372.80萬元,下降6.32%。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892291.28萬元,比上年減少277973.57萬元,下降8.77%。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361463.5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1.65%;事業收入406883.5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4.07%;經營收入36356.7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2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23376.1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81%;其他收入64211.2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22%。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683347.84萬元,比上年減少448360.89萬元,下降14.32%,其中:基本支出1866052.1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9.54%;項目支出787403.6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9.35%;經營支出29892.0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11%。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532223.77萬元,比上年減少256833.70萬元,下降9.21%。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響,繼續壓減非必要和一般性支出;二是基本建設資金減少;三是全市統一政策調整,人員經費支出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97148.01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2195104.0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9.90%;科學技術支出1284.2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59.7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農林水支出199.9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2195104.0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86792.86萬元,增長4.12%。其中:

  “教育管理事務”(款)2020年度決算80497.1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11767.22萬元,增長17.12%。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直屬單位業務發展項目、人員經費等形成的支出。

  “普通教育”(款)2020年度決算1888870.7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80245.30萬元,增長4.44%。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基本建設、雙一流建設、高精尖創新中心項目、人員經費等形成的支出。

  “職業教育”(款)2020年度決算183768.81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6861.06萬元,下降3.60%。主要原因一是年度執行中壓減一般性支出;二是計劃有所調整,經費未全部支出。

  “成人教育”(款)2020年度決算22964.21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097.76萬元,下降4.56%。主要原因一是年度執行中壓減一般性支出;二是計劃有所調整,經費未全部支出。

  “廣播電視教育”(款)2020年度決算12401.1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1080.42萬元,增長9.54%。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專業建設、設備購置項目、人員經費等形成的支出。

  “特殊教育”(款)2020年度決算5285.5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754.11萬元,增長16.64%。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人員經費等形成的支出。

  “進修及培訓”(款)2020年度決算65.9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5.32萬元,下降18.85%。主要原因一是年度執行中壓減一般性支出;二是計劃有所調整,經費未全部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款)2020年度決算1250.4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919.95萬元,增長278.37%。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十三五規劃課題等項目形成的支出。

  2、“科學技術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1284.2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43.44萬元,下降10.05%。其中:

  “技術研究與開發”(款)2020年度決算1284.2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43.44萬元,下降10.05%。主要原因是年度執行中,計劃有所調整,經費未全部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559.7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67.59萬元,下降10.7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0年度決算559.7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67.59萬元,下降10.77%。主要原因是統發單位的離退休經費年度按照實際發生情況清算。

  4、“農林水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199.9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8.18萬元,下降3.93%。其中:

  “農業農村”(款)2020年度決算199.9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8.18萬元,下降3.93%。主要原因是年度執行中,計劃有所調整,經費未全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87.4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687.4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676.86萬元,增長6369.25%。其中: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決算687.4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676.86萬元,增長6369.25%。主要原因是年度中安排的北京學校10KV外電源工程形成的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560774.32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2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51個事業單位。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157.99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4186.41萬元減少3028.4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決算數85.6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2257.20萬元減少2171.58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僅在年初發生因公出國(境)事項;2020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各類學術交流及國際學術會議、校際合作洽談等方面,2020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33個、59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1.45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0年決算數15.61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136.91萬元減少121.30萬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減少公務接待活動,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規模和標準。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教學科研管理、學術交流等方面的公務接待。公務接待306批次,公務接待2943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1056.75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1792.30萬元減少735.5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決算數491.8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448.11萬元增加43.78萬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車輛更新費用根據實際支出,部分單位2019年未完成更新手續,在2020年繼續執行。2020年購置(更新)23輛,車均購置費21.39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564.8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1344.19萬元減少779.33萬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減少公車出行。2020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10.2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44.1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32.4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78.09萬元。2020年公務用車保有量615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92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468.80萬元,比上年減少96.35萬元,減少原因受疫情影響,會議、培訓等一般性支出減少。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0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50336.8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11575.5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34147.34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04614.0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87955.1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5.0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97255.7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8.85%。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0年車輛817台(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離退休幹部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22105.8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3704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27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0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0866.47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一)基本情況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對2020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了績效評價,評價項目907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79.91%,涉及金額498661.53萬元。其中,部門評價項目1個,涉及金額952.73萬元,評價得分在90(含)-100分的1個。單位自評項目906個,涉及金額497708.80萬元,評價得分在90(含)-100分的603個、評價得分在80(含)-90分的254個、評價得分在60(含)-80分的49個。

  228個項目未在2021年開展績效自評,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以及部分項目資金批復時間較晚影響,項目在2021年開展績效自評工作時,績效還未顯著體現。我委擬在2022年繼續對以上228個項目開展績效自評工作。項目表詳見附件。

  (二)預算績效管理主體責任的落實情況及工作開展情況,績效指標的建設及完成情況、成本控制和績效管理取得的實際效果。

  通過2021年績效自評工作的開展,對加強財務管理工作起到積極作用。

  1.績效評價覆蓋面擴大。績效自評既包括編報績效支出明細表的市級項目,也包括中央資金項目,各單位成立了績效評價工作領導組,單位領導擔任組長,切實把績效評價工作作為頭等大事來抓,全面開展,認真分析,不走過場。

  2.以績效目標為導向。通過績效自評,及時總結績效管理中的問題,梳理在預算管理、資金投入、制度政策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3.建立完善規章制度。通過績效自評工作,完善了相關制度,部分單位專門修訂了《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專項資金績效考評管理辦法》、《專項資金內部審計實施辦法》以及《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文件。

  4.績效自評與預算安排相結合。把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年度預算佈置的重要依據,部分單位在進行預算分配時,評價結果較好的部門在安排財政資金時應優先考慮,問題較大的部門在安排資金時應從嚴考慮。

  5.優化績效自評復核方法。緊扣評價指標體系,依據“打分有依據,扣分有理由”的原則,要求各單位評價結果真實準確,確保評價過程專業化,評價結果客觀化,做到數據橫向可比,為績效自評結果的充分利用打下基礎。

  6.促進績效管理品質提升。按照“誰申請資金,誰設定目標”、“誰使用資金,誰實現目標”的原則,督促各單位合理、科學使用資金,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三)取得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

  1.取得的經驗

  (1)強化組織領導,做好充分準備。

  為保證2020年預算績效評價工作順利進行,我委成立了績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財務處,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績效評價工作,收集匯總整理績效資料,撰寫績效評價報告等,全面指導績效自評工作,各相關業務處室所屬預算單位成立本單位預算績效自評機構,並確定相關責任人,負責組織本單位績效自評工作。

  (2)明確工作規定,及時佈置傳達。

  市教委及時下發《關於開展2021年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自評項目範圍包括納入2020年市教委預算管理的所有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要求各單位認真對待績效評價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採用自評方式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確保數據準確,按時上報績效自評報告以及相關自評資料。

  (3)統一評價口徑,確保工作品質。

  按照北京市統一要求,自評工作採取簡易程式評價方式進行。各單位按文件規定格式填報績效自評表,做到格式統一、標準統一、口徑統一,確保績效評價工作品質,績效評價結果更加科學合理,規範準確。

  (4)多方共同參與,形成復核合力。

  成立包括財務處、高校、中專直屬單位等共10人的績效自評復核工作小組,對每個單位的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進行復核,針對審核發現的問題及時溝通、共同研判、分析政策,對績效自評表進行解釋説明,及時聯繫各單位,高效助推復核工作走深走細。確保復核工作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5)及時總結經驗,提高資金效益。

  通過績效自評達到,以評價促建設、以評價促發展的效果,通過評價發現漏洞,通過評價發現不足,通過評價促進規範,進一步提升“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理念,切實提升財政資金使用績效。

  2.存在問題

  (1)預算執行進度緩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0年項目執行進度較慢,項目實施週期延長,而且由於部分學校實行封閉管理,項目無法按計劃實施,造成項目經費無法支出或績效目標完成存在困難的情況。

  (2)績效意識需要進一步加強。部分項目負責人對項目績效指標的理解和把握不到位,績效目標設置籠統、粗略,不能緊扣項目的核心內容,造成有些項目制定的績效目標描述不夠清晰、細化程度不夠、量化內容不準確,難以全面反映項目績效完成情況,也給績效評價工作帶來影響。

  (3)績效工作重視程度不足。部分單位的績效理念還停留在是否按計劃完成任務上,而沒有將工作重點放在效益和效果方面。部分單位還存在“重投入輕管理,重資金輕績效”的思想,“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意識需要進一步加強。

  (4)績效自評能力需要提升。績效自評有明確的要求,其中數據來源於會計報表和賬務數據等資料,在填報績效支出自評表時存在一些問題,如:項目實施單位填寫不準確,滿意度指標填寫不準確等問題,反映出單位的績效自評基礎工作需要加強,自評能力需要提升。

  (5)績效約束能力不強。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有待進一步深化結合,優化、促進預算管理的作用尚未充分體現,績效評價與預算執行銜接力度不足,績效跟蹤需要進一步加強。

  (6)績效評價具有時限性的要求。“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是教育行業的特點,應分類考核如何進行績效評價的問題,如教學、學科類項目績效的産生需要一定的資金投入積累才能凸顯,項目期在一年以上的項目應在項目執行完畢後再進行績效評價,以充分、真實體現項目的全部績效。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或建議

  開展績效評價工作,不僅是優化資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更是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北京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的要求,為有效的開展績效評價工作,提出以下工作建議:

  1.加強政策學習培訓,不斷提高項目負責人的政策水準和預算編制能力。加大政策制度的宣傳培訓,使項目負責人全面掌握項目立項相關政策,確保預算編制的準確性,減少因資金預算不符合相關政策及要求而造成的項目經費核減,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2.強化績效管理意識,多維度、多層次全面呈現項目執行績效。進一步加強全面績效管理培訓,確保績效目標進一步細化、量化和可衡量、可考核,在財政“緊日子”的形勢下,自覺加強績效意識,杜絕無績效支出,把有限的資金用到刀刃上,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3.加強績效審核力度,一方面加大預算編制績效目標審核力度,認真審核績效目標的完整性、合規性、合理性、可行性,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準確性,為預算執行和績效評價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將績效編制和考核工作做實做細。另一方面要求各單位加大績效自評表的審核力度,對績效自評中的問題進行分析匯總,確保績效自評表中格式正確、數據真實、指標準確、表述完整,保證績效自評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4.加強評價結果應用,以評價結果為導向,將預算績效管理作為今後資金分配的一個依據,建立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實現預算和績效管理一體化。?

  5.加強項目預算全局設計。2020年疫情來襲,導致預算批復項目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衝擊和影響,對各單位項目預算從申報到執行的全過程、全局性的設計提出更高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需要項目負責人在項目申報中充分考慮疫情、國際大環境等不確定因素可能造成的衝擊,早做預案,保證項目績效目標的順利完成。

  6.加大項目執行過程中的監管力度,把績效管理融入到日常管理中,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控,及時掌握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和預期效果,對偏離績效目標的項目及時採取措施予以糾正,確保績效目標能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全面提升財政資金使用績效。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財政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北京市預算績效管理辦法》(京財績效〔2019〕2129號)、《北京市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京財預〔2020〕2146號)、《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開展2021年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京財績效〔2021〕283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成立了績效評價工作組,于2021年5月對2020年度北京學校的“改善辦學保障條件-設備購置-北京學校小學部傢具設備購置”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該項目評價結果為91.6分。有關情況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背景

  (1)項目立項依據

  為適應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加快配置優質教育資源,整體提升副中心教育品質,優化教育佈局,配合市級黨政機關順利搬遷,在原人大附中通州學校基礎上建設北京學校。北京學校係市教委直屬學校,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直接管理,是一所綜合改革試驗學校。學校佔地約20公頃(300畝),規劃獨立設置小學部48個班,中學部60個班,可接納4470名學生,其中住宿生1350人。

  北京學校項目的定位是建立一所高起點、高標準、具有引領意義的學校。北京學校項目將採用小學、初中、高中十二年一貫制的模式,這種全新的辦學模式,將對未來辦學定位、資源配置、課程設計、招生方式等方面的規劃及探索起著推動作用,也會為現有中小學教育改革提供新的思路和注入全新的元素。北京學校秉承的辦學目標是打造“國內領先,國際一流,創世界名校”;辦學理念是“尊重個性,挖掘潛力,一切為了學生的發展,一切為了祖國的騰飛,一切為了人類的進步”;學生培養目標是“全面發展+突出特長+創新精神+高尚品德”。在北京學校辦學理念和辦學目標之上,學校要打造一所現代化的國內、國際領先的學校。而通過學校建設提供相應專業教學設備,是發展教育事業和提高教育品質不可缺少的物質條件,是增強學校教育綜合實力的重要指標,也是教育現代化的重要標誌。

  傢具是人們學習生活的必需品,也是現代生活方式的載體。配備小學特色教學傢具,提供相應專業教學設備,實現現代化建設,是發展教育事業和提高教育品質不可缺少的物質條件。學校的教學傢具與一般辦公傢具和家庭傢具有所不同,因為使用對象都是學生,所以安全性就顯得尤為重要,因此學校教學傢具的配備要符合小學生使用要求的辦學傢具,符合學生自身的發育情況,儘量使每個學生在舒適的環境中讀書。按照學校學生使用的特點來購買和裝備的學校傢具可為師生創設良好的教學條件,有利於學生更加投入的學習,也有利於提高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對於教師來説良好舒適的傢具也為老師在繁忙的教學過程中提供優質的休息體驗。另外,辦學傢具須跟校園文化相結合打造一體化,整體的教學氛圍。製備滿足教學傢具國家標準的辦學傢具,保障師生的正常學習生活的需求,選擇環保性和美觀性的傢具是為了打造特色化,個性化學校的一部分。

  (2)項目實施主體

  該項目的實施主體為北京學校。

  2.項目主要內容及目標

  (1)項目主要內容

  改善辦學保障條件-設備購置-北京學校小學部傢具設備購置項目內容包括三部分傢具設備的購置:①辦公傢具,包括辦公區域的工位、座椅、更衣櫃等傢具設備、以及會議室、辦公室、文印室等傢具設備;②教學傢具設備,包括24個班級的課桌椅、置物櫃、條形凳等,開放學習空間、閱覽室等區域的沙發、桌椅、書架等,報告廳的桌椅,足球場、乒乓球運動區座椅等;③廚房傢具包括一二層學生餐桌等。

  (2)項目年度績效目標

  2020年保質保量完成項目申報的各項傢具設備的採購,辦公傢具包括辦公區域的工位、座椅、更衣櫃等傢具設備,以及會議室、辦公室、文印室等傢具設備;教學傢具設備包括剩餘26個班級的課桌椅、置物櫃、條形凳等(每間40人),開放學習空間、閱覽室等區域的沙發、桌椅、書架等,報告廳的桌椅,足球場、乒乓球運動區座椅、專業教室傢具等;廚房傢具包括一二層學生餐桌等。保證北京學校小學部2020年9月順利開學。

  3.項目資金情況

  改善辦學保障條件-設備購置-北京學校小學部傢具設備購置項目預算申請金額為1245.64萬元,最終批復預算為952.73萬元。其中辦公傢具審定金額為67.66萬元,根據《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並通過“政府採購管理服務平臺”實行定點採購;合同簽訂金額為67.58萬元,結算67.58萬元。教學及食堂傢具為885.07萬元,此部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有關規定進行公開招標,合同簽訂金額為884.38萬元,結算金額為884.38萬元。

  (二)績效評價情況

  1.績效評價方法

  本次績效評價遵循“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原則,結合項目的特點,採用案卷研究法、目標預定與實施效果比較法、專家評議法等方法,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從項目決策、項目管理、項目産出、項目效益4個方面對項目開展績效評價。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詳見附件。

  2.績效評價結果

  經專家綜合評價,“改善辦學保障條件-設備購置-北京學校小學部傢具設備購置”項目得分91.6分,績效級別為“優”。其中,項目決策得分為9.4分、過程管理得分為17.8分、項目産出得分為36.2分、項目效益得分28.2分。

  評價結論:項目決策具有明確的政策依據,項目需求明確,與北京學校總體的發展定位以及年度工作計劃相符,財政資金分配的依據充分,項目決策和管理流程規範。項目實施的主體責任清晰,項目既定的産出和效果指標基本實現。但是,績效目標設置的科學性還有待提高,項目在管理的精細化程度方面有待進一步加強。

  (三)項目績效情況

  項目根據學校使用需求配備基礎辦公傢具及設備。此次項目的傢具配備包括:滿足24個班級,錄課教室、報告廳,3間多功能廳的桌椅;足球場、乒乓球運動區靠墻座椅50個;庫房50個貨架;在公共區域學習角30個,1處小組活動區,8處小組學習區,3處開放學習區,4處下沉庭院,5處閱覽區,4處教師辦公區咖啡角,5間教研活動室,1間母嬰室,3間教師活動中心的傢具;在西門門廳、北門上空以及體育館入口區域,配備了不同大小與造型的沙發、立式花盤等傢具;後勤宿舍48人使用的雙層床、床墊與櫃子;醫務室配備雙搖式ABS病床2張的教學傢具設備。

  此外,還配備了戲劇教室、曲藝表演教室、棋牌教室(1、2)、物質科學與生命科學教室、體操教室、服裝設計區、家政操作區、舞蹈教室、心理教室的等候區、沙畫教室、面塑教室與篆刻教室、剪紙教室、人工智慧教室、創造學習中心的專業教室內的傢具,以及一層包間與二層食堂的廚房傢具。

  目前北京學校小學部已經于2020年8月29日正式開學投入使用,購置的全部傢具均已驗收合格並投入使用,全部傢具均經過環保檢測,保證了校園環境的安全。目前招生班級31個班,在校學生約1200人,教師110人,採購的傢具較好地滿足了教學、辦公的需要,經校內調查本項目採購傢具的反饋結果顯示,教師滿意率達到99.22%,學生滿意率達到98.57%。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

  1.項目決策的科學性、規範性有待進一步提升

  (1)決策部分材料不夠充分。可研性研究報告過於簡單,需求不清晰,對小學部招生情況和發展情況、已有傢具情況、短缺傢具的情況;需新購置的學校傢具具體數量、種類(如低年級和高年級)等,缺少詳細闡述。

  (2)預算申報材料填報不夠準確。項目申報書中為24個班級的傢具設備的預算,績效目標申報表填報的是26個班級的教學傢具購置,兩者數據不一致。

  (3)績效指標設置不夠合理

  ①數量指標的設定不全面,量化不夠。項目實施的內容為辦公傢具、公共區域傢具(閱覽室、辦公室、會議室)、教學傢具以及餐廳傢具的購置,但數量指標僅設定了“教學傢具數量”,缺少辦公傢具、公共區域傢具、餐廳傢具對應的産出數量指標。且指標值設定為“滿足不少於26個班級的使用量”,缺少具體的數量。

  ②品質指標設定為“兒童通用技術條件”,此次購置是否所有的設備品質標準都採用“兒童傢具通用技術條件”不明確,對於辦公傢具、公共區域傢具、餐廳傢具沒有涉及。

  ③進度指標與實施方案中的進度指標不一致,而且完成時間(2020年10月)是在開學之後。

  ④效益指標過於籠統,應説明對學校教學工作的影響,如26個班開課,其他活動開展和就餐情況等。且缺少可持續性指標。

  ⑤滿意度調查指標設置不夠全面,樣本量較少,針對性不足。而且也缺少家長的滿意度調查。

  2.項目管理過程存在薄弱環節

  (1)項目實施方案的針對性不足。實施方案中大部分內容是中標方的實施方案,缺少項目單位在招標、資金管理、驗收監管、運維成本控制等方面的措施。

  (2)項目的驗收環節不夠規範。項目終驗的時間節點與項目實施的時間節點不同步,項目終驗報告為2020年7月6日,項目進度指標的項目完成時間為2020年10月;項目整體驗收結論欠清晰,合同驗收意見中的標的物未明確規格型號;環境監測的程式滯後,傢具的檢測報告出具日期為2020年10月,滯後於項目驗收時間,也滯後於項目投入使用時間。

  (3)固定資産管理臺賬登記資訊不完整,缺少資産責任人、使用部門、存放地點等資訊。

  (4)在傢具設備等購置後,是否有傢具設備等的後續維護措施和約定、駐場服務等,約定有效期限是多少,資料未能清晰呈現。

  3.項目績效成果展現欠完整

  (1)項目單位對項目實施的績效分析總結不夠,支撐項目實施績效的有效資料不足。

  (2)從現場查看來看,項目效果呈現較好,但由於項目最終驗收的成果缺失,項目實施的品質缺少資料支撐。滿意度調查對象的客觀性略顯不足,缺少家長等群體對項目的評價,難以全面評判項目實施的績效。

  (五)相關建議

  (1)強化績效管理意識,提高對項目績效管理技能水準,加強績效目標設置的規範性和科學性。

  (2)提高預算編制準確性,加強項目成本控制,保證財政資金髮揮最大效益。

  (3)總結項目執行中的管理經驗,積極採納事前評估、事後績效評價中專家建議,完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並嚴格予以執行,尤其是固定資産管理、合同管理,有效防控經濟活動風險。

  (4)強化項目過程管理規範化,落實項目相關人員的管理和監控責任,如明確固定資産責任人、使用部門、存放地點等。

  (5)加強項目後續維護管控,如每學期對傢具的金屬連接件進行檢修、帶有潤滑的滾動摩擦機構需定期加注潤滑劑等,在保障學生學習、生活上安全的同時控制財政資金投入成本。

  (6)根據績效管理工作要求,做好績效資料的歸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及時總結項目成果,完整呈現項目實施的績效和財政資金使用的效益。

  附:北京學校小學部傢具設備購置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及打分情況表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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