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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2020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1-09-02 10:00    來源: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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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13〕2號)、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調整市城管執法局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京編委〔2020〕27號)等規定,市城管執法局為市城市管理委管理的副局級行政執法機構,包括市城管執法局本級、宣傳教育中心、科技資訊中心3個預算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及本市關於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依法開展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的相關工作。

  (2)組織起草本市關於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建議。

  (3)負責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督促檢查;負責向市、區政府或相關職能部門及時反映問題、通報情況。

  (4)依法集中行使市政府決定賦予的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處罰權,負責跨區域、重大疑難案件的查處工作。

  (5)負責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監督考核工作。

  (6)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市城管執法局人員編制358人,其中:市城管執法局本級行政編制333人,宣傳教育中心事業編制10人,科技資訊中心事業編制15人。市城管執法局本級實有在職300人;宣傳教育中心實有在職3人;科技資訊中心實有在職7人。離退休人員13人,其中:退休13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22107.36萬元,比上年增加2142.94萬元,增長10.73%。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2076.56萬元,比上年增加2362.26萬元,增長11.98%,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2069.2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7%;其他收入7.3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3%。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1567.36萬元,比上年增加1826.80萬元,增長9.25%,其中:基本支出11794.5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4.69%;項目支出9772.8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5.31%。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2084.83萬元,比上年增加2205.72萬元,增長11.10%。主要原因:是因為追加安排統發人員經費,追加北京城管大數據平臺建設項目780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552.1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44.9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50.8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41%;衛生健康支出716.7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33%;城鄉社區支出19839.6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2.0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44.9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709.93萬元,下降94.05%。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0年度決算44.9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709.93萬元,下降94.05%。主要原因:落實樹立過“緊日子”思想,按照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及受疫情影響,無法開展聚集性集中培訓活動,響應財政關於加強疫情防控,減少一般性支出“可開可不開的會不開,可培可不培的培訓不辦”的要求,將培訓費調整為製作網路課程,開展線上培訓。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950.8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58.88萬元,下降14.32%。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0年度決算928.8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25.80萬元,下降11.93%。主要原因: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制機制改革,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社會保障繳費預算;“撫恤”(款)2020年度決算21.91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33.09萬元,下降60.16%。主要原因:根據實際安排職工死亡撫恤金。

  3、“衛生健康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716.7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205.66萬元,下降22.3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0年度決算716.7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205.66萬元,下降22.30%。主要原因: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制機制改革,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相關預算。

  4、“城鄉社區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19839.6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1376.83萬元,增長7.46%。其中:

  “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2020年度決算19124.31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661.50萬元,增長3.58%。主要原因:厲行勤儉節約,壓減一般性支出,調整追加辦公用房租賃經費。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20年度決算715.3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715.33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北京城管大數據平臺建設項目進度安排相關資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1794.52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2個事業單位。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7.33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68.75萬元減少61.4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41.75萬元減少41.75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未安排因公出國(境)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0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9萬元減少9萬元。主要原因:嚴格落實厲行節約和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壓減公務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7.3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18萬元減少10.6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決算數0萬元,與2020年年初預算數一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7.3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18萬元減少10.67萬元,主要原因:加強公務用車管理,減少運作維護費支出。2020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2.8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7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03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67萬元。2020年公務用車保有量6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22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284.46萬元,比上年增加21.76萬元,增加原因:根據城管執法履職及工作開展需要,在預算定額標準內郵電費、差旅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其他交通費用、設備購置費等支出同比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0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6740.2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764.3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715.33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4260.5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775.0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6.0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233.7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8.3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0年本部門車輛19台(含北京市行政執法車輛管理中心已提留的13輛執法執勤用車),304.63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0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234.36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2020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22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55%,涉及金額7119.14萬元。評價結果:其中,部門評價項目2個,涉及金額663.77萬元,評價得分在90(含)-100分的1個、評價得分在80(含)-90分的1個。單位自評項目20個,涉及金額6455.37萬元,評價得分在90(含)-100分的18個、評價得分在80(含)-90分的2個。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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