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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審計局2020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1-09-02 10:00    來源:北京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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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1983年6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有關國家實行審計監督的規定成立北京市審計局。目前,北京市審計局內設機構及其他機構19個、派出局20個,設有行政事業分局等9個直屬分局及電腦中心等5個事業單位。局所屬5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審計局本級、北京市審計局本級事業、機關服務中心、宣傳教育中心、審計數據中心。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北京市審計局是北京市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的審計機關,在市委、市政府和審計署的領導下,負責北京市的審計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主管全市審計工作。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及本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各部門(含所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區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全市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級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産、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審計署授權審計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及其他審計事項;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按規定對局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

  指導和監督本市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依法組織審計市屬單位的境外資産、負債和損益。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審計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313人,專項事業編制460人,實有人數524人;事業編制98人,實有人數52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26177.04萬元,比上年增加589.82萬元,增長2.3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5993.12萬元,比上年增加629.84萬元,增長2.48%,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5979.4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5%;其他收入13.6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5%。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5870.68萬元,比上年增加1074.93萬元,增長4.34%,其中:基本支出21698.7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3.87%;項目支出4171.9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6.13%。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5983.51萬元,比上年增加615.44萬元,增長2.43%。主要原因:信息化建設項目資金安排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864.3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22678.0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7.68%;教育支出53.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32.4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47%;衛生健康支出1200.0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6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20年度決算22678.0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716.58萬元,增長3.26%。其中:

  “審計事務”2020年度決算22678.0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716.58萬元,增長3.26%。主要原因:落實人員正常調資等政策。

  2.“教育支出”2020年度決算53.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88.13萬元,下降62.09%。其中:

  “進修及培訓”2020年度決算53.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88.13萬元,下降62.09%。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改變了培訓方式,使培訓費用有所減少。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0年度決算1932.4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83.85萬元,下降8.69%。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0年度決算1932.4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83.85萬元,下降8.69%。主要原因:按全市統一政策,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有所減少。

  4.“衛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決算1200.0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229萬元,下降16.02%。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20年度決算1200.0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229萬元,下降16.02%。主要原因:按全市統一政策,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有所減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1698.77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3個事業單位。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5.4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72.88萬元減少247.4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225.5萬元減少225.5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未發生因公出國(境)費用。

  2.公務接待費。2020年決算數0.0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4.05萬元減少3.99萬元。主要原因:一是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堅持厲行節約原則;二是受疫情影響,減少了接待次數。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協助開展調研工作交流。公務接待1批次,公務接待9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25.3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43.33萬元減少17.9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決算數0萬元,與2020年年初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25.3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43.33萬元減少17.99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堅持厲行節約原則,嚴格控制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用。2020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0.1萬元,公務用車維修6.8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73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3.67萬元。2020年公務用車保有量31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82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242.56萬元,比上年減少101.75萬元,減少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0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723.2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6.2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676.9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281.3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4.3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709.2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1.1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0年車輛31台,581.34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7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2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0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868.51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審計業務(項):是指市審計局審計人員按照審計“四嚴禁”工作要求和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開展審計工作發生的經費支出。

  6.審計管理(項):是指市審計局用於審計課題研究、審計宣傳、審計法制建設、審計業務品質控制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審計局對2020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6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15.38%,涉及金額1726.31萬元。其中,部門評價項目1個,單位自評項目5個。評價結果均為“優秀”。

  二、預算執行審計經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1.項目概況: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為基層減負”的要求和審計署關於做好年度審計工作的相關部署,市審計局積極改進工作管理模式,加強統籌協調,避免重復審計、交叉審計,建立了三大平臺來對所有審計項目進行管理。其中:“預算執行審計”平臺作為三大平臺之一,實現了市審計局十三五規劃“2020年對市級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集中數據分析作業全覆蓋”的目標,並保障重點支出政策和民生相關項目預算執行審計工作的開展。2020年度,本項目申報市級財政資金99萬元,受疫情影響,培訓工作無法正常開展,因此壓減項目資金預算4.24萬元,項目實際預算金額94.76萬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項目支出金額94.76萬元,預算執行率達到100%。

  2.項目績效目標:對預算公開的一級預算單位進行審計,涉及一級單位數量不少於190個。通過數據分析,把握市級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草案編制情況,分析支出預算與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預期目標、重大任務和政策措施相銜接情況,審計評價實行綜合預算管理、落實有關財政管理改革措施、加強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嚴格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資金使用績效的情況,系統反映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嚴肅查處重大違法違紀問題。促進嚴格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評價目的、對象和範圍:通過對市審計局“預算執行審計經費”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分析,梳理總結項目決策、項目管理和項目績效中存在的問題,為主管部門改進工作提供建議和依據,提高科學決策水準,促進項目單位樹立以結果為導向的績效管理理念,規範項目管理,保障項目資金使用的規範性、安全性。本次績效評價的對象為“預算執行審計經費”項目所涉及到的市級財政資金。

  2.績效評價原則方法:評價工作遵循“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原則,綜合採用案卷分析、統計分析、因素分析、對比分析、專家評價等方法,圍繞項目決策、項目過程、項目産出和項目效益四個維度分解制定市審計局“預算執行審計經費”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對反映項目決策、管理、績效等內容的資料和數據進行分析,梳理項目問題並分析成因,根據專家評議結果形成評價結論並提出建設性意見。

  3.績效評價工作過程:(1)評價工作組邀請績效管理專家作為全程專家,對評價工作進行全過程跟蹤,與項目單位建立溝通協調工作機制、了解項目情況並進行針對性培訓。(2)根據績效評價要求收集相應資料,圍繞項目決策、項目管理和項目績效進行資料梳理,對資料真實性進行審核並進行初步分析,與項目單位進行溝通確認。(3)組織召開專家預備會,形成《專家預評價意見反饋及補充資料清單》;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細化調整評價指標體系,明確指標權重和評分標準;組織召開專家評價會,聽取項目單位績效彙報,由專家組就項目問題與項目單位進行現場質詢,形成績效評價結論。(4)結合評價工作組審核結果和專家評價意見,對項目決策、過程和績效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形成正式績效評價報告。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附相關評分表)

  經綜合評價,“預算執行審計經費”項目評價得分92.84分,績效評定級別為“優”。該項目各指標得分情況和評價結論具體如下:

  項目決策:該項目立項依據較為充分,符合當前政策要求以及項目單位職責;預算資金申請流程較完整,符合北京市相關預算管理規定。

  項目過程:項目組織管理機構健全,實施過程完整,資金到位和執行情況較好,資金使用符合相關財務管理規定。

  項目産出:項目組織管理機構健全,實施過程完整,資金到位和執行情況較好,資金使用符合相關財務管理規定。

  項目效益:項目的社會效益實現情況較好,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制定了整改清單。

市審計局預算執行審計經費項目總體評價得分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1.項目決策情況

  (1)項目立項:一是立項依據方面。從職能方面來看,市審計局具有“對本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的職能,並按照職能要求於各年度對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市級各部門(含所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草案等事項進行直接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和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從規劃方面來看,市審計局《“十三五”北京審計工作發展規劃》(京審黨組發〔2016〕28號)明確,將財政、部門預算執行及決算草案審計工作納入“十三五”規劃中,以預算執行審計為龍頭,建立健全審計全覆蓋工作機制。總體來説,本項目立項依據較為充分,符合市審計局的職能及長期規劃。二是立項程式方面。在項目申報過程中,市審計局嚴格遵守北京市市級部門預算編制相關要求,經發佈部門預算編報工作通知、各部門項目及預算申報、辦公室(宣傳處)匯總、上會決策等流程後,將項目申報書、績效目標申報表和項目預算明細表報市財政局以申請項目立項,並於2020年2月獲得市財政局立項及預算批復。總體來説,項目立項程式較為規範,審批文件、材料符合相關要求。

  (2)績效目標:一是績效目標方面。本項目總體績效目標設置較為明確,項目産出和效果較為清晰、合理,可以對相關工作的實施過程形成較為有效的指導。二是績效指標方面。為指導項目順利達成總體績效目標,項目單位對總體績效目標進行了細化、量化,對於從不同角度約束項目實施具有較好的作用。

  2.項目過程情況

  (1)資金管理:2020年,本項目年初批復財政資金共99萬元,9月,核減項目預算4.24萬元,項目實際預算批復94.76萬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財政資金已經全部到位並支出,資金執行率為100%。資金使用過程中,按照《北京市審計局預算和財務管理規定》(京審行財發〔2019〕21號)和《北京市審計局經濟合同管理辦法》(京審行財發〔2019〕14號)對項目資金進行管理,做到了按流程審批、專款專用,未發現截留、擠佔、挪用等違規違紀行為。評價認為,項目整體資金支出管理較為規範。

  (2)組織實施:市審計局成立預算執行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擔任組長,分管業務局領導擔任小組成員,以審定工作方案、統籌協調工作開展、研究重要事項。具體審計工作由相關業務處和派出局結合各自承擔的任務,組成審計組,按要求開展具體審計工作。為保障審計項目順利進行,預算執行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徵求各部門意見後制定了《中共北京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 北京市審計局2020年度統一組織審計項目計劃》和《2019年度市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全覆蓋組織方案》,以明確項目內容、指導項目開展。審計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單位根據審計工作內容,同步産出審計底稿,以記錄審計事項、審計過程、審計結論等情況。整體來説,項目組織機構比較健全,實施過程較為規範。

  3.項目産出情況

  (1)數量指標:本項目年初設定産出數量指標為“審計一級預算單位數量不少於190個”。2020年,市審計局通過開展市級一級預算單位2019年度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完成201家一級預算單位的審計工作並出具相關報告。總體來説,項目數量指標完成情況較好。

  (2)品質指標:為保障審計成果品質,市審計局制定《北京市審計局審計業務綜合管理規定(試行)》(京審法發〔2019〕132號),明確審計報告需要通過項目組織單位復核、法規處審理、審計業務會議審定後,才能進行審計結果公告。經過資料查看,市審計局各項審計成果均通過三級審核,能夠保障審計成果真實準確。總體來説,項目品質完成情況較好。

  (3)時效指標:按照市審計局2020年審計項目計劃進度節點表,大部分審計工作在2020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並經過審核。

  (4)成本指標:項目開展過程中,市審計局採用數據審計的方法,通過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數據進行大量分析、批量處理,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經費支出,項目成本控制情況較好。

  4.項目效益情況

  通過“預算執行審計經費”項目實施,保障了市審計局預算執行審計平臺業務的順利開展。審計項目的實施對於落實財政管理改革措施、加強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嚴格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具有重要意義。總體來説,項目效益完成情況較好。

  (1)對北京市201家一級預算單位及5家一級預算單位下的基層部門預算進行了相關審計工作。審計共揭示23大類問題525個具體問題,涉及177個單位,下達審計決定39份,出具移送處理書4份,案件線索6個,涉及問題金額共69.94億元。從整改情況來看,通過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已整改問題金額12.17億元,促進建立制度34項。並針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編制了《北京市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發現問題提示提醒清單》,通過對被審計單位進行提示提醒,擴大審計成果效益,督促被審計單位完善制度建設,有效推進審計監督全覆蓋。

  (2)對市財政局2019年度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各項資金預算共12502.8億元進行了審計,針對其預算支出差異進行了分析説明,並對預算執行和財政管理情況、重點支出與重大投資項目預算績效情況提出了相關問題。

  (3)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市級基本建設預算等其他市級預算資金”、“市重點支出預算、政策資金和項目”以及“重點民生資金和項目”的相關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針對預算執行過程提出資金使用規範性不足、政策落實不到位、項目進展緩慢等問題,督促資金使用部門提高資金管理水準,保障資金使用績效。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主要經驗及做法

  (1)突出檢查重點,深化審計全覆蓋

  市審計局出臺了《北京市審計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對財政支出預算和政策及預算績效管理審計監督的實施意見》,強調審計工作應配合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聚焦加強財政支出預算總量與結構的審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等方面,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提升審計監督水準。

  (2)實施組織管理“兩統籌”,提高審計效用

  為加強審計成果應用範圍,最大限度拓展審計覆蓋面,避免重復審計、交叉審計,切實減輕被審計單位的負擔,市審計局出臺《關於加強審計項目審計組織方式“兩統籌”有關工作的實施意見》,以提高審計效率,提升審計服務能力水準。

  (3)改善工作方式,調整審計計劃,深化審計全覆蓋

  2020年,市審計局採用數據審計的方法對196家市一級預算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草案進行審計,提高審計效率,在當年達成全部市級預算單位審計全覆蓋。同時對5個重點部門及其所有基層單位進行現場審計,實現基層部門五年一輪審的目標,擴大審計覆蓋範圍,加強審計成果對基層部門的督導作用。

  2.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績效目標申報品質有待進一步提高。績效目標完整性、指標細化、量化程度有待進一步提高,品質指標、效益指標可衡量及評價標準應進一步清晰,以更好地指導、約束項目執行。

  (2)預算調整流程有待進一步規範。由於預算編制申報階段,審計覆蓋範圍和開展深度存在不確定性,預算編制的細化程度存在不足,存在提升空間。

  (3)個別項目執行進度稍有滯後,績效資料歸集有待進一步完善。一是個別項目進度晚于計劃進度項目。二是項目單位對支撐項目實施效果的資料歸集有待進一步完善。

  (六)有關建議

  1.科學設置績效目標,完善績效體系。一是進一步明確項目定位及涵蓋內容,完整設定績效目標,如“通過開展預算執行審計工作,發現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問題,督促被審計單位進行整改,提高資金使用合規性。二是制定科學、合理、細化量化且便於考核的績效指標,並應用績效目標指導項目實施,使績效目標能夠真正起到指導項目立項、監督項目實施過程、考核項目實施效果的作用。

  2.加強預算管理,充實預算測算依據。建立財政資金成本控制理念,提高預算的科學性、準確性、合理性,提高申報預算需求與項目實際開展的匹配性,保障預算分配的科學合理性。

  3.建立統一管理機制,提高項目過程管理水準。完善平臺內項目的統籌管理流程,加強對審計開展情況的全過程管理,建立有效的全平臺項目執行進度跟蹤臺賬,對於無法按時完成的項目,及時分析原因並進行合理的計劃調整,保障審計工作按時按質開展,同時注意收集、歸檔過程資料。

  4.進一步提高績效意識,注重績效支撐資料的歸集。做好相關績效數據統計分析,深入分析項目績效和改進措施,為以後年度的項目實施提供有效指導。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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