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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務局2020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1-09-02 10:00    來源:北京市水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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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1.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水務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依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組建北京市水務局有關事宜的通知》(京政辦發[2004]15號)設立,並正式對外辦公。

  北京市水務局設27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法制處、行政審批處、規劃與科技處、投資計劃處、水資源管理處(水文處)、北京市節約用水辦公室、地下水管理處、水利工程建設處、南水北調工程建設處、水利工程運作管理處、供水管理處、污水處理與再生水管理處、海綿城市工作處(雨水管理處)、水土保持與水生態處、應急與安全管理處、水旱災害防禦處、河長制工作處、財務處、審計處、人事教育處、宣傳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團委)、機關紀委、工會和離退休幹部處,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派駐。

  2.本部門職責

  (1)負責保障本市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水務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戰略規劃。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水務發展規劃和水資源規劃、河湖流域規劃、南水北調規劃、防洪規劃,參與編制供水規劃、排水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開展本市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以及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3)負責本市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地表水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佈水文水資源資訊、情報預報和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4)負責本市生活、生産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負責水資源的統一配置調度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水資源中長期規劃和年度供求計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含礦泉水和地熱水)和水影響評價(含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水土保持方案審查等),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參與水價管理、改革和水生態環境補償的有關工作。

  (5)按規定制定本市水務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務領域固定資産投資規模、方向、項目安排建議,承擔水務領域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水務資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提出有關水務方面的經濟調節政策、措施。

  (6)負責本市供水、排水行業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排水許可制度。擬訂供水、排水行業的技術標準、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供水、排水行業特許經營。指導農民安全飲水工作。

  (7)負責本市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組織制定有關定額、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計劃用水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8)組織開展本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的規劃、計劃、政策,組織制定完善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技術標準、規程規範,會同有關部門統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

  (9)指導監督本市水務工程建設與運作管理。組織實施南水北調北京段幹線及市內配套工程運作和後續工程建設與運作管理。組織協調水利工程徵地拆遷工作。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安全、品質監督工作。

  (10)指導本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河湖治理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11)負責本市水土保持和水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水土保持和水生態保護修復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重點水土保持建設和水生態保護修復項目的實施。依法承擔水庫、湖泊、河流等管理範圍內濕地保護管理工作。

  (12)負責本市河長制工作。擬訂推進河長制工作的政策建議和工作任務,組織開展督查、考核。

  (13)指導監督本市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擬訂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規劃、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協調推進水務區域合作、對口支援與協作工作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4)負責本市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15)依法依規負責本市水務行業安全生産和水務工程的安全監管工作。

  (16)負責開展本市水務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擬訂水務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水務科技項目的研發和水務信息化項目的建設,指導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組織開展水務國際合作與交流。

  (17)負責落實本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防禦洪澇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和城市內澇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3.單位性質

  北京市水務局下屬51個預算單位,其中行政單位3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個,財政補助事業單位45個,經費自理事業單位1個。

  行政單位3個,分別是北京市水務局機關、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執法大隊、北京市水政監察大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個,分別是北京市水務應急中心、北京市水利工程品質與安全監督中心站;財政補助事業單位45個,分別是北京水利水電學校、北京市水文總站、北京市水務局老幹部活動站、北京市水務局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水務局黨校、北京市東水西調管理處、北京市涼水河管理處、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永定河滯洪水庫管理處、北京市水務資訊管理中心、北京市節約用水管理中心、北京市水庫移民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務宣傳中心、北京市水資源調度中心、北京市水影響評價中心、北京市西郊雨洪調蓄工程管理處、北京市南水北調資訊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拆遷辦公室、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品質監督站、北京市南水北調調水運作管理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調南幹渠管理處、北京市南水北調大寧管理處、北京市南水北調團城湖管理處、北京市南水北調東幹渠管理處、北京市南水北調水質監測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調幹線管理處、北京市水科學技術研究院、北京市水利自動化研究所、北京市水務局房屋管理中心、北京市北運河管理處、北京市永定河管理處、北京市潮白河管理處、北京水利醫院、北京市密雲水庫醫院、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總站、北京市水務工程建設與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務局資産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十三陵水庫管理處、北京市官廳水庫管理處、北京市密雲水庫管理處、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處、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處、北京市水務局幼兒園、北京市郊區水務事務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中心;經費自理事業單位1個,是北京市水利規劃設計研究院。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489人,實有人數286人;事業編制5207人,實有人數4893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936,688.64萬元,比上年減少225,773.85萬元,下降19.42%。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計877,686.27萬元,比上年減少8,211.32萬元,下降0.93%,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89,145.3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9.91%;事業收入12,727.0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45%;經營收入73,510.3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38%;其他收入2,303.5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26%。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計821,361.44萬元,比上年減少267,038.29萬元,下降24.53%,其中:基本支出172,244.5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0.97%;項目支出587,607.3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1.54%;經營支出61,509.5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49%。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833,192.67萬元,比上年減少212,333.34萬元,下降20.31%。主要原因:一方面按要求統一壓減一般性支出,另一方面根據整體工作安排,減少基本建設項目資金安排。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92,624.4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9,159.5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5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911.1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68% ;衛生健康支出2,101.5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35%;城鄉社區支出5,386.3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91%;農林水支出560,065.9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4.5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9,159.5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9.22萬元,下降0.21%。其中:

  “普通教育”(款)2020年度決算1,298.6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39.73萬元,下降9.71%。主要原因為2020年計劃增加長期聘用人員以滿足幼兒園的工作需求,但由於疫情突然爆發,導致幼兒園上半年未開園,所以未增加長期聘用人員。

  “職業教育”(款)2020年度決算6,346.3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345.60萬元,增加5.76%。主要原因一是工資標準調整增加人員經費預算,二是年中追加職業教育特高建設資金預算。

  “進修及培訓”(款)2020年度決算1,514.45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225.08萬元,下降12.94%。主要原因:按全市統一要求壓縮培訓等一般性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15,911.1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719.95萬元,下降9.7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0年度決算15,911.1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719.95萬元,下降9.76%。主要原因:由於社保繳費比例變化,核減職業年金、養老保險預算金額。

  3、“衛生健康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2,101.5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65.01萬元,下降7.28%。其中:

  “公立醫院”(款)2020年度決算2,066.4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200.12萬元,下降8.83%。主要原因:相關單位按要求壓縮差旅、委託業務費等支出。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0年度決算35.11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35.11萬元。主要原因:使用以前年度“衛生健康支出”(類)資金繳納2020年度醫療保險。

  4、“城鄉社區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5,386.3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5,386.33萬元。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20年度決算5,386.3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5,386.33萬元。主要原因:本年支出資金來源為上年結轉,非年初預算申報事項。

  5、“農林水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560,065.9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0,145.47萬元,下降1.78%。其中:

  “農業農村”(款)2020年度決算199.5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3.70萬元,下降1.82%。主要原因:壓縮項目支出,項目實際支出小于預算申報金額,形成凈結余。

  “林業和草原”(款)2020年度決算338.85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52萬元,下降0.45%。主要原因:平原造林項目壓減支出資金,形成凈結余。

  “水利”(款)2020年度決算559,527.5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0,140.25萬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按照要求壓減一般性經費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7,761.63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城鄉社區支出147,761.6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147,761.6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69,764.06 萬元,增加89.44%。其中: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決算112,407.51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70,701.66萬元,增長169.52%。主要原因:根據全局重點工作安排,年中追加城市建設類項目資金。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決算1,311.45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1,311.45 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全局重點工作安排,年中追加城市公共設施類項目資金。

  “污水處理費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決算34,042.6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2,249.06萬元,下降6.20%。主要原因:根據要求壓減支出規模。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內容。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61,080.00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3個行政單位、2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46個事業單位。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740.82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163.15萬元減少422.3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決算數0.3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172.00萬元減少171.64萬元。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未組織開展出國(境)公務活動;2020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前期翻譯事宜,2020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0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0年決算數5.5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42.73萬元減少37.21萬元。主要原因: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我局減少公務接待事項安排。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水務系統單位考察學習、專家調研等方面。公務接待427批次,公務接待2574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734.9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948.42萬元減少213.4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決算數139.25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149.68 減少10.43萬元。主要原因:為部分單位車輛採購指標批復較晚,經與機管局溝通,目前正在執行下一步採購流程。2020年購置(更新)7輛,車均購置費19.89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595.6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798.74萬元減少203.05萬元,主要原因:按照過緊日子要求,我局嚴格壓減一般性支出規模。2020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95.9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09.7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12.56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77.49萬元。2020年公務用車保有量405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47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183.31萬元,比上年減少64.28萬元,減少原因:我局按照全市統一要求按比例壓減一般性支出培訓、會議、差旅、公務接待科目資金。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0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10,446.6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778.4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37,340.56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68,327.7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69,404.8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2.8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2,150.9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0.0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0年全局車輛504台,13,278.73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45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65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0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35,755.20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根據自身業務職能,在以下四項基礎上,至少增加一項其他專業性較強的名詞進行解釋,沒有專業性較強名詞的,可對基本支出、項目支出、支出功能分類等進行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項目支出: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市水務局對2020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455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94.79%,涉及金額497,262.31萬元。其中,部門評價項目1個,涉及金額15,426.56萬元,評價得分在90(含)-100分的1個。單位自評項目454個,涉及金額481,835.75萬元,評價得分在90(含)-100分的401個、評價得分在80(含)-90分的51個、評價得分在60(含)-80分的2個、評價得分在60分以下的0個。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1.項目概況

  (1)項目背景

  北京市南水北調團城湖管理處(以下簡稱“項目單位”)成立於2011年,為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管轄範圍為團城湖調節池工程和南水北調來水調入密雲水庫調蓄工程。主要職責:負責工程運作期的運作管理;負責工程設備設施調試、運作、維護、保養;負責工程沿線安全巡查及監測等工作;負責轄區範圍內水資源保護與配置、水環境維護;負責汛期防汛搶險。

  本次評價的“水利工程日常運作與維護”項目包括團城湖調節池和南水北調來水調入密雲水庫調蓄工程的運作維護。其中:

  團城湖調節池工程是北京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2014年12月正式投入運作。該工程連接密雲、南水北調兩大水源,替代團城湖成為新的京西供水樞紐,具有分水、調蓄及水量匹配功能。調節池總佔地面積為67公頃,通過其分水口向周邊水廠及城市河湖供水,解決北京市西部地區用水。

  南水北調來水調入密雲水庫調蓄工程從團城湖取水,利用現有京密引水渠,通過屯佃泵站、前柳林泵站、埝頭泵站、興壽泵站、李史山泵站、西臺上泵站、郭家塢泵站、雁棲泵站、溪翁莊泵站共9級加壓泵站和22公里PCCP輸水管線,將南水北調來水反向輸送至懷柔水庫、密雲水庫,併為密懷順水源地補水。工程于2015年9月全線通水。

  作為項目單位機構運作保障類項目,項目單位每年需申請“水利工程日常運作與維護”項目,通過對團城湖調節池、密雲水庫調蓄工程的運作管理和維修養護,保證工程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轉,實現調蓄和水量匹配任務,按計劃完成年度調水任務,提高首都北京供水安全保障率,緩解北京市水資源緊缺局面。

“水利工程日常運作與維護”項目

  (2)主要內容及實施情況

  “水利工程日常運作與維護”項目包括團城湖調節池及附屬設備設施,密雲水庫調蓄工程9座泵站、節制閘和泵站進出水渠道、22公里PCCP管道及附屬構築物等運作維護,具體運作維護包括工程的運作管理、自動化及通信設備維護、綠化與水環境維護、安全監測、水質監測、安全生産、安全保衛、物業管理等內容。

  項目自2019年底啟動,陸續完成招標、合同簽訂、運作維護、驗收及泵站電費的繳納等工作。截至2021年4月底,已全部實施完畢。

  (3)資金投入和使用情況

  該項目年初申請財政資金13,626.56萬元,2020年2月14日取得《北京市水務局關於批復2020年預算的通知》(京水務財〔2020〕2號),批復項目資金13,626.56萬元。2020年追加泵站電費1,800.00萬元,2020年7月20日取得《北京市財政局關於下達市水務局2020年項目經費預算的函》(京財農指〔2020〕1355號)。調整後“水利工程日常運作與維護”項目總投資為15,426.56萬元,全部為財政資金。截至2021年4月30日,累計支出15,423.66萬元,預算執行率99.98%,結余資金已上交財政。

  2.項目績效目標

  (1)總體目標

  通過對團城湖調節池、密雲水庫調蓄工程的運作管理和維修養護等工作,保證工程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轉,實現調蓄和水量匹配任務,按計劃完成年度調水任務,加強北京市水資源戰略儲備,提高首都北京供水安全保障率,緩解北京市水資源緊缺局面,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2)年度績效指標

  産出數量指標:

  ①調度值守數量指標:調度運作管理365天;

  ②安全值守數量指標:安全值守數量10處;

  ③重要節點巡查數量:調節池4處、PCCP管道37處、泵站9處;團城湖調節池巡查範圍1850000㎡,泵站巡查路線長度214km;

  ④安全監測內觀監測數量:調節池自動觀測2394點次,人工觀測152點次;密雲泵站自動觀測9576點次,人工觀測1760點次;

  ⑤安全監測外部變形監測數量:調節池420點次,密雲2550點次,調節池水文氣象觀測3處;

  ⑥密雲基點復測數量77.9km;密雲水質監測數量27324點次。

  ⑦維護數量指標:調節池水質保護水體數量1270000m3;維護調節池分水口數量3座;維護調節池隧洞長度0.32km;維護泵站裝機容量36320kw;維護PCCP管道長度21.98km;維護閥井數量41座;維護水閘數量15座;維護綠地面積33.07萬㎡;維護綠植數量24.63萬株;維護景觀設施面積40.09萬㎡;水環境保潔總面積41.01萬㎡;維護管理設施總面積13.84萬㎡;物業管理面積12699.78㎡;

  ⑧完成泵站2020年調度運作工作。

  産出品質指標:

  ①調度管理品質指標:調度指令有效傳達率、落實率100%;

  ②安全運作品質指標:安全生産率100%;

  ③安全保衛品質指標:違法事件有效處理率100%;

  ④工程巡查品質指標:巡查問題有效處理率100%;

  ⑤監測(觀測)品質指標:監測品質合格率100%;

  ⑥工程維護品質指標:建築維護合格率100%;設備設施維護合格率100%;設備故障及時處理率100%;綠地及景觀設施維護合格率100%;水環境保潔合格率100%;物業服務合格率100%;維持水體水質Ⅲ類標準。

  産出進度指標: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産出成本指標:

  項目總預算控制數在15,426.56萬元以內,其中運作與維護控制在13,626.56萬元以內,泵站運作電費控制在1,800.00萬元以內。

  效益指標:

  建築物完好率>85%,設備正常運轉率100%,供水任務完成率100%,保證設備設施正常運轉,有效提高首都北京供水安全保障率,緩解北京市水資源緊缺局面。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評價目的、對象和範圍

  (1)績效評價目的

  通過績效評價,衡量和考核項目單位“水利工程日常運作與維護”項目使用財政資金的績效,了解、分析、檢驗資金使用是否達到預期目標,資金管理是否規範,資金使用是否有效。通過總結經驗,分析問題,搜尋不足,採取切實措施進一步改進和加強財政支出項目管理,提高資金配置效率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2)績效評價對象

  本次績效評價對象為項目單位“水利工程日常運作與維護”項目,涉及到項目單位的計劃合同科、調度科、水政科、安全科、運維所等科室。

  (3)績效評價範圍

  本次績效評價範圍為“水利工程日常運作與維護”項目使用財政資金部分的決策情況、資金投入管理和使用情況、相關管理制度辦法的健全性及執行情況、實現的産出情況以及取得的效益情況。

  2.績效評價原則、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方法、評價標準等

  (1)績效評價原則

  本次評價工作遵循“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原則,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對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以及預算資金的投入、使用過程、産出和效果進行客觀、公正的測量、分析和評判。

  (2)評價指標體系

  根據《北京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京財績效〔2020〕2146號),評價工作組結合項目的特點,突出結果導向,參照“北京市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在充分考慮項目指標重要程式、項目實施階段等因素,將原則性和靈活性進行有機結合,制定了水利工程日常運作與維護項目指標體系。其中項目決策權重佔10%,項目過程權重佔20%,項目産出權重佔40%,項目效益權重佔30%。

  (3)評價方法

  評價工作組結合項目特點,主要採用比較法、因素分析法、專家評議等方法開展具體工作,並對預期目標與實施效果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4)評價標準

  評價工作組按照項目單位預先制定的目標、計劃、預算等計劃標準作為績效評價標準,對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比較和分析。

  3.績效評價工作過程

  (1)前期準備情況

  一是組建評價工作組。根據《北京市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京財績效〔2020〕2146號)等文件規定,評價中介機構組成評價工作組,工作組成員4人,設組長1人,副組長1人,組員2人。

  二是編制項目評價工作方案。評價工作組通過與項目負責人座談、查閱相關文件等方式,了解項目的立項背景、實施情況,把控財政部門對預算資金管理要求,關注績效評價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問題。評價工作組根據掌握的基本情況,聘請管理專家、業務專家和財務專家,針對關注的問題,請項目單位收集並提供相關資料,在此基礎上,形成項目績效評價工作方案,確定了項目評價重點,包括項目決策情況、資金投入管理和使用情況、相關管理制度辦法的健全性及執行情況、實現的産出情況以及取得的效益情況。

  (2)現場核查情況

  評價工作組根據《北京市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及績效評價工作方案的要求,了解項目績效目標的設立及完成情況、項目實施效果等情況。

  一是了解績效目標設立及完成情況。評價工作組結合項目申報書、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項目實施方案、目標完成等資料,了解績效目標設定是否明確、合理,項目是否按計劃進度和內容實施,是否取得階段性成果。檢查會計賬簿及相關憑證,查閱相關的制度文件,了解預算資金的編制、管理和執行情況,是否按照規定用途使用資金。

  二是了解項目效益實現情況。評價工作組通過收集項目完成相關資料,包括完成情況照片、績效報告、滿意度調查等相關資料,了解項目的完成情況及實施效果。通過收集滿意度調查表作為評價項目滿意度實現的主要依據。通過現場踏勘,直觀了解項目的實施進度和實施效果,為本次評價提供支撐。

  (3)資料資訊匯總

  評價工作組參照“北京市項目支出績效評價資料準備清單”,結合項目的特點,收集與水利工程日常運作與維護項目相關的決策、過程、産出和效益資料,包括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立項批復文件、相關制度、實施方案、招投標資料、項目實施及驗收資料、支出明細賬、會計憑證及附件等資料。資料收集後對其真實性、完整性進行逐一復核,並經相關各方蓋章確認。通過對項目的整體了解、分析,按照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內容和評價重點,評價工作組對收集到的資料進行分類歸集、整理,裝訂成冊,形成資料手冊,提供給專家、人大代表審閱評議。

  (4)評價分析與溝通反饋

  根據項目特點,評價工作組遴選5名專家(其中管理專家2名,業務專家2名,財務專家1名),組成評價專家組,對項目進行評議,並邀請人大代表對評價工作進行監督。2021年5月21日績效評價工作組組織召開了專家預備會,各專家對前期審閱資料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了充分討論,並形成初步評價意見。2021年5月24日,評價工作組召集評價專家組、人大代表、北京市水務局及項目單位相關人員召開專家評價會,專家、人大代表針對關注的問題與項目單位進行充分討論和溝通,並就指標體系內容進行評分,出具評價意見。

  (5)出具評價報告

  評價工作組根據專家意見和評價結果,完成績效評價報告初稿的撰寫工作,並上報北京市水務局審核,經與北京市水務局及項目單位溝通反饋後,形成最終評價報告。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附相關評分表);

  1.綜合評價情況

  截至2021年4月,項目單位按計劃完成了團城湖調節池工程和密雲水庫調蓄工程的運作管理和維修養護、泵站運作電費等工作,保證工程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轉,實現調蓄和水量匹配任務。其中團城湖調節池工程累計進水量827.00萬m3,年度累計向城市河湖補水量631.32萬m3。作為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全年接待參觀人員101批次共計2456人,得到了社會的認可和好評。密雲水庫調蓄工程年度累計輸水17721.27萬m3;團城湖調節工程通過高水湖養水湖分水口向城市河湖年度累計補水631.3241萬m3。

  2.評價結論

  經專家綜合評議,項目單位“水利工程日常運作與維護”項目綜合得分92.64分,其中項目決策8.78分,項目過程18.10分,項目産出37.76分,項目效益28分,績效評定結論為“優”。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1.項目決策情況分析

  (1)項目立項分析

  項目單位成立於2011年,為北京市水務局下屬全額撥款正處級事業單位。管理範圍包括南水北調配套工程團城湖調節池工程及密雲水庫調蓄工程。主要職責包括:負責工程運作期的運作管理;負責工程設備設施調適、運作、維護、保養,工程沿線安全巡查及檢測等工作;負責轄區範圍內水資源保護與配置、水環境維護;負責汛期防汛搶險。

  “水利工程日常運作與維護”項目作為項目單位機構運作保障類項目,根據北京市水務局《關於做好水利工程日常維護項目計劃和第三方審核工作的通知》以及《北京市市屬水利工程維修養護項目管理辦法》的要求,結合年度運作和維護的情況申請立項。經項目單位“三重一大”會議研究審議後報北京市水務局進行項目審批,于2020年4月17日取得《北京市水務局關於2020年度團城湖管理處水利工程日常運作與維護項目計劃的批復》(京水務管〔2020〕51號)。

  通過綜合分析,該項目立項依據充分,屬於項目單位職責範圍。但項目決策程式還不夠規範,缺少轄區水利工程管理保護範圍劃定、密雲水庫調蓄工程自動化監控系統完善、團城湖調節池環湖路增設隔離路樁等新增子項的決策資料,未提供設備設施基礎臺賬等。

  (2)績效目標分析

  項目單位根據“水利工程日常運作與維護”項目特點,結合年度運作與維護的內容,設定了總體績效目標,同時設定了數量、品質、進度、成本和效益指標。

  通過綜合分析,該項目績效目標明確、指標較細化,但是績效目標申報填報還不完整、明確、合理,有待進一步完善。一是績效目標僅體現預期效益,內容不夠細化量化,二是數量指標不夠全面,缺少調水量指標;三是品質指標均為靜態指標,缺少動態運作管理的內容;四是進度指標不明確,缺少重要工作節點時間進度;五是未設置可持續影響和滿意度指標;六是個別指標設置偏低,如密雲水質監測數量27324點·次,實際執行為67560點·次;安全監測內觀監測數量(調節池人工觀測)計劃152點·次,實際執行為404點·次。

  (3)資金投入分析

  項目單位按照《北京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運作管理維護方案》、《北京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維修養護與運作管理預算定額》及年度運作和維護的情況,編制項目預算,經“三重一大”會議研究審議後報北京市水務局進行項目審批。

  2020年年初申報預算資金13,626.56萬元。追加泵站電費1,800.00萬元,2020年7月20日取得《北京市財政局關於下達市水務局2020年項目經費預算的函》(京財農指〔2020〕1355號)。截止2021年4月,累計支出15,423.66萬元,結余資金2.91萬元,已上繳財政。

  通過綜合分析,該項目按照預算定稿編制了年度預算,但預算編制還不夠準確,支撐資料不完整。一是作為運作保障類項目對2020年度需求變化梳理分析不足,預算編制不完整,年度追加預算金額較大。二是泵站運作電費可行性研究分析不充分,調水計劃運作期調整為6月-11月,實際于2021年4月執行完畢,追加財政資金的測算依據與實際支出時間有出入。三是將部分電力運作費用調整用於繳納綠化用水地表水水資源稅依據不充分。四是運作和維護2020年度合同價高於2018年度招標價的依據不充分。

  2.項目過程情況分析

  (1)資金管理分析

  該項目年初預算資金13,626.56萬元,取得《北京市水務局關於批復2020年預算的通知》(京水務財〔2020〕2號)和《北京市水務局關於2020年度團城湖管理處水利工程日常運作與維護項目計劃的批復》(京水務管〔2020〕51號)。2020年7月項目單位追加泵站運作電費1,800.00萬元,2020年7月20日取得《北京市財政局關於下達市水務局2020年項目經費預算的函》(京財農指〔2020〕1355號)。實際到位15,426.56萬元,資金到位率100%,全部為財政資金。

  截至2021年4月30日,累計支出15,423.66萬元,預算執行率99.98%。結余資金2.91萬元,已上繳財政。支出明細如下(單位:萬元):

項目預算支出明細

  資金支付過程中按照項目單位內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相應的內部會議程式及審批手續。

  通過綜合分析,該項目資金程式較規範,審批手續較完整,但追加的泵站運作電費年度預算執行率不高(36.27%),截止2021年4月30日預算執行率100%。

  (2)組織實施分析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分析

  項目單位按照《北京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維修養護與運作管理預算定額》,結合項目的情況編制預算。為加強項目管理,確保各項目統籌、協調、有序開展,項目單位制定了《北京市南水北調團城湖管理處項目管理辦法》,遵循“統籌規劃、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的原則,明確立項申報、項目計劃及調整、採購方式、合同簽訂、項目實施及變更、資金支付、項目驗收、項目監督與績效管理等具體內容。為規範水利工程日常維護作業行為,統一作業內容及維護標準,方便管理,制定了《北京市南水北調團城湖管理處水利工程日常維護作業標準》、《北京市南水北調團城湖管理處設備設施操作規程彙編》、《機電設備及水工建築物評級標準(泵站和調節池)》。為提高項目單位內部管理,項目單位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包括《內部控制工作細則》、《議事決策細則》、《收入管理辦法》、《支出管理辦法》、《預算管理辦法》、《項目管理辦法》、《合同管理辦法》、《工程運作維護項目考核辦法》、《項目管理實施細則》及《財務管理制度》等。

  通過綜合分析,該項目制度較健全,能為項目順利實施,資金的使用和核算提供制度保障。但是“北京市南水北調配套水利工程運作管理維護方案”、“北京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維修養護與運作管理預算定額”均出自2015年,時效性不足,還有待進一步更新完善。

  ②制度執行有效性分析

  預算資金管理方面,根據實施方案編制資金計劃,及時申請財政額度,並按規定進行資金支付。資産管理方面,日常加強會計核算監督和出入庫驗收管理,期末資産盤點賬實相符。採購管理方面,嚴格按照採購類別、採購限額標準嚴格執行政府集中目錄採購、分散採購和其他採購方式。合同管理方面,規範合同談判、簽訂、履行、變更、爭議調解、驗收、存檔等管理,並實行合同簽訂會簽程式,加強合同履行過程式控制制,合同驗收後及時存檔。績效管理方面,定期對項目績效完成情況進行檢查,並跟蹤問題及整改情況;項目績效目標發生變化和調整,及時上報績效目標復核;組織整體財政支出情況實施的總結分析工作。日常監管方面,實時監控項目運作狀態、進度及遇到的問題,對實施過程資料、實施效果不定期進行日常內部監督檢查。

  通過綜合分析,該項目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遴選運作和維護、物業保衛服務商,物業服務通過比選方式選取服務商,程式較規範,但在方案的制定、合同的簽訂及驗收等方面,還有待進一步提升。一是各項目具體工作的實施方案較簡單,缺少項目整體實施方案、進度安排、資金使用計劃、監督管控機制、風險防控措施及應急預案等。二是安保合同、物業合同缺少服務標準、驗收考評等內容。三是驗收還不夠規範。運維、物業、安保合同驗收日期早于合同終止日期;個別品質指標缺少對應的支撐材料,如物業服務合格率100%、巡查問題有效處理率100%;驗收小組意見單驗收意見和簽字不完整;自動化監控系統驗收資料較為簡單,缺少量化的驗收結果。

  3.項目産出情況分析

  (1)産出數量分析

  截止2021年4月30日,已完成全年調度管理、生産運作管理、安保管理、工程巡查工作、監測工作、工程維護及泵站運作電費的支付等工作。年度累計反向輸水17,721.27萬立方米。其中向南沙河分水233.99萬立方米;向十三陵水庫輸水285.8423萬立方米;向桃峪口水庫輸水188.81萬立方米;向小中河分水4,005.691萬立方米;向白河調節池分水634.86萬立方米;向懷柔水庫輸水11,909.4552萬立方米;向密雲水庫輸水8,109.89萬立方米。團城湖調節工程通過高水湖養水湖分水口向城市河湖補水,年度累計補水631.3241萬立方米。

  ①調度管理:運維人員按照各月份各站排班計劃,進行值班。運作期間對所有設備設施進行巡視、檢查、操作等,保證了各級泵站的安全運作,完成了各月的值班任務。各地管理所嚴格執行調度指令,圓滿完成了全年調水運作任務。完成365天調度值守,調度指令有效執行率100%。

  ②安全值守:安保人員對調節池及9座泵站區域進行安全保衛,每月按照工作要求出勤,登記來訪車輛及來訪人員情況,檢查防暴器材,完成日常執勤及衛生清潔消毒等工作。安保值守10處·365天,對調節池67公頃及泵站19.0263萬㎡區域進行安全保衛,違法事件有效處理率100%。

  ③工程巡查:每月按排版班表安排值班長、值班人員對調節池、泵站管理範圍進行檢查,包括河面有大面積樹葉、垂釣、游泳、排放污水、傾倒垃圾、破壞水質等行為。完成調節池4處·730次,PCCP巡查37處·1776次,對泵站巡查9處·3294次,團城湖調節池巡查範圍185萬㎡·730次,泵站巡查路線長度214km·365次,巡查問題有效處理率100%,保障工程安全運作。

  ④監測(觀測):完成內觀監測數量:調節池自動觀測2432點次,人工觀測404點次,密雲泵站自動觀測9528點次,人工觀測1760點次。安全監測外部變形監測數量:調節池431點次,密雲3022點次。調節池水文氣象觀測數量:3處。水質監測67560點次,監測品質合格率100%。

  ⑤工程維護:設備設施維護對調節池及1-9級泵站的建築物維修養護、機閘設備維修養護、供配電設備維修養護、特種設備維修養護檢驗、其他設備維修養護檢驗、自動化設備維護(監測設備部分)、自動化設備維護(網路通信部分)進行日常維修養護;綠化維護完成包括調節池植物養護、景觀設施維護、池頂道路及護坡維護、噴灌設備維護,1-9級泵站綠化維護、景觀設施維護、灌溉設備、道路、欄杆清潔的日常維修養護工作。安全生産對調節池及1-9級泵站進行安全檢查,形成檢查記錄,並對排查的隱患問題形成清單,各地根據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了整改落實,並對節前安全檢查,主要對主廠房、附屬廠房、廚房、宿舍以及疫情期間的消殺記錄情況進行檢查。主要指標完成情況包括:維護調節池分水口數量3座;調節池隧洞長度0.32km;泵站裝機容量36320kw;PCCP管道長度21.98km;閥井數量41座;水閘數量15座;維護綠地面積33.07萬㎡;綠植數量24.63萬株;景觀設施面積40.09萬㎡;水環境保潔總面積41.01萬㎡;維護管理設施總面積13.84萬㎡;物業管理面積12699.78㎡。

  通過綜合分析,除安全監測點次較預期減少48點次外,其他基本按計劃執行。

  (2)産出品質分析

  項目品質為調度管理品質指標、生産運作品質指標、安全保衛品質指標、工程巡查品質指標、監測(觀測)品質指標、工程維護品質指標達標率均為100%。建築物維護合格率、設備維護合格率、設備故障及時處理率、綠地維護、景觀設施維護、水環境保潔合格率100%,維持水體水質標準達Ⅲ類以上等。

  通過綜合分析,項目單位於各子項目完成後組織了驗收,並針對未完成監測點次相應核減合同金額,但驗收內容還不夠完整、規範,有待進一步完善。

  (3)産出時效分析

  項目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水利工程的運作和維護,2021年4月底完成了泵站運作電費的支付。

  通過綜合分析,該項目基本按計劃進度執行。

  (4)産出成本分析

  項目單位依據《北京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維修養護與運作管理預算定額》、年度運作和維護的情況編制預算資金15,426.56萬元。截至2021年4月30日累計支出15,423.66萬元,預算執行率99.98%。項目實施過程中採用公開招標、比選的方式遴選服務商。預算資金在支付過程中按照項目單位內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相應的內部會議程式及審批手續。

  通過綜合分析,該項目有一定的成本控制措施,但運作和維護2020年度合同價高於2018年度招標價的依據不充分,追加1,800.00萬的泵站運作電費與實際支出時間有出入(2021年4月完成)。

  4.項目效益情況分析

  (1)項目實施效益分析

  通過對團城湖調節池、密雲水庫調蓄工程的運作管理和維修養護等工作,保證工程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轉,實現調蓄和水量匹配任務,達到建築物完好率85%以上;設備正常運轉率100%,供水任務完成率100%。

  通過綜合分析,績效成果展現不完整,效果證明資料不夠充分。一是缺少對項目績效的深入挖掘與系統梳理;二是團城湖調節池環湖路隔離路樁項目新增的288根隔離樁,間距1.2米一根,實施效果對於人身安全防護的效果不足。

  (2)項目滿意度分析

  項目單位從組織管理、按照執行調度指令、調度指令執行準確率、溝通和協調、調度安全運作、經辦人員服務態度、調水任務完成等方面,對北京市南水北調調水運作管理中心、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處、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處、北京市密雲水庫管理處4家單位進行了服務滿意度調查。

  通過綜合分析,項目單位組織開展了滿意度調查,被調查單位反饋均為滿意,但滿意度調查不全面,缺少上級主管部門的考核資料。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主要經驗及做法

  水利工程作為民生基礎設施,是高品質新發展格局中的剛需保障。項目單位按照“安全、潔凈、生態、優美、為民”的首都水務發展目標,強化水利工程運作管理,以安全發展為根本,確保人員安全、工程安全、資金安全。同時,為防範決策、執行、監督全過程經濟活動風險,從制度體系建立、權力結構配置、監督機制運作方面,構建較完備的內部控制體系。

  2.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項目決策程式還不夠規範,缺少轄區水利工程管理保護範圍劃定、密雲水庫調蓄工程自動化監控系統完善、團城湖調節池環湖路增設隔離路樁等新增子項的決策資料,未提供設備設施基礎臺賬。

  (2)績效目標申報填報還不完整、明確,有待進一步完善。一是績效目標僅體現預期效益,內容不夠細化量化,二是數量指標不夠全面,缺少調水量指標;三是13項品質指標均為靜態指標,缺少動態運作管理的內容;四是進度指標不明確,缺少重要工作節點時間進度;五是未設置可持續影響和滿意度指標;六是個別指標設置偏低,如密雲水質監測數量27324點·次,實際執行為67560點·次;安全監測內觀監測數量(調節池人工觀測)計劃152點·次,實際執行為404點·次。

  (3)預算編制還不夠準確,支撐資料不完整。一是作為運作保障類項目對2020年度需求變化梳理分析不足,預算編制不完整,年度追加預算金額較大。二是泵站運作電費可行性研究分析不充分,調水計劃運作期調整為6月-11月,實際于2021年4月執行完畢,追加財政資金的測算依據與實際支出時間有出入。三是將部分電力運作費用調整用於繳納綠化用水地表水水資源稅,依據不充分。四是運作和維護2020年度合同價高於2018年度招標價的依據不充分。

  (4)項目管理不夠規範。一是“北京市南水北調配套水利工程運作管理維護方案”、“北京市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維修養護與運作管理預算定額”均出自2015年,還有待進一步更新完善;二是各項目具體工作的實施方案較簡單,缺少項目整體實施方案、進度安排、資金使用計劃、監督管控機制、風險防控措施及應急預案等。三是安保合同、物業合同缺少服務標準、驗收考評等內容。四是驗收還不夠規範。運維、物業、安保合同驗收日期早于合同終止日期;個別品質指標缺少對應的支撐材料,如物業服務合格率100%、巡查問題有效處理率100%;驗收小組意見單驗收意見和簽字不完整;自動化監控系統驗收資料較為簡單,缺少量化的驗收結果。

  (5)績效成果展現不完整,效果證明資料不夠充分。一是缺少對項目績效的深入挖掘與系統梳理;二是滿意度調查不全面,缺少上級主管部門的考核資料;三是團城湖調節池環湖路隔離路樁項目新增的288根隔離樁,間距1.2米一根,實施效果對於人身安全防護的效果不足。

  (六)有關建議。

  1.加強項目前期決策的規範化管理,制定專項規劃和計劃,對往年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及時進行總結分析,為項目決策和預算決策提供支撐。

  2.加強預算管理,以需求為導向,細化預算內容,明確預算依據,完善成本控制機制,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強化預算約束,規範預算調整程式。

  3.強化績效意識,結合年度重點任務、中長期規劃目標,科學設置績效目標,細化、量化績效指標,提高品質、效果效益指標及可衡量性,為開展績效目標管理夯實基礎。

  4.加強項目管理,提高項目管理的精細化水準。一是進一步完善預算定額,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二是進一步細化實施方案,明確進度安排、資金使用計劃、監督管控機制、風險防控措施及應急預案等內容,有序推進項目實施。三是加強合同管理,細化服務標準和考核要求。四是規範項目驗收,完善驗收手續,重視巡查問題匯總、整改跟蹤。五是運作維護月報增加執行內容和主要監測數據記錄,特別是設備維護校核、綠化和水環境維護、水量水質監測等內容。

  5.重視績效成果的歸檔總結,完善滿意度調查方案,結合項目內容,設計合理的調查問卷、樣本選擇方式,全面了解服務對象的滿意度情況,充分展示項目實施績效。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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