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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2020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1-09-02 10:00    來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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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本屆市人民代表大會是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確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總名額為781名,現實有代表755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為市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職權、履行職務和開展活動提供服務和保障。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下設辦公廳、法制辦公室、內務司法辦公室、財政經濟辦公室、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辦公室、城市建設環境保護辦公室、農村辦公室、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研究室、代表聯絡室和人事室等工作機構,下設預算工作委員會。2019年1月,北京市十五屆二次人代會決定設立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

  2020年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部門決算包括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本級1家行政單位及下屬的北京市人大代表服務中心1家事業單位。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248人,實有人數238人;事業編制53人,實有人數19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17544.84萬元,比上年減少5604.71萬元,下降24.2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6441.75萬元,比上年減少5065.13萬元,下降23.55%,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6337.5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37%;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103.7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63%;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0.5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1%。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6221.99萬元,比上年減少4620.64萬元,下降22.17%,其中:基本支出10924.3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7.34%;項目支出5211.0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2.1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86.5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5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7029.31萬元,比上年減少5594.69萬元,下降24.73%。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減非急需、非剛性支出和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135.3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3611.8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4.36%;教育支出35.0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19.6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80%;衛生健康支出547.4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39%;其他支出521.3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2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20年度決算13611.83萬元,比2020年初預算減少2415.32萬元,下降15.07%。其中:

  “人大事務”2020年度決算13611.8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2415.32萬元,下降15.07%。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部分支出有所減少。

  2、“教育支出”2020年度決算35.04萬元,比2020年初預算減少159.16萬元,下降81.96%。其中:

  “進修及培訓”2020年度決算35.04萬元,比2020年初預算減少159.16萬元,下降81.96%。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部分培訓未開展或改為線上開展。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0年度決算1419.66萬元,比2020年初預算減少79.66萬元,下降5.3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0年度決算1365.5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33.82萬元,下降8.93%。主要原因:市社保中心12月份養老保險未劃款。

  “撫恤”2020年度決算54.15萬元,2020年年初無預算,主要原因:支付死亡人員撫恤和喪葬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單位無此項經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單位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0924.32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8.57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25.15萬元減少216.5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180.45萬元減少180.45萬元。主要原因:受到疫情影響,2020年出訪計劃取消;2020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0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0年決算數8.5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44.70萬元減少36.13萬元。主要原因:受到疫情影響,公務接待減少,同時厲行勤儉節約,從嚴從緊控制公務接待費的支出。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內外事接待食宿費補貼及按規定向外賓贈送的外事禮品支出等。公務接待24批次,公務接待162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0萬元,2020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808.08萬元,比上年增減少517.82萬元,減少原因:嚴格落實中央和北京市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嚴格控制和壓縮一般性支出以及受疫情影響部分支出減少。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0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579.9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864.1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715.8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594.7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1.8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757.4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9.3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0年車輛123台,3120.01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0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2062.68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對2020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1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18.64%,涉及金額2886.92萬元。其中,部門評價項目1個,涉及金額31.48萬元,評價得分為93.02。單位自評項目10個,涉及金額2855.44萬元,評價得分在90(含)-100分的8個、評價得分在80(含)-90分的2個。評價結果:納入績效評價的項目完成情況良好,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落實黨的領導制度,確保了正確政治方向。加強機關黨的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高了立法品質和效率,健全完善了立法工作體制機制。發揮了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堅持常委會組成人員深入基層開展立法調研製度,高品質做好代表議案建議工作。按照“內容高品質、辦理高品質”要求,引導、幫助代表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提出高品質的議案建議。把議案建議督辦工作與常委會立法監督工作緊密結合,完善代表議案建議交辦協調工作機制。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1.項目概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對本級預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預算執行情況、本級預算調整初步方案和本級決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的三十日前,將本級預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進行初步審查。

  第七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舉行會議審查和批准本級決算草案的三十日前,將上一年度本級決算草案提交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進行初步審查。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第十六條規定: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間,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本年度上一階段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的執行情況。

  北京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財經委員會)承擔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准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計劃草案和財政預算草案的有關工作,市人大財經辦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機構,也是市財經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市人大財經辦在市財經委員會工作職責內開展日常工作。

  市人大財經辦根據法律規定,每年度依法履行職責。召開以下三次會議:

  (1)在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的30日前,市財經委員會召開會議,對預算執行情況和市級預算草案初步方案,以及市總預算的報告進行初步審查。

  (2)市人大常委會應當在每年7月底前聽取市人民政府關於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市財經委員會應當在每季度終了後,聽取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關於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3)市財經委員會在市人大常委會舉行會議審查和批准市級決算草案的30日前,對上一年度市級決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

  2020年度市人大財經辦依法履職作具體工作,通過組織實施計劃和預決算初審經費項目,確保市財經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完成召開2019年北京市級決算草案初審會議、2020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會議、2021年預算草案初步方案和計劃草案初審會議。

  2.項目資金情況

  (1)預算批復情況及資金組成

  為保證會議工作順利舉行,圓滿完成會議預定的各項議程。根據《北京市財政局關於批復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財務處)2020年預算的函》(京財黨政群指〔2020〕2號)和《北京市財政局關於組織收回2020年市級部門一般性支出的函》(京財黨政群〔2020〕1638號),2020年部門預算實際安排計劃和預決算初審經費共計31.48萬元,主要是用於會議費、委託業務費的經費保障。

  (2)預算資金執行情況

  2020年部門預算共安排計劃和預決算初審經費31.48萬元,全部為財政資金,實際支出28.04萬元,結余資金3.44萬元,預算資金執行率為89.07%。具體為:

  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第四十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的三十日前,將本級預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進行初步審查。”的規定,財經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討論通過關於北京市2019年市級決算草案的初步審查意見。

  ②根據《北京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第二十二條:“市人大常委會應當在每年7月底前聽取市人民政府關於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的規定,財經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討論通過關於北京市2019年市級決算草案的審查結果報告、2020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二次會議和第二十三次會議因疫情原因,召開視頻會議,委託業務經費(速錄費)實際支出0.68萬元。

  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第七十八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舉行會議審查和批准本級決算草案的三十日前,將上一年度本級決算草案提交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進行初步審查。”的規定,財經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對2021年度計劃、預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

  財經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實際支出會議費18.92萬元,實際支出委託業務費8.44萬元。

  3.績效目標

  (1)項目整體績效目標

  2020年度市人大財經辦依法履職作具體工作,通過組織實施計劃和預決算初審經費項目,確保市財經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項目總體目標為:按照組織法、監督法、北京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等法律規定,對預算、決算及計劃草案進行初步審查;根據年初人代會批准的計劃,對預算、決算及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項目階段性績效目標

  ①市人大常委會審查批准市級決算前一個月召開預算初審會議,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形成2份年度計劃、預算初審意見報告;

  ②市人大常委會審議計劃、預算半年執行情況前召開上半年計劃、預算執行情況初審會,聽取和審議2020年上半年計劃、預算執行情況,提出對計劃、預算執行情況的意見和建議,形成2份計劃、預算半年執行的意見和建議的報告;

  ③人代會召開前一個月召開決算初審會議;召開計劃、預算初步審查會議,提出對計劃、預算編制的初步審查意見,政府有關部門研究辦理,完善計劃、預算草案,形成1份決算初審意見報告。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評價目的、對象和範圍

  為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建立科學、合理的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體系,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財預〔2020〕10號)、《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京發〔2019〕12號)等有關規定,通過對市人大財經辦項目決策、項目過程、項目産出和項目績效四方面進行客觀、公正的綜合評價,衡量和考核市級預算項目的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産出與效果、預算管理水準等,發現問題並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促進預算資金分配的規範化、資源配置的合理化,從而有效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2.績效評價依據

  (1)績效評價原則及標準

  本次評價工作遵循科學規範原則,嚴格執行規定的程式,按照科學可行的要求,採用定量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績效工作應當遵循科學公正原則,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按照規範的程式,對項目績效進行客觀、公正的反映;遵循激勵約束原則,將績效評價結果應用與預算安排、政策調整、改進管理實質性掛鉤,體現獎優罰劣和激勵相容導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減壓、無效要問責;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將績效評價結果依法依規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2)評價方法

  為了對計劃和預決算初審經費項目績效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結合項目已經全面完成,無法進入現場評價等實際情況,本次主要採用非現場評價方式,運用比較法、公眾評判等方法,對項目進行綜合評價。通過查閱資料、網路查詢等方式,對項目進行全面細緻的了解。通過對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效益性的比較和分析,考核項目的支出效益、支出效率和支出效果。

  (3)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根據《北京市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京財績效〔2020〕2146號)的相關規定,績效評價工作組結合市人大財經辦項目特點和資金使用的具體情況,以資金使用結果為導向結合專家的指導意見,設定了本次評價指標內容,重點對項目實施單位的項目決策、項目過程管理、項目産出和項目效益進行綜合評價。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一、二、三級指標參考北京市財政局指標體系範本進行設定,原則上未調整。三級指標具體解釋及評價要點依據項目實際執行內容分析後確定。

  3.評價組織實施

  績效評價工作程式主要分為準備評價階段、實施評價階段、評價報告撰寫三個階段。

  (1)準備評價階段

  組建評價工作組,初步了解預算項目整體情況。

  ①組建績效評價工作組。市人大財經辦委託中逸會計師事務所,于2021年4月成立了項目績效評價工作組,工作組成員4人,設組長1人,副組長1人,組員2人,在正式評價前對項目績效評價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②初步了解項目預算執行情況,組織項目單位培訓。評價工作組與市人大財經辦進行初步溝通,了解項目申報及執行情況、項目效益實現情況,收集業務資料;組織市人大財經辦相關業務處室人開展績效評價培訓,針對專家評價重點、評價工作的時間進度、資料如何準備進行有效培訓。

  (2)現場核查情況

  ①收集整理資料,進行初步審核。對於績效目標的完成情況,評價工作組詳細了解績效目標的實施過程和取得的成果,並對相關數據和成果與績效目標進行核對。評價工作組對提交的項目績效報告及基礎資料進行了初步審核,填寫初步審核情況表,並將結果與實施單位相關人員反覆進行溝通。

  ②資料分析,形成工作底稿。在取得資料的基礎上,結合初期收集資料情況,對資料進一步核實、整理,對發現的項目問題進行總結。

  (3)資料資訊匯總

  評價工作組在前期資料整理基礎上,按照評價體系內容和評價重點,將項目資料進行分類整理,掃描紙質資料轉化為電子版檔案,形成專家資料手冊,供專家審閱。

  (4)評價分析

  評價工作組遴選5名專家,其中:業務專家2名,財務專家1名,管理專家2名成立評價專家組,召開了專家評價會。

  2021年5月19日評價工作組召集評價專家組、市人大辦公廳及市人大財經辦召開專家評價會,專家評價會由1名管理專家擔任評價專家組組長。

  評價會上,專家組認真聽取項目人員彙報後,結合專家資料手冊對相關問題進行質詢,對相關數據進行核實。同時,針對關注的問題,專家與市人大辦公廳財務處、市人大財經辦進行了充分的討論和溝通,並根據設定的指標體系對市人大財經辦2020年度“計劃和預決算初審經費”項目情況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分,並出具了《專家意見匯總書》和《專家評價書》。

  (5)溝通反饋

  評價工作組根據專家意見,完成績效評價報告初稿的撰寫工作。與市人大辦公廳溝通意見,在充分研究論證的基礎上,修改和完善績效評價報告,形成評價報告終稿。

  (6)出具報告

  評價工作組出具績效評價報告,並將報告及項目資料報送市人大辦公廳進行歸檔。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經專家評議,2020年度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計劃和預決算初審經費”項目綜合評價得分93.02分,其中項目決策9.28分,項目過程17.16分,項目産出38.5分,項目效益28.08分,績效級別評定為“優秀”。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1.項目決策情況

  (1)項目立項

  ①立項依據充分性

  在項目立項依據充分性方面,項目立項背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督法》、《北京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相關條例,對計劃、預算的半年執行情況、上年度決算、下一年度計劃、預算安排等情況召開會議,進行初步審查,項目立項依據充分。

  ②程式規範性

  在項目決策程式的規範性方面,項目按照規定的內外部程式申請設立,項目立項經過內部集體決策、市人大財經辦決議,向市人大辦公廳申請財政預算資金,項目符合立項程式規定。

  (2)績效目標

  ①績效目標合理性

  該項目績效目標設定符合市人大財經辦的主要職責,通過項目實施,可以為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順利批准計劃、預算草案及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順利批准市級決算做好準備。但還應加強績效目標與預算支出內容的對應性,提高目標設置全面性,使目標設置更為全面、合理。

  ②績效目標明確性

  該項目績效目標設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督法》、《北京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相關條例,同時符合市人大財經辦的主要工作職責。

  項目根據預期目的,設置了項目總體績效目標及各級績效指標,基本符合項目實際情況。但個別績效目標設置不夠細化,針對性不足。如:績效目標的産出品質指標描述較為籠統。

  (3)資金投入

  ①預算編制科學性

  項目依據工作內容在預算編制時按照會議規模、標準及參會人數進行測算,測算依據充分,預算編制流程按照市人大辦公廳內外部程式進行,符合規範性要求。

  ②資金分配合理性

  為保障各項工作資金額度與年度目標相適應,項目對預算資金進行了合理分配,具體分為會議費22.10萬元、委託業務費9.38萬元,預算確定的項目資金量與工作任務相匹配。

  2.項目過程情況

  (1)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

  ①預算執行率

  2020年部門預算共安排計劃和預決算初審經費31.48萬元,全部為財政資金,實際支出28.04萬元,結余資金3.44萬元,預算資金執行率為89.07%,具體情況如下:

計劃和預決算初審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項目支出與預算申報基本一致,但預算執行存在一定結余,結余率為10.93%,預算執行率有待進一步提高。

  ②資金到位率

  本項目預算批復31.48萬元,均為財政撥款。其中,會議費22.1萬元,委託業務費9.38萬元。資金到位時間為2020年2月29日,資金在項目開始前足額到位。

  ③資金使用合規性

  市人大辦公廳建立了較為完整的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確保經費使用安全、合理、有效。項目實施過程中,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實施管理。但在項目管理過程中,過程性管控文件不夠完善,如:項目實際支出資料存在不完善的情況。

  (2)項目組織情況分析

  ①制度執行有效性

  2020年市人大財經辦于6月19日、7月2日至3日、12月8日至10日,分別組織、安排召開財經委員會的第二十二次、第二十三次和第二十七次會議,並對相關議題進行了審查。具體內容如下:

  在6月19日召開的第二十二次財經委員會上,組織財經委員會組成人員、財經代表小組成員和常委會預算監督顧問聽取了市財政局關於北京市2019年市級決算草案的報告、市審計局關於北京市2019年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討論通過了財經委員會關於北京市2019年市級決算草案的初步審查意見,並反饋市財政局研究辦理。

  在7月2日至3日召開的第二十三次財經委員會上,組織財經委員會組成人員、財經代表小組成員和常委會預算監督顧問聽取和審議了市發展改革委關於北京市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上半年執行情況的報告、市財政局關於北京市2020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市統計局關於2020年上半年經濟運作情況的分析報告、市稅務局關於2020年上半年稅收完成情況及全年稅收形勢分析的報告、市發改委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議案辦理暨專項工作情況的彙報;書面聽取了市科委等6項重點支出上半年執行情況的報告、市發展改革委關於2020年市政府固定資産投資計劃和重大投資項目上半年執行及成本管控情況的報告。會議討論通過了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北京市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上半年執行情況的意見和建議、關於北京市2019年市級決算草案的審查結果報告、關於《北京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訂草案)》及其説明、關於優化營商環境議案督辦暨優化營商環境和服務業擴大開放工作情況的意見和建議。

  在12月8日至10日召開的第二十七次財經委員會上,邀請市人大常委會領導、組織財經委員會組成人員、財經代表小組成員、常委會預算監督顧問、市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區人大常委、各區人大財經委、預工委領導參加會議。聽取了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市稅務局、市商務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和市經信局等有關部門的報告。市政府有關負責人出席了會議。

  討論通過了財經委員會關於預算草案初步方案、計劃草案主要內容的初步審查意見,並反饋市財政和發展改革部門研究辦理。

  綜上,市人大財經委員會3次會議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財經委員會對決算草案的初步審查、審議上半年計劃、預算執行情況分開進行”等相關規定召開,完成既定內容,出具相關報告。

  但市人大財經委員會實施該項目中也存在不足之處,如部門預算評估實施設計方案不夠完備。

  ②管理制度健全性

  本項目管理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理確定每年財經委員會的召開時間。制定了財經委員會《工作職責和工作規則》、《計劃預算審查工作程式》,保證了會議組織的規範有序。

  但項目制度建設完整性略有不足:項目管理辦法不夠完善。

  3.項目産出情況

  (1)項目産出成本

  2020年部門預算共安排計劃和預決算初審經費31.48萬元,全部為財政資金,實際支出28.04萬元,結余資金3.44萬元,預算資金執行率為89.07%。

  項目具體實施中,按照預算計劃及制度規定支付款項,未出現支出依據不合規、虛列項目支出、截留、擠佔、挪用項目資金、超標準開支情況等情況。按照相關文件規定進行了財務處理,且會計處理正確。相關銀行賬戶、資金使用計劃、付款憑證等資料,履行了相關管理程式。

  (2)項目效率性分析

  ①項目實施進度

  項目實施進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財經委員會對決算草案的初步審查、審議上半年計劃、預算執行情況分開進行”等相關規定。

  實際實施進度為:2020年市人大財經辦于6月19日、7月2日至3日、12月8日至10日,分別組織、安排召開財經委員會的第二十二次、第二十三次和第二十七次會議,並對相關議題進行了審查。

  ②項目完成品質

  計劃和預決算初審經費項目2020年度總體目標全部完成,基本達到了年初設定的績效指標要求,保障了會議進程的順利進行。但項目品質指標設置可衡量性不強,品質指標衡量標準描述較為籠統,故完成情況對報告品質的可衡量性有待提高。

  ③項目産出數量

  本項目在2020年順利召開了1次計劃、預算初審會議並提出2份年度計劃、預算初審意見報告;召開了1次上半年計劃、預算執行情況初審會並提出2份計劃、預算半年執行的意見和建議的報告;召開了1次決算初審會議並提出1份決算初審意見報告。年初設定的數量指標基本達到要求。具體執行情況如下:

  第二十二次財經委員會上,討論通過了財經委員會關於北京市2019年市級決算草案的初步審查意見。

  第二十三次財經委員會上,討論通過了財經委員會關於北京市2019年市級決算草案的審查結果報告(含2020年上半年執行),關於北京市2020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七次財經委員會上,討論通過了財經委員會關於預算草案初步方案、計劃草案的初步審查意見。

  4.項目效益情況

  2020年計劃和預決算初審經費項目年度總體預期目標全部完成,年初設定的各項指標基本達到要求。

  (1)項目實施對社會的影響

  在財經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對市級決算和加強市級預決算管理提出了5條意見和建議;

  在財經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對上半年計劃、預算執行及做好下半年工作提出了10條意見和建議;

  在財經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上對計劃、預算草案的編制及加強管理工作提出了32條意見和建議。

  項目實施對社會的影響顯著,不足之處為項目效果資料歸集整理和分析利用不夠,不能充分體現項目實施效果。如:完善預算、決算草案編制、改進預算執行以及為審查批准預決算和審議預算執行提供參考等資料的歸集及分析利用。

  (2)項目可持續影響

  該項目可持續性影響很顯著。財經委員會3次會議為市人大常委會審查和批准決算提供了參考,為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上半年計劃、預算執行情況提供了參考,為市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准計劃、預算草案提供了參考。

  但不足之處為項目産生的可持續影響支撐資料不充分,缺乏資料的統計分析和結果利用。

  (3)服務對象滿意度

  按照會議日程安排,項目保障財經委員會各項會議達到預期目標,未出現突發事件。委員、代表對市人大常委會財經辦的會議組織、文件起草等具體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

  評價認為,會議服務安排及各項服務令服務對象滿意,但項目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維度不夠全面。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主要經驗及做法

  市人大辦公廳在對2020年計劃和預決算初審經費項目開展績效管理工作中,能夠積極運用績效管理工作理念,抓好績效管理的重要環節,指導市人大財經辦開展評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領導高度重視,落實責任分工

  辦公廳和專委會、市人大財經辦各級領導對績效管理工作非常重視,績效評價工作開展過程中,以各種形式認真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學習有關文件精神,積極參與評價培訓,進一步落實責任分工,加強督促檢查,確保績效自評工作的有序開展。

  (2)加強內外協調溝通,委託專業機構服務

  本次評價工作經辦公廳領導批准,委託中逸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提供業務培訓和專業輔導,並與機關有關部門進行充分溝通,順利召開專家評審會,為今後機關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積累了較好的工作經驗。

  2.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績效目標設置明確性需進一步完善

  市人大財經辦在申請2020年項目資金時,部分績效指標描述較為籠統,可衡量性有待提高。項目缺少滿意度調查相關報告,滿意效果未能完全體現。應加強細化程度,做到項目指標具體、可度量、可實現。

  (2)項目制度建設有待進一步完善

  在項目管理過程中,過程性管控文件不夠完善,同時缺少項目管理辦法,項目制度建設完整性略有不足。

  (3)項目效益資料歸集有待加強

  對於效益方面,缺乏對效益資料的有效歸集及分析利用,未能完整體現項目反映的社會效益、可持續影響效益,資料完整程度有待提高。

  (4)項目需加強滿意度評價指標覆蓋的範圍

  項目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維度不夠全面,滿意度未完全體現合理預期。

  (六)有關建議

  1.加強績效目標設置合理和明確性

  進一步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對財政支出的各項指標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同時儘量細化各項指標,儘量進行定量表述,比如可以採用定性的分級分檔形式等。

  2.完善項目制度建設,提高項目過程管控

  應建立健全項目管理制度,從項目立項、決策、執行、監督和績效管理等方面完善管理控制措施,保證項目實施的規範性和有效性。項目執行過程管理控制資料應充分留痕,證明項目按計劃內容和重要節點組織實施情況。

  3.完善效益評價資料的完整度,充分體現項目實施效果

  項目效益資訊收集是貫穿整個項目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工作環節,所收集的資訊是支撐評價結論的重要依據。應注意項目效益資料的收集,形成科學、量化、可支撐的效益成果資料。如採取適當的方式開展滿意度調查,調查覆蓋參與的單位及人員,形成取相關的意見及報告,體現滿意度的效果。

  4.加強滿意度評價指標覆蓋的範圍

  建議對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要合理預期,服務對象範圍應明確界定,採取適當方式方法開展滿意度調查,提供更加詳實的資料,為績效評價提供參考依據。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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