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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2020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1-09-02 10:00    來源: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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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市文化和旅遊局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設立,是政府組成部門。機關設置處室22個;所屬22個預算單位,具體為: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本級、北京市旅遊執法大隊、北京市世界旅遊城市發展中心、北京市旅行社服務品質監督管理所、北京市旅遊人才發展中心、北京市旅遊諮詢服務中心、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資訊中心(北京市旅遊運作監測中心)、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離退休人員服務中心、首都圖書館、北京畫院、北京市文化局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北京文化藝術活動中心、北京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心、北京市文化局資産監管事務中心、北京市海外文化交流中心、北京京劇院、北方崑曲劇院、北京交響樂團、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北京市雜技學校、旅遊雜誌社、北京旅遊大廈管理處。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文化和旅遊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擬訂本市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遊方面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依法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統籌規劃本市文化事業、文化産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3.管理本市重大文化活動,指導重點及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和旅遊設施建設,參與國家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組織本市旅遊對外宣傳和推廣活動,促進文化産業和旅遊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負責制定本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4.指導、管理本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産,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5.負責本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和旅遊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6.指導、推進本市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7.負責本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保存,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傳承、傳播和發展。

  8.統籌規劃本市文化産業和旅遊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産業和旅遊業發展。

  9.指導本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負責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10.協助市委宣傳部門指導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11.指導、管理本市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負責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活動。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部門行政編制211人,實有215人;事業編制2417人(不含經營類事業單位),實有1923人(不含經營類事業單位)。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197,022.50萬元,比上年減少129,644.35萬元,下降39.69%。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71,377.01萬元,比上年減少133,191.24萬元,下降43.73%,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62,470.1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4.80%;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事業收入6,771.3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3.95%;經營收入465.0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2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其他收入1,670.4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98%。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68,814.64萬元,比上年減少119,460.63萬元,下降41.44%,其中:基本支出82,156.3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8.67%;項目支出86,221.9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1.07%;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經營支出436.3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26%;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73,871.75萬元,比上年減少121,706.03萬元,下降41.18%。主要原因:減少文化旅遊重大活動項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6,642.7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338.7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2%;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150,838.1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6.3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33.9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53%;城鄉社區支出2,104.0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34%;其他支出2,527.9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6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338.7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356.69萬元,下降51.29%。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下同)2020年度決算338.7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356.69萬元,下降51.29%。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厲行勤儉節約、反對浪費的有關規定,嚴格控制各類外部培訓支出。二是積極落實疫情期間減少聚集性的具體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單位內部資源和技術手段轉變培訓方式為線上培訓,進一步縮減了外部培訓支出。

  2、“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150,838.1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6,166.78萬元,下降9.68%。其中:

  “文化和旅遊”(款)2020年度決算150,838.1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6,166.78萬元,下降9.68%。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響,項目工作無法正常開展;二是繼續落實中央及北京市有關要求,壓縮了一般性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833.9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44.42萬元,下降5.0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0年度決算833.9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44.42萬元,下降5.06%。主要原因:各單位年中人員正常變動及政策因素導致人員等經費實際繳納相應調整。

  4、“城鄉社區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2,104.09萬元,與2020年年初預算一致,無增減變動。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20年度決算2,104.09萬元,與2020年年初預算一致,無增減變動。主要用於北京畫院改擴建支出。

  5、“其他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2,527.9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2,527.93萬元,增長100.00%。其中:

  “其他支出”(款)2020年度決算2,527.9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2,527.93萬元,增長100.00%。主要原因:支付上年重大文化活動尾款。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00.0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300.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類,下同)2020年度決算300.00萬元,與2020年年初預算一致,無增減變動。其中:

  “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20年度決算300.00萬元,與2020年年初預算一致,無增減變動。主要用於使用旅遊發展基金補助地方項目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77,411.35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2個行政單位、20個事業單位。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30.83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725.10萬元減少594.2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決算數25.8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498.22萬元減少472.38萬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厲行勤儉節約、反對浪費的有關規定,嚴格控制各類出國費用支出,二是受疫情影響取消了相關出國(境)工作;2020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2020年度赴義大利、瑞士開展歡樂春節活動、赴愛沙尼亞、芬蘭小組因公出訪以及赴墨西哥、巴拿馬、特多因公出境等方面,2020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7個、12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15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0年決算數0.0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16.22萬元減少16.19萬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轉變工作作風的工作要求嚴格控制壓縮公務接待事項。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國內圖書館工作交流公務接待。公務接待1批次,公務接待1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104.9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210.66萬元減少105.69萬元。其中,2020年度未發生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104.9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210.66萬元減少105.69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公車改革工作,同時受疫情影響減少公車使用。2020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4.3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6.4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3.23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0.96萬元。2020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05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00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992.84萬元,比上年減少115.00萬元,減少原因:按照黨政機關厲行節約的要求,有效降低行政運作成本。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0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8,581.0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5,392.0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3,357.7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9,831.3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2,151.8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7.4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0,595.3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7.4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0年車輛115台,共2,790.22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8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2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0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9,930.97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對2020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211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47.74%,涉及金額59,308.26萬元。其中,部門評價項目1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0.22%,涉及金額585.00萬元;單位自評項目210個,涉及金額58,723.26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項目立項較符合部門職責,績效目標比較合理,業務管理制度較完善,業務監控有效性較好,各項業務工作有序開展;財務管理制度較規範,建立了相應的財務監控措施和手段,能夠有效防控財務風險;任務完成品質較高,時效性強,産出、效果完成情況較好;通過項目實施,對北京市文化旅遊行業起到了較好的支撐和帶動作用,社會效益顯著。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習近平總書記在關於文化藝術創作一系列講話中,明確提出要大力扶持和弘揚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堅定文化自信,要求文藝工作者要深入生活,創作優秀的藝術作品,攀登藝術“高峰”。北京是京劇發祥地,作為規模最大、藝術底蘊最為深厚的國家級重點京劇院團,北京京劇院承擔著傳承發展京劇藝術的使命。2020年北京京劇院開展的劇目創作生産項目以創排新劇目、挖掘整理傳統劇目、開展前期劇目創作為主要內容。項目旨在通過創作生産優秀作品,豐富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推動國粹藝術傳承與發展;通過歷史題材、現實題材的新劇目創排,弘揚主旋律,謳歌新時代;通過傳統劇目挖掘整理,豐富流派代表劇目,傳承京劇藝術。

  2020年劇目創作生産項目完成1部新創劇目創作並進行4場演出,挖掘整理劇目6部並進行10場演出,完成前期創作劇目2部,滿足了京劇愛好者的精神文化需求,延續了藝術經典的生命力,推動了京劇藝術的傳承發展,觀眾滿意度較高。項目2020年度預算585.00萬元,資金執行率96.94%。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評價目的、對象及範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京發〔2019〕12號)等文件精神,依據《北京市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京財績效〔2020〕2146號),聚焦北京京劇院劇目創作生産項目資金,圍繞決策、過程、産出及效益情況開展評價,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剖析原因,提出改進建議,為相關部門科學決策、規範管理提供參考,進一步優化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提高財政資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績效評價原則、方法及指標體系

  (1)評價原則和方法

  本次評價本著問題導向、系統評價、科學客觀、講求績效的原則,採用全面評價和重點評價相結合、現場評價和非現場評價相結合、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式,運用案卷研究、專家諮詢、座談訪談、問卷調查等方法,對項目決策、過程、産出、效益四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2)評價指標體系

  根據《北京市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京財績效〔2020〕2146號)相關精神,結合項目特點,在與專家組、業務處室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績效自評工作組細化了該項目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指標體系總分值為100分,其中項目決策10分,項目過程20分,項目産出40分,項目效益30分。績效評價綜合績效級別分為4個等級:

  綜合得分在90(含)-100分為優;

  綜合得分在80(含)-90分為良;

  綜合得分在60(含)-80分為中;

  綜合得分在60分以下為較差。

  3.績效評價工作過程

  評價前期,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組建了績效自評工作組,輔導業務處室撰寫績效報告、準備資料、完善績效目標申報表;完成專家遴選、專家培訓等相關工作,組建績效評價專家組,包括2名業務專家、1名績效管理專家、1名財政專家、1名財務專家;根據項目情況及資料分析情況,績效自評工作組編制了績效自評工作方案。

  評價中期,績效自評工作組組織召開了項目專家準備會和績效評價會議,專家組通過聽取彙報、質詢、查閱資料等方式,了解項目的執行情況,對該項目進行了綜合評價。

  評價後期,績效自評工作組根據收集到的項目相關資料以及專家組意見,對項目決策、過程、産出及效益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形成了績效評價報告。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2020年項目推出創排的新編京劇《李大釗》,並於8月份正式首演,共創造了線上線下17000多人次的觀摩,具有較強現實意義和時代價值,對京劇創新發展起著積極的推動作用。通過對傳統劇目的挖掘整理,經由多家媒體宣傳報道並落地演出,培養出一大批優秀青年主創主演,進一步豐富了文戲及武戲劇目,傳承發展京劇藝術。反映現實題材、北京發展建設變化故事等劇目的前期創作,持續提升了藝術創作生産能力,不斷打磨創作廣大群眾喜聞樂見的優秀作品。總體上,項目實施在豐富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推動國粹藝術傳承與發展方面起到了積極影響。但項目在預算編制明確性、業務管理制度健全性方面有待進一步提升,績效資料收集意識有待加強。項目綜合得分91.45分,評價等級為“優”,具體評分情況見表1。

表1:綜合評價得分情況表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1.項目決策情況

  項目設立符合國家相關政策文件要求,與北京京劇院職能及年度重點工作相符,具備較強現實需求,項目立項依據充分,績效目標及指標設置明確,資金分配合理有效。但項目預算編制明確性有待進一步提升。項目決策指標分值10分,得分為9.10分,得分率91.00%。

  2.項目過程情況

  項目財務管理制度較為健全,預算資金足額及時到位,預算執行率為96.94%,但前期創作劇目的品質管控措施有效性、資金使用規範性仍需進一步完善。項目過程指標分值20分,得分為18.25分,得分率91.25%。

  3.項目産出情況

  項目各項任務均按計劃目標完成,項目實施過程中採取了有效的成本節約措施,但受疫情影響項目實施進度有所滯後,個別劇目創作品質有待進一步提升。項目産出指標分值40分,得分為38.50分,得分率96.25%。

  4.項目效益情況

  項目的實施較好滿足了京劇愛好者的精神文化需求,通過新創優秀劇目並進行展演,歌頌先進人物,體現了時代精神;通過整理挖掘傳統劇目並進行展演,延續了藝術經典的生命力,對傳承發展京劇藝術具有積極作用,觀眾滿意度較高。但項目效益數據的收集分析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項目效益指標分值30分,得分為25.60分,得分率85.33%。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主要經驗及做法

  一是注重對評價指標支撐材料的收集。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要求各業務處室提交各項指標完成情況的支撐資料,並組織專人對績效指標完成值和相應支撐材料進行復核,確保了績效評價的數據準確、分值合理、結果客觀,各項評分均具有充分可靠的基礎資料和證明材料。二是注重發揮專家的作用。充分利用北京範圍內高端人才集聚的優勢,與經驗多、專業強、熟知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業務、管理、財政和財務專家合作,建立高水準專家全過程參與機制,充分發揮了專家的智力支撐作用,確保預算績效管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三是注重問題的整改落實。各項工作完成後,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結合業務工作實際,督促項目單位及時總結,認真分析産生問題的原因,制定詳細的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同時,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時限,注重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的追蹤與管理,加強佐證整改過程性資料的收集,以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2.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是預算編制合理性有待提升。項目預算編制合理性有待提高,對《李大釗》錄音製作、《硃痕記》服裝道具製作等相關內容的單價標準、數量、規格等資訊均未明確,預算編制有待進一步細化。

  二是個別劇目品質有待提升,品質控制措施有待健全。項目支援的前期創作劇目《青春之歌》劇本改編主題立意不夠鮮明突出,結尾創作等尚有待完善。項目單位與該劇編劇簽訂的合同中未明確劇目創作品質要求,項目單位對劇目品質管控措施有待進一步提升。

  三是績效數據收集意識有待加強。項目實施有助於推動京劇文化的傳承與發展,但反映項目實施效益的績效數據支撐不夠充分,如演出的觀眾人次、上座率、演出觀眾對每個劇目的滿意度調查數據分析等。項目單位績效數據收集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六)有關建議

  1.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

  建議項目單位進一步完善劇目創作預算編制標準研究,明確預算編制的測算過程及依據,提高預算編制的合理性。探索建立劇目演出收入支援劇目創作的長效反哺機制,考慮由財政資金和劇目演出收入合理分攤劇目創作成本,有助於激發項目單位的市場競爭力,最大限度地發揮財政資金的效用。

  2.健全品質管控措施,促進劇目品質進一步提升

  建議項目單位進一步加強品質管控意識,通過對主創人員進行績效激勵、約定劇目創作品質等管控措施提升劇目創作品質。

  3.提高績效數據的收集與分析意識

  建議項目單位加強項目績效數據的收集與分析,注重收集觀看演出觀眾人次、上座率等反映項目實施效果的數據,進一步完善滿意度調查問卷的設計與數據匯總分析,充分了解觀看演出觀眾對劇目的意見與看法,更為準確的把握觀眾的需求,充分體現項目實施成效,促進項目後續更好的實施。

附:劇目創作生産項目評價指標體系及打分情況表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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