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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員會2020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1-09-02 10:00    來源: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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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是負責本市城鄉交通統籌發展、交通運輸和交通基礎設施綜合管理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交通運輸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對交通運輸行業改革與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

  2.組織編制本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交通運輸行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編制綜合交通規劃、交通專項規劃、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及相關規劃實施的評估工作。負責大型城建項目交通影響評價的審核。負責市管道路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中交通內容的審查。參與市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查。統籌推進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會同相關部門建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庫。

  3.組織編制市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建議計劃和年度建設建議計劃。組織編制交通基礎設施維修養護以及交通運輸行業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提出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維修養護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參與交通發展建設投融資政策的研究和實施。負責城市軌道交通和其他公共交通特許經營項目的具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提出交通運輸行業收費政策及標準的建議。

  4.負責推進區域交通一體化協同發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鐵路、民航和郵政等綜合運輸的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各類重點交通運輸服務保障方案,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並提出有關政策和標準建議。

  5.負責本市交通基礎設施的監督管理和交通運輸業的行業管理,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負責公路建設市場和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協調推進交通運輸産業發展。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行政許可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6.負責本市交通基礎設施和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産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運輸安全應急方面的組織協調,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交通運輸行業重大安全事故。負責重大突發事件中的運輸組織和交通設施保障。負責鐵路監護道口安全的管理工作。承擔北京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7.負責組織協調本市交通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統籌停車管理工作,負責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的行業管理。

  8.負責本市地方海事工作。

  9.制定本市交通運輸科技和智慧交通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政策。組織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推動智慧交通系統建設。組織指導重大交通科技項目立項、研究、開發和成果推廣、應用工作。

  10.負責本市交通運輸行業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對外交流與合作。

  11.指導本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工作。

  12.指導、協調和監督各區的交通運輸工作。

  13.承擔北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辦字〔2019〕47號),設立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本級內設處室39個,包括:辦公室、法制處、研究室、綜合規劃處、發展計劃處、行業監督處(行政審批服務處)、安全監督與應急處、宣傳處、科技處、交通綜合治理處、協同發展處、綜合運輸處、綠色交通發展處(北京市機動車調控管理辦公室)、靜態交通管理處、交通戰備處、路政綜合協調處(鐵路道口管理辦公室)、工程協調與市場監管處、工程設計處、城市道路建設處、公路建設處、城市道路管理處、公路管理處、治超工作處(農村交通辦公室)、客運綜合協調處、公共交通設施設備管理處、地面公交運營管理處、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處、出租(租賃)汽車管理處、道路客運管理處、貨物運輸管理處、水路運輸管理處(北京市地方海事局)、機動車維修管理處、駕駛員培訓管理處、財務處(審計處)、人事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北京市交通委員會2020年部門決算共計38個單位,具體是: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本級、北京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總隊(含北京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總隊本級、北京市交通資訊中心執法總隊分中心2個三級預算單位)、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東城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朝陽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海淀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豐臺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石景山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西城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通州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順義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懷柔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密雲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平谷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大興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房山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門頭溝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昌平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延慶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宣傳教育中心、北京市交通資訊中心、北京交通運輸職業學院、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交通運作監測調度中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安全督查事務中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12328)舉報投訴中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北京市停車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儲備中心、北京市船舶檢驗所、北京市交通運輸考試中心、北京市交通資訊中心路政局分中心、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路政局離退休幹部服務中心、北京市城市道路養護管理中心、北京市道路工程造價定額管理站、北京市道路工程品質監督站、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路政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北京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總隊職責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京編委〔2020〕15號),北京市道路工程品質監督站于2020年併入北京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總隊。

  (三)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861人,實有人數840人;事業編制2395人,實有人數2138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1646840.14萬元,比上年減少417626.33萬元,下降20.23%。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598004.33萬元,比上年減少448607.63萬元,下降21.92%,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585102.5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19%;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3926.9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25%;經營收入3164.7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2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581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36%。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574392.76萬元,比上年減少420817.13萬元,下降21.09%,其中:基本支出121458.4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71%;項目支出1449841.3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2.09%;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3092.9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2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623126.28萬元,比上年減少418492.13萬元,下降20.50%。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中央車購稅資金相比2019年度減少;二是2020年度基本建設項目等政府性基金收入相比2019年度減少;三是受疫情影響,我委2020年內壓減一般性支出、非緊急非必需支出、課題經費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06326.31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國防支出566.3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4%;教育支出25307.2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6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439.1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56%;衛生健康支出5731.7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38%;節能環保支出44733.1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97%;城鄉社區支出149090.2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90%;交通運輸支出1272458.3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4.47%。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國防支出”2020年度決算566.3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46.72萬元,增長8.99%。其中:

  “國防動員”2020年度決算566.3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46.72萬元,增長8.99%。

  2.“教育支出”2020年度決算25307.2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650.52萬元,下降6.12%。其中:

  “職業教育”2020年度決算25139.4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245.73萬元,下降4.72%。主要原因:我委貫徹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應對疫情影響,壓減非緊急非必需支出。

  “進修及培訓”2020年度決算167.81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404.79萬元,下降70.69%。主要原因:我委貫徹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培訓費預算。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0年度決算8439.1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044.40萬元,下降11.0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0年度決算8439.1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044.40萬元,下降11.01%。主要原因:我委貫徹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非緊急非必需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決算5731.7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750.68萬元,下降11.5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20年度決算5731.7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750.68萬元,下降11.58%。主要原因:北京市2020年2月-6月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徵收,我委核減各單位醫保繳費預算資金。

  5.“節能環保支出”2020年度決算44733.1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18216.40萬元,增長68.7%。其中:

  “污染防治”2020年度決算1073.0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26.96萬元,下降2.45%。

  “能源節約利用”2020年度決算43660.0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18243.36萬元,增長71.78%。主要原因:我委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穩妥推進純電動出租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開展純電動汽車推廣應用獎勵工作。

  6.“城鄉社區支出”2020年度決算149090.2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2639.12萬元,下降1.74%。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2020年度決算149090.2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2639.12萬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我委貫徹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非緊急非必需支出。

  7.“交通運輸支出”2020年度決算1272458.3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39231.22萬元,增長3.18%。其中:

  “公路水路運輸”2020年度決算560184.7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52711.04萬元,增長10.39%。主要原因:一是我委年內開展公路生命安全防護、地質災害防治、專項交通工程等工作;二是年內開展市郊鐵路懷柔-密雲線引入北京北站、東北環線國鐵設施適應性改造工作,開展市郊鐵路S2線、懷密線機車車輛大中修等工作。

  “成品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2020年度決算52501.8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881.35萬元,下降1.65%。主要原因:受到北京市純電動出租汽車推廣應用政策影響,燃油出租小轎車數量減少,我委出租小轎車臨時燃油補貼項目支出減少。

  “車輛購置稅支出”2020年度決算39557.0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4531.00萬元,增長12.94%。主要原因:交通委本級按照《交通運輸信息化“十三五”發展規劃》要求,以公路基礎設施智慧化升級為突破,探索利用大數據、物聯網、車路協同等技術,提高路網運作效率、安全保障和資訊服務能力,開展新一代國家交通控制網及智慧公路試點工程。

  “其他交通運輸支出”2020年度決算620214.8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7129.46萬元,下降2.69%。主要原因:相關項目預算根據年度工作任務變化有增加也有調減。一是受疫情影響,我市地面公交行業客運下降明顯,公交集團減少了部分運營車次,相應減少了乘務管理員的實際使用數量,我委地面公交配備乘務管理員項目資金支出減少;二是年內根據市政府重點工作任務,開展市郊鐵路城市副中心線西延京承線國鐵設施適應性改造、市郊鐵路副中線西延通密線適應性改造工程、軌道交通大興線運營補貼、朝陽站及豐臺站臨時場站建設等項目。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7422.3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城鄉社區支出39503.4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8.79%;交通運輸支出17918.9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1.21%。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2020年度決算39503.4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37500萬元,增長1871.77%,其中: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2020年度決算39503.4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37500萬元,增長1871.77%,主要原因:我委通州、順義、懷柔、大興等公路分局年內開展基本建設市級項目,包括國道104(五環路-清源路)道路工程、國道105(青禮路-市界)道路工程、通懷路(京承高速-河防口)道路工程、宋梁路北延(潞苑北大街-京平高速)道路工程、武窯橋改建工程、通懷路(昌金路—京平高速)道路工程等。

  2.“交通運輸支出”2020年度決算17918.91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9571.09萬元,下降34.82%。其中:

  “車輛通行費安排的支出”2020年度決算17918.91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9571.09萬元,下降34.82%,主要原因:我委項目中心政府收費還貸高速公路運作費項目受疫情和延長免通等因素影響,通行費收入下降。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17350.99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2個行政單位、16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0個事業單位。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633.92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261.38萬元減少627.4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217萬元減少217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2020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國(境)組團,未發生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0年決算數0.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10.7萬元減少10.5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2020年公務活動減少。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交通運輸行業交流、檢查等各項業務活動中發生的接待費用。公務接待2批次,公務接待65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633.7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1033.67萬元減少399.9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決算數181.6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285.56萬元減少103.93萬元。主要原因:我委個別單位因車輛性質以及調整購置車輛品牌等原因,未購置車輛或調減支出金額。2020年購置(更新)10輛,車均購置費18.16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452.0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748.11萬元減少296.02萬元,主要原因:我委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嚴格控制公務車輛運作費用支出,且受疫情影響,公務活動有所減少。2020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7.61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57.2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98.93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38.33萬元。2020年公務用車保有量357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27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7697.30萬元,比上年減少224.20萬元,減少原因:受疫情影響,我委年內按照壓減一般性支出、壓減非緊急非必需支出的要求,壓減機關運作經費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0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98588.9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767.0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57480.46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6341.4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8309.1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9%,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2521.2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2.7%。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0年車輛405台,9606.79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07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67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0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6762.44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對2020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367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57.25%,涉及金額1449597.24萬元。其中:

  (一)普通程式評價的項目數量1個,“2020年步行自行車系統整治項目”,預算金額3590萬元,全年執行金額3590萬元,預算執行率100%,評價得分為86.16分。

  (二)使用簡易程式進行評價的項目數量366個,預算金額1446007.24萬元,全年執行金額1415622.45萬元,預算執行率97.90%,平均得分為93.09分。其中:90分(含)以上的340個,80分(含)-90分的26個,60分(含)-80分的0個,60分(不含)以下的0個。

  二、2020年步行自行車系統整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1.項目概況

  《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2035年)》提出2020年城市綠色出行比例由現狀71%提高到75%以上,自行車出行比例不低於10.6%;到2035年綠色出行比例不低於80%以上,自行車出行比例不低於12.6%。為此,《北京市“十三五”時期交通發展建設規劃》和《北京市自行車和步行交通規劃》提出北京市“十三五期間”開展3200公里步道自行車道整治的任務。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20年北京市交通綜合治理行動計劃>的通知》和北京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2020年北京市交通綜合治理行動計劃任務書>的通知》有關工作要求,慢行系統品質提升整治工程分為市區兩級推進,市交通委負責市級213公里步道自行車道整治,各區政府負責165公里步道自行車道整治。為進一步達到提升步行自行車系統出行安全及舒適性目標,2020年結合近幾年治理情況,以“一保兩優化,三無四加強”為工作原則,針對海淀、豐臺及石景山復興路、石景山路等40條道路、約235公里步行自行車系統治理,將地鐵、公交及共用自行車等交通設施有機結合,完善聯絡體系,解決交通換乘。將2020年治理成果與近年治理範圍聯網成片,形成區域效應,發揮公共交通整體的最大效率,提升道路綠色出行環境。為解決步行自行車主體行路難問題,提升慢行通行安全及舒適程度,加大綠色出行吸引力,結合現今共用自行車等政策的實施,實現緩解擁堵、節能減排、改善環境目標。

  2.項目資金情況

  2020年城養中心申請步行自行車系統整治工程年度預算資金3590萬元,批復金額3590萬元。

  3.績效目標

  (1)項目總體目標

  為倡導綠色出行,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三部委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等工作要求和相關規範標準要求,結合近年治理情況,計劃針對海淀、豐臺及石景山重要幹道進行治理,構建以地面公交、自行車和步行為組合的綠色交通出行體系,進一步連接和帶動周邊治理區域治理聯網成片,提升通行安全性及舒適程度,發揮公共交通整體的最大效益,工程缺陷責任期2年。

  (2)項目實施具體目標

  ①産出數量指標:針對海淀、豐臺及石景山重要幹道進行治理,約210公里。

  ②産出品質指標:滿足《城市道路設計規範》、《城市道路空間規劃設計規範》、原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與北京市交管局聯合編制完成《步行和自行車交通設施改善技術指南》等相關規範標準、治理工作標準,完成治理工作,完工率100%,缺陷責任期2年。

  ③産出進度指標:8月底完成項目設計工作,9月底完成施工招標工作,12月底完成全部施工工作。

  ④産出成本指標:通過採用招投標等手段,嚴格控製成本,年度預算使用資金3590萬元。

  ⑤經濟效益指標:本項目産出為公共服務設施,主要為社會效益。

  ⑥社會效益指標:通過2020年治理工作,步行自行車通行安全及舒適程度得到提升,公共交通環境得到優化,進一步吸引、強化市民綠色出行意願。

  ⑦環境效益指標:市民綠色出行意願進一步吸引和強化。

  ⑧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通過採取交通參與者隨機調查方式,預計項目改造滿意度為80%。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1.基本情況

  (1)評價目的

  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完整收集並分析項目績效相關資料,對項目財政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益性進行客觀、公正評價,加強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強化支出責任,建立科學、合理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體系,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2)評價原則

  實施項目績效評價時,遵循科學規範原則,採用定量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依據公開公正原則,績效評價符合做到真實、客觀、公正的要求,依法公開並接受監督;依據相關性原則,清晰反映項目支出和産出績效之間的緊密對應關係。

  (3)評價方法

  實施項目績效評價時,根據評價對象實際情況,具體採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比較法、最低成本法、公眾評判法、標桿管理法等多種方法,定量或定性地對項目相關指標進行綜合評價。通過因素分析法,綜合分析影響績效目標、實施過程和實現效果的內外因素,對項目決策、管理以及績效等方面進行評價;通過比較法,對可以量化的評價指標,採用項目前後對比、目標與結果對比來進行具體評價,主要應用於項目工程數量、品質、進度、投資等相關指標;通過公眾評判法、標桿管理法等方法綜合評價項目實施後實現的效果和影響。

  (4)指標體系

  2020年步行自行車系統整治項目績效評價時,參照《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框架(參考)》,根據項目特點,對前述指標體系相關三級指標進行完善,確定2020年步行自行車系統整治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2.評價組織實施

  按照《北京市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結合項目特點,2020年步行自行車系統整治項目績效評價分三個階段進行。前期準備階段(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10日),主要是確定委託中介機構,明確評價對象、目的、內容,聯繫、佈置項目單位準備相關資料,商討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編制項目績效報告;中期實施階段(2021年4月10日~2021年5月10日),深入被評價項目單位,充分蒐集、整理考評相關資料,協助項目單位完善績效報告,實施公眾或專家意見調查,對項目進行實地查看,編制項目中期工作情況報告。期末報告與總結階段(2021年5月10日~2019年5月20日),編寫2020年步行自行車系統整治工程項目績效評價報告初稿,組織召開專家績效評價會,整理專家評價意見、根據專家評價意見對績效評價報告進行完善。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附相關評分表);

  依照《北京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考評工作組充分與項目單位溝通,蒐集相關資料、實地查看並作綜合分析、評價,適時組織召開了專家評價會。經考評工作組綜合評價,結合專家評價意見,2020年步行自行車系統整治項目績效目標實現,項目績效評價得分86.16分,其中項目決策平均得分12.96分,過程管理平均得分14.20分,産出效果平均得分35.70分,效益指標平均得分23.30分,績效級別評價結論為“良好”。具體情況詳見下表:

2020年步行自行車系統整治項目績效評價結論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1.項目決策分析

  (1)項目立項分析

  項目立項符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2035年)》《北京市“十三五”時期交通發展建設規劃》和《北京市自行車和步行交通規劃》等文件規劃的規劃要求,符合《關於印發<2020年北京市交通綜合治理行動計劃>的通知》《關於印發<2020年北京市交通綜合治理行動計劃任務書>的通知》有關工作要求。在項目建議書(代可行性研究報告)中詳細的闡述了項目背景和建設必要性。評價認為,項目立項符合法律法規、相關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部門職責,但項目論證仍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

  (2)項目績效目標評價分析

  根據北京市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要求,2020年步行自行車系統整治工程項目設定了總體績效目標和分項具體目標。

  ①目標明確性及合理性分析

  項目目標較為明確,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中明確了項目績效總目標以及具體目標,從數量和品質等多方面設定。但總體目標相較項目內容不夠完整,缺少服務品質評價。評價認為,目標較為明確,具備一定的可實現性,但目標完整性和科學性有待提高。

  ②目標細化程度分析

  該項目具體目標包括了項目産出數量、品質、進度、成本、效益等方面的指標內容。具體目標既有定量表述形式,也包含定性描述形式,能夠比較全面反映項目管理、項目産出、項目實施效果和影響。但相關數量指標設定依據不夠清晰;産出成本指標和品質指標不夠細化;效益指標量化不足。評價認為,項目績效指標不夠細化、量化。

  2.項目過程分析

  (1)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

  為強化預算管理,規範、有效的使用財政資金,根據《北京市市級基本支出預算管理辦法》《北京市市級項目支出預算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北京市城市道路養護管理中心經費支出管理辦法》《北京市城市道路養護管理中心工程項目資金支付管理辦法》,並嚴格按照經費支出原則、審批程式及支付流程等管理使用財政資金,保障資金安全。

  2020年步行自行車系統整治工程申請預算資金3590萬元,批復金額3590萬元,2020年使用資金3590萬元。

  評價認為,城養中心按照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財務管理,項目相關財務制度較為健全,財務制度執行及賬務處理較為規範。

  (2)項目組織情況

  按照國家建設管理規定,城養中心全面負責2020年北京市市管城市道路步行自行車系統整治工程實施工作。通過監理單位控制,設計、施工單位保證和政府監督相結合的品質管理體制,即“政府監督、項目法人負責、社會監理、企業自檢”四級品質保證體系。具體情況如下:

  ①招標代理

  按照市交通委有關要求,城養中心採用監察部門全過程監督,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招標代理單位;

  ②設計及監理

  按照原路政局《市管城市道路中小修維護工程管理規定(試行)》第二十七條“中修類工程、設計及管理諮詢類項目等,如在招標限額以上,執行國家、行業及北京市招投標相關法規規定;小額資金項目執行《路政局小額資金項目招標採購管理規定(試行)》;按照能招盡招的原則,對於委託項目預計投資超出招標限額的,超出部分須按規定組織招標。”的要求,本項目的監理單位採用固定總價的方式進行招標,設計單位採用費率的方式進行招標。

  ③施工

  按照原路政局《市管城市道路中小修維護工程管理規定(試行)》第二十八條“中修類工程原則按照實體項目招標確定實施單位。”的要求,本項目的施工單位採用合理低價的方式進行招標。

  截至2020年9月初,招標工作內容全部完成。參與各方如下:

  建設單位:北京市城市道路養護管理中心

  設計單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北京磐石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1標)

  致遠工程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2標)

  施工單位:北京市政路橋管理養護集團有限公司(1標)

  北京市市政三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2標)

  北京公聯潔達公路養護工程有限公司(3標)

  中交路橋建設有限公司(4標)

  ④項目進展情況

  市交通委于2020年2月17日下發了《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關於城養中心2020年預算的批復》(京交函〔2020〕191號),將2020年步行自行車系統整治工程列入了2020年工作計劃中。

  3月6日,城養中心完成項目設計招標工作,並組織進行現場調查及設計。6月17日,城養中心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及概算審查並編制《關於2020年市管城市道路步行自行車系統治理專項工程初步設計的請示》。7月22日,市交通委批復該項目的初步設計方案及概算,《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關於2020年北京市市管城市道路步行自行車系統整治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的批復》(京交函〔2020〕965號)。2020年9月8日,完成施工及監理招標。11月20日,城養中心組織完成項目施工。

  評價認為,招標代理、設計及監理、施工採購工作清晰透明,項目工作職責明確。

  (3)項目管理情況

  ①工程的進度管理

  城養中心下達工程項目總體進度目標和單項進度目標,審核監理單位報送經審批的總體進度計劃、分項工程進度計劃;檢查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進度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合理,周、月計劃的落實情況。定期聽取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彙報,發現有關進度管理與控制方面的問題,提出修改意見。

  ②品質管理工作

  城養中心檢查監理單位建立的品質保證體系的運作情況,抽查監理單位關於報告審批、材料審查、實驗檢測、工程驗收的程式執行情況。聽取監理單位的品質彙報,提出整改意見。在巡視過程中,對工程中存在的品質問題,及時通知監理單位,督促監理單位進行了檢查落實。檢查監理單位監督施工單位的品質保證體系的運作情況。根據品質目標,制定品質管理規劃。嚴格執行品質控製程序,落實品質控制措施。加強重要材料、重點工序的檢查力度。

  組織監理單位按照合同文件、設計文件、驗收規範及標準認真執行材料審批制度及工程驗收制度,未經審批合格的材料不得用於工程中,驗收不合格的分項工程要堅決要求予以返工。

  組織及檢查監理單位各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未經監理驗收的分項工程,不得進行下一工序施工。未經監理驗收合格的材料,不得用於本工程。

  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組織施工單位按照《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場容衛生標準》《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環境保護標準》《北京市建設施工現場保衛消防標準》《北京市道路養護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做好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組織監理單位應定期進行檢查,城養中心人員進行抽查。

  對施工單位交通導改組織進行了抽查檢查,要求設置專人負責交通疏導工作,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④綠色環保施工管理

  本項目要求用於現場施工的機械設備必須滿足北京市環保標準的要求,並在機械設備進場前對其進行檢查,如不符合要求不允許進場施工。

  本項目中易揚塵的項目,如路面銑刨、步道磚切磚等,要求施工過程中採取霧炮車、灑水、苫蓋和濕切工藝等降塵設備、措施,到位後方可進行施工。

  對非機動車道彩色鋪裝膠結劑按照施工單位自檢,監理單位抽檢,城養中心抽查的三級控制方式,杜絕不滿足環保要求的材料使用在工程中。

  ⑤合同管理工作

  組織進行計量支付管理等工作,並監督檢查合同執行情況。工程的支付前提為完成合同文件規定的工程項目;所完工程項目品質達到合同的規定;工程數量計量準確;品質保證資料齊全完整;有準確可靠的支付依據或憑證。

  施工過程中因實際情況需要調整工程量時,由城養中心代表、設計代表、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進行洽商確定變更內容,按要求組織設計變更。

  ⑥竣工驗收管理工作

  組織監理單位在收到施工單位申請後,對項目完成的工程內容、數量和品質及資料進行檢查,符合竣工條件的,編制品質評估報告,對於不合格的要求施工單位及時進行了整改並復驗。

  城養中心組織設計、監理及施工單位並邀請有關單位人員成立竣工驗收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到現場對工程進行了外觀檢查、實測實量和對工程竣工資料檢查。

  組織針對檢查合格的工程,由各相關單位在竣工驗收鑒定書上簽字。驗收不合格的項目工程,由監理單位組織施工單位進行整改並重新組織進行了驗收。

  本工程的缺陷責任期為竣工之日起兩年,在缺陷責任期內,施工單位負責對工程進行維修。

  評價認為,城養中心在工程進度、品質、安全文明施工、綠色環保施工、合同管理、竣工驗收等方面採取了一定的管控措施,但項目管理仍存在著不足,例如實施方案落實的不夠精細,落實的品質和成本控制、竣工決算的合理性不夠明確。項目施工方案、設計方案內容的針對性不夠突出。

  3.項目産出分析

  (1)經濟性分析

  本項目完成投資4051.45萬元,2020年支付3590萬元,通過招投標等手段,嚴控了費用及成本,較好的完成了績效目標。

  評價認為,項目成本控制仍有待加強,主要是成本控制措施不明顯,如不同道路作業任務與預算報價標準是如何對應的。

  (2)效率性分析

  ①項目産出數量

  通過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管理控制,較好的完成了預期的産出數量指標。具體工作如下:

  目標值:針對海淀、豐臺及石景山重要幹道進行治理,約210公里。

  實際值:組織完成海淀、豐臺及石景山復興路、石景山路等40條道路、約235公里步行自行車系統治理。

  拓寬人行步道50處5860平米、連續人行步道68處5147平米;

  規範無障礙系統3740處、55649平米;

  設置二次過街29處;

  設置阻車樁7473根;

  試點設置自行車流量板1處、流量計數器8處;

  試點設置自行車優先標誌36塊;

  拆除、挪移佔路設施54處,其中快遞櫃1處、崗亭及報刊亭2處、各類設施電桿1處、降低檢查井11處、拆除混凝土障礙物15處、停車位15處、垃圾桶9處;

  拓寬連續非機動車道1處,12平米;

  非機動車道彩鋪170個路口,33653平米;

  步道周邊檢查井凹陷蓋板270塊;

  設置完善自行車標識2786個;

  設置自行車停放區24處;

  設置行人過街等候區22處等。

  ②項目完成品質

  本項目滿足《城鎮道路工程施工品質驗收標準》等施工驗收規範要求,完成治理工作,經驗收,本工程完工率100%,合格率100%,並在招標文件、合同及後期管理過程中明確了缺陷責任期為2年,完成品質指標。

  ③項目的實施進度

  目標值:8月底完成項目設計工作,9月底完成項目施工招標工作,12月底完成項目施工工作。

  實際值:7月22日完成項目設計工作,9月8日完成項目施工招標工作,11月20日完成項目施工工作,完成進度指標。

  評價認為,項目整體實施效率良好,數量指標、品質指標、進度指標全部完成。

  4.項目效益情況。

  (1)經濟及社會效益

  ①進一步提升步行自行車通行安全及舒適程度

  通過2020年步行自行車系統整治工程的實施,提升了沿線步行自行車通行安全及舒適程度,為市民綠色出行創造了良好條件。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了提升:一是保障路權方面,緩解了1260處衝突點;二是優化了24處地鐵站、337處公交站周邊慢行系統通行條件,合理設置了29個二次過街,24處自行車停放區、22處人行過街等候區等設施,三是無瓶頸斷頭,無違停佔壓方面,通過非機動車道連續、拓寬1處、12平米,拓寬人行步道50處5860平米、連續人行步道68處5147平米,設置步道阻車樁7473萬根;步道周邊檢查井凹陷蓋板270塊等措施,實現了工作目標。四是加強標識引導,加強設施清理方面,通過增設完善自行車標識2786個,挪移及拆除影響通行佔路設施54處,達到了預期目標。

  ②進一步優化公共交通環境

  通過項目實施,優化了公共交通環境,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在整體措施方面,在以往強化步行自行車系統治理措施基礎上,加強了非機動車道、步道連續及拓寬、公交站拓寬及其無障礙設施改造,二次過街設施改造及障礙物挪移及拆改工作力度,結合需求旺盛點位及示範區建設情況,設置了自行車停放區,行人過街等候區。

  二是結合功能區域特點,因地制宜,完成了永定路周邊步行自行車系統示範區建設。

  步行方面:通過設置行人二次過街島,提升行人過街安全性;通過設置行人過街等候區,規範行人過街等候行為;拓寬公交站臺寬度,提高公交乘客等候舒適性。

  騎行方面:通過設置非機動車道快慢分行,提升非機動車道通行效率;通過設置自行車停放區,規範自行車停放行為;通過設置自行車優先標誌,明確自行車優先,機動車借道行駛,主動讓行;通過試點引入非機動車流量採集、統計及分析系統,實時分析非機動車通行流量變化,識別出現行為,判斷影響因素,為項目的後期評價、國內步行自行車系統治理提供數據支援。

  三是永定路周邊區域: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印發《步行和自行車交通設施改善技術指南(修訂)》的要求,借助交通調查和大數據分析等手段,試點設置自行車流量板1處、流量計數器8處和自行車優先標誌36塊,創建良好步行、騎行環境,基於自行車流量需求的不同路段、區域,科學合理實施工程措施。

  ③進一步完善通行環境

  為全面改善道路無障礙通行環境,本工程規範無障礙設施3740處、55649平米。

  城養中心在2020年年初確定的治理區域基礎上,重點針對永定路區域打造步行自行車示範區。按照與永定路街道召開的2020年步行自行車系統整治工程方案對接會會議精神,永定路區域步行自行車示範區由城養中心與永定路街道共同建設。2020年,城養中心針對永定路區域5條道路開展步行自行車系統治理工作。

  在步行系統方面,共完成拓寬人行步道24處、3188平米,連續人行步道11處、1130平米,規範無障礙系統1191處、15293平米,二次過街10處,設置阻車樁2045根,挪移、拆除佔路設施14處,自行車停放區24處,行人過街等候區22處。

  在非機動車道系統方面,共完成非機動車道彩色鋪裝0.28萬平米,自行車標識532個。

  在智慧交通方面,借鑒國外成功經驗及案例,試點採用非機動車流量採集、統計及分析系統,實時分析非機動車通行流量變化,識別出現行為,判斷影響因素,為項目的後期評價、國內步行自行車系統治理提供成功經驗。

  三是交管部門、各區交通委及屬地均認為本項目對於優化公共交通環境、提高步行騎行安全及舒適程度效果表示認可。

  ④進一步吸引、強化了市民綠色出行意願

  根據歷年《北京市交通發展年度報告》的數據,2015年至2019年,自行車、步行出行分擔率分別為9.5%、10.3%、11.9%、11.5%和12.1%,慢行出行比例逐年提高,市民綠色出行意願明顯上升。

  2020年11月3日城養中心以訪談主題《優化綠色交通出行環境,打造高品質市管城市道路步行自行車系統》參加了首都之窗線上訪談。

  ⑤項目實施效果評價情況

  為客觀反映2020年步行自行車系統整治工程治理效果,城養中心組織第三方針對2020年步行自行車系統整治工程實施效果評價,項目實施效果較好,具體情況如下:

  本次評價工作選取的30個典型點段的慢行交通系統的動靜態慢行交通數據的採集工作,收集了整治工程實施前後共15個評價指標的相關數據。運用慢行交通服務水準評價體系對實地數據進行分析,得到了各個點段在整治工程實施前後的慢行交通服務水準得分的微觀變化情況,並針對潛在問題提出了補足建議和措施。慢行交通服務水準評價體系分為網路、空間、環境三個層面。慢行交通網路層麵包括斷面行人量、右轉機動車讓行率(行人)、右轉機動車讓行率(非機動車)、非機動車信號燈設置率、過街設施間距5個評價指標;慢行交通空間層麵包括設施佔用步道數量、步道寬度、非機動車道寬度、公交站臺無障礙合規率、盲道設置合規率5個評價指標;慢行交通環境層麵包括樹池加蓋設置率、人行道樁設置率、路口坡化設置率、人行橫道線破損度、非機動車道標誌標線破損度5個評價指標。基於評價指標體系,結合2018、2019年步行自行車系統整治工程前後實施效果評價報告,完成了對30個典型點段的初步評價工作,評價結果如下:

  慢行交通服務水準得分整體提升了25.4%;路口的公交站臺無障礙合規率得分、盲道設置合規率得分、步道寬度得分和設施佔用步道數量得分分別提升了23.0%、21.0%、20.6%和19.4%;路段的設施佔用步道數量得分、盲道設置合規率得分和步道寬度得分分別提升了21.3%、20.0%和7.7%;非機動車流量提升了約9%;路段的斷面行人量:整體提升了約48.9%;非機動車交通侵佔率:整體下降了約55%;行人交通侵佔率:整體下降了約30%;路口的機動車右轉讓行率(非機動車):整體提升了約58.2%;路口的機動車右轉讓行率(行人):整體提升了約29.7%等。

  評價認為,項目實施對提升自行車通行安全及舒適程度、完善通行環境、吸引市民綠色出行意願等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

  (2)環境效益

  通過項目實施,為市民創建了安全良好的出行環境,進一步吸引、強化了市民選擇公共交通出行的意願,按照項目近年實施情況,年節約汽油約17.6萬升,129.8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37.8噸。

  評價認為,整治實施後的2020年慢行系統自行車交通量增多是由於慢行系統改造工程的完善,對於適合中短距離出行,自行車有著環保、出行費用低、騎行途中擁堵少等的優勢明顯,吸引了越來越多的中短距離出行者選擇自行車出行。

  (3)可持續性分析

  倡導綠色出行,培養市民步行自行車出行習慣,強化市民綠色出行意願,構建完善的綠色出行設施及制度保障體系,優化公共交通環境,疏解城市公共交通擁堵,改善城市環境。

  評價認為,項目實施後提升了道路綠色出行環境,提升慢行通行安全及舒適程度,加大綠色出行吸引力。

  (4)服務對象滿意度

  對2020年慢行系統整治方案和措施實施前後的慢行系統用戶滿意度問捲進行了調查,調查共發放150份電子調研問卷、50份紙質問卷,收回合格問卷192份。

  通過統計、計算和評價分析,本次整治工程實施措施滿意度達到85.71%,改造效果滿意度84.09%。

  評價認為,本項目的實施滿意度良好,當前滿意度反饋資訊不夠全面,滿意度調查應關注附近街道居民和相關單位,滿意度調查有待完善。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項目前期論證不夠充分,項目實施基礎支撐資料不完整,對年度目標任務公里數、路段選擇的必要性、合理性等缺乏論證材料。項目論證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應充分説明項目實施的必要性、財政投入的合理性,為項目決策和預算決策提供支撐。

  2.績效目標設置不準確,指標設置不具體,如社會效益指標、數量指標缺少具體內容,未反映可研報告提出的預期社會效益目標等。

  3.項目實施方案不夠細化。改造整治道路的條件不明確,如整治道路的施工條件、不同區位施工條件、建設作業標準等資訊未細化;與建設作業標準相匹配的施工條件、作業方案,不同路段的設計、建設標準的説明不明確。

  4.實施方案落實不夠精細。項目施工方案、設計方案內容的針對性不夠突出。未提供結構預算,預算與決算的對應性不明確。成本控制措施不明確,如不同道路作業任務與預算報價標準是如何對應的;工程評審滯後。項目過程監督檢查和管控機制不夠明確,如工程品質監督檢查機制、項目部內外部工作協調機制等。

  5.對機動車、非機動車道路寬度的協調、路側停車與自行車通行的矛盾、盲道的連續性、安全性等問題,考慮不充分。例如盲道過街的連續性問題需要予以考慮完善;臨近盲道的深樹池對行人,尤其是對盲人存在風險,應協調相關部門妥善處理。

  (六)有關建議。

  1.加強前期論證,充分聽取社會各方意見,明確現實需求,增強方案的科學性、系統性、有效性,吸收民眾參與,提升改造實施的效果。

  2.提高績效管理水準,完善績效目標表,準確設置績效指標內容,提高效果指標量化程度,細化社會效益指標。

  3.制定細化的項目實施方案,明確分工合理組織;制定詳盡的資金使用計劃,細化重點工作的關鍵時間節點和階段性目標;明確作業標準與單位作業成本的相關性。優化技術方案,補充結構性預算,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

  4.完善項目管理,加強對項目的過程監督、檢查並留痕,充分履行和充分體現項目監管主體的職責。

  5.針對盲道、路側停車、非機動車道與機動車道的協調等問題,應充分考慮周邊環境條件及現有道路狀況,注意在項目施工過程中與其他相關交通基礎設施管理部門協調,做好溝通工作,提出改進措施,完善施工方案。可適當徵求附近街道居民和相關單位意見。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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