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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1-09-02 10:00    來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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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辦字[2019]2號),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簡稱市金融監管局)是市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局級,加挂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簡稱市金融局)牌子。市金融監管局(市金融局)共設辦公室、研究室、法制處、金融發展協調處、銀行保險處(金融機構服務處)、資本市場處(上市工作處)、金融科技處、行政審批處、地方金融機構監管一處、地方金融機構監管二處、地方金融機構監管三處、金融風險管理處、應急打非處、人事處等14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下屬一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北京市金融發展促進中心。

  主要職責是:

  1.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配合國家金融管理部門駐京機構做好貨幣政策落實與金融監管相關工作。研究擬訂本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指導、推動本市金融市場、要素市場體系建設和發展,組織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發展。指導、規範各類交易場所的設立和發展。指導推動地方股權交易中心規範發展。

  3.統籌推進本市企業融資工作。協調推進企業上市和並購重組。協調推動企業發行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指導、推動天使投資、創業投資、股權(産業)投資規範發展。

  4.統籌發展本市普惠金融、綠色金融、小微金融。推動農村金融體系建設和産品服務創新。協調、推進農村金融改革、創新與發展。指導農村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與發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金融精準幫扶和扶貧。

  5.統籌推進本市金融發展環境建設。協調推動金融機構和中介服務機構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科技創新和社會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金融發展服務體系,為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在京金融機構提供服務。

  6.協調在京金融機構為首都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參與本市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引導社會融資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研究擬訂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協調金融機構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和平臺,為重點工程、主導産業、重要區域發展和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融資支援服務。

  7.協調、指導金融服務本市社會民生工作。引導、協調金融機構創新服務産品,擴大服務範圍,延伸服務領域,提升服務效率。

  8.推進本市金融信用體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推進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建設。參與建立信用資訊共用交換機制和信用獎懲機制。

  9.研究制定本市金融業發展總體佈局規劃,促進金融機構合理佈局。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現代金融體系建設,指導金融功能區的建設發展,引導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進駐。監測分析各金融功能區發展情況。

  10.負責本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産管理公司行政審批工作,並依法依規監管。配合推進市屬金融機構改革重組。承擔集體改制企業上市的産權確認職責。指導、規範金融中介機構發展。

  11.對本市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加強監管。

  12.牽頭負責防範和打擊金融欺詐、非法集資、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活動。負責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13.指導、協調本市金融人才資源開發管理和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107人,實際89人;事業編制17人,實際16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8427.67萬元,比上年減少1109.75萬元,下降11.64%。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計8320.68萬元,比上年減少92.45萬元,下降1.10%,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320.4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9%;其他收入0.2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1%。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計8274.79萬元,比上年減少737.02萬元,下降8.18%,其中:基本支出3419.7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1.33%;項目支出4855.0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8.67%。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8427.29萬元,比上年減少1110.03萬元,下降11.64%。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項目經費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274.7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62.3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7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04.2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68%;衛生健康支出201.5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44%;金融支出7706.6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3.1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62.3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45萬元,下降41.93%。其中:

  “進修與培訓”(款)2020年度決算62.3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45萬元,下降41.93%。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縮減一般行政經費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0年度決算304.2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9.05元,下降5.9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0年度決算304.2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9.05萬元,下降5.90%。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社保繳費比例調整。

  3、“衛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決算201.5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40.34萬元,下降16.6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20年度決算201.5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40.34萬元,下降16.68%。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社保繳費比例調整。

  4、“金融支出”2020年度決算7706.6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1804.54萬元,增長30.57%。其中:

  “金融部門行政支出”2020年度決算7706.6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1804.54萬元,增長30.57%。主要原因:用於促進金融發展協調經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3419.71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財政補助事業單位。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4.08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53.10萬元減少129.0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108.20萬元減少108.20萬元,減少100%。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未發生出國(境)費用。

  2.公務接待費。2020年決算數3.7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5.49萬元減少1.73萬元。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減少公務接待費支出。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省市到我市調研人員、金融機構有關人員、市、區縣有關部門人員等。公務接待155批次,公務接待982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20.3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39.41萬元減少19.0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決算數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2.7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4.56萬元減少1.79萬元,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減少公務出行。2020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4.8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7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25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9.42萬元。2020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1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8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39.85萬元,比上年增加24.13萬元,增加原因:因新增編制內行政人員,辦公經費有所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0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922.1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01.0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521.1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32.3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6.8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0.4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1.67%。原因:信息化項目對專業化要求較高,要求服務商對信息化系統現狀及抗風險能力要求較高,項目持續時間長,暫不適於面向中小微企業。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0年車輛11台,268.75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3套,無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0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583.97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對2020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30個,佔部門年初項目總數的100%,涉及金額2,968.77萬元。其中部門評價項目1個,涉及金額93.00萬元,評價得分在90(含)-100分之間。單位自評項目29個,涉及金額2,875.77萬元,評價得分在90(含)-100分的20個、評價得分在80(含)-90分的8個、涉密項目1個。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2020年度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對“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工作”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工作,該項目主要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工作。項目主要實施內容一是開展打擊非法集資工作外省市交流調研、重點案件協調處置,二是採購信訪舉報投訴法律諮詢服務,三是採購大數據輔助監測預警服務,四是宣傳工作。該項目2020年度預算批復預算資金99萬元,均為市級財政資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原定外出調研次數減少,市金融監管局于2020年8月10日退回財政資金6萬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該項目實際到位資金93萬元,實際支出金額為93萬元。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北京市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京財績效〔2020〕2146號)、《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開展2021年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京財績效〔2021〕283號)等文件規定,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金融監管局)成立項目績效評價工作組,于2021年4-5月開展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形成績效評價報告。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項目績效評價得分為91.37分,綜合績效級別為“優”,具體評分表見表1:

表1 項目支出績效評價評分表

表1 項目支出績效評價評分表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項目決策方面。該指標分值10分,評價得分8.85分,得分率為88.50%。該項目是為了打擊非法集資,保障首都金融安全而設立的,項目立項依據比較充分、立項程式規範;項目預算編制科學性仍有待進一步加強。項目在設立時,項目單位填報了項目績效目標和指標,但設定品質仍有進一步提升空間。

  項目過程方面。該指標分值20分,評價得分18.41分,得分率為92.05%。該項目資金足額、及時到位,預算執行率為100%,項目資金支出進度良好,項目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該項目在實施過程中,項目實施方案科學性有待提升。

  項目産出方面。該指標分值40分,評價得分37.62分,得分率為94.05%。該項目2020年計劃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工作項目建設工作,完成計劃工作內容,項目實施進度良好。但項目單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成本控制措施明確性有待加強。

  項目績效方面。該指標分值30分,評價得分26.50分,得分率為88.33%。該項目的實施在打非工作行政核查、網格化預警機制建設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維護了社會穩定,對金融風險防控,非法集資風險核查處置工作,提供了技術支援,向群眾普及防範非法集資知識和非法集資的危害性,遠離非法集資。項目實施取得了一定的預期效果,但項目實施效益支撐資料有待進一步完善。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主要經驗做法

  2020年,市金融監管局積極應對疫情防控和經濟下行壓力下的防非處非新情況新問題,依託“五位一體”金融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工作框架,不斷建立健全“市級指揮、各區主責、部門協同”的打非體制機制,持續保持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高壓態勢,形成環環相扣、無縫銜接、協同發力的風險處置閉環,守住首都金融安全底線。

  2、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1)項目績效目標設定科學性仍有提升空間

  項目立項決策科學性仍有提升空間,項目立項與發展規劃及工作計劃相關性不夠明確。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個別指標填報不夠明確合理,産出進度指標設定不夠細化,項目實施受益對象不夠明確。

  (2)加強項目過程管理,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

  項目預算編制科學性有待加強,項目預算編制依據及測算標準不夠清晰。項目過程管理存在薄弱環節,項目實施方案對項目實施指導性不足,未建立項目專項管理制度文件。第三方遴選程式規範性有待加強。項目合同管理規範性有待提升,項目資金支出與合同約定不夠一致,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付款。

  (3)項目績效成果展現不夠充分

  在項目實施的整個過程中,項目績效成果展現不夠充分,收集項目績效資料的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覆蓋面有待加強。

  (六)有關建議。

  1、進一步加強項目績效目標管理,科學合理填報績效目標申報表

  將項目實施內容納入部門中長期規劃,或是制定專項計劃,明確工作原則和工作方向,明確重點內容,不斷增強項目立項決策科學性。進一步提高財政預算支出績效管理意識,事前科學填報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為預算績效管理奠定基礎。科學合理制定項目績效指標,提高項目績效指標的可衡量性。

  2、加強項目管理,重視項目過程管理,科學編制預算

  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明確測算標準,按預算申報明細規範執行。進一步強化預算管理,按照項目內容科學合理編制預算。進一步強化項目管理,制定要素完整的項目實施方案。強化合同管理,注重合同要素的規範性,注重合同執行的規範性。強化對委託服務的驗收管理,關注財政資金支出品質效益及投入産出比率的適配度。

  3、提高績效成果展現,反映項目實施效益

  充分展現績效成果強化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意識,科學設置項目績效目標,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圍繞績效目標建立績效管理機制,注重收集過程管理資料。建議深入總結近年來開展打非宣傳活動情況,依據滿意度調查資料中提出的問題及宣傳成效,研究打擊非法集資專項宣傳工作的創新,開拓新方法、新路徑,明確打非宣傳與金融工作其他宣傳工作的邊界,以發揮財政資金效益最大化效應。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自評表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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