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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2020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1-09-02 10:00    來源: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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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司法轄區包括:東城區、西城區、豐台區、大興區、房山區。主要任務是:按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在區域內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主要職責包括:對區域內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依法審查逮捕、提起公訴,並對全市危害國家安全類、證券期貨類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實行集中管轄;對區域內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活動依法實行法律監督,對下級人民法院和本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或提請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對區域內區級人民檢察院做出的決定進行審查,糾正錯誤決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訴、檢舉和舉報,辦理刑事賠償事項。同時,依據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授權,負責對區域內區級人民檢察院開展辦案指導工作。

  根據《北京市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方案》要求,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共設置15個職能部門,分別為: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第八檢察部、第九檢察部、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檢務督察部、政治部、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機關紀委。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206人,實有人數193人;事業編制20人,實有人數20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13212.48萬元,比上年減少2433.63萬元,下降15.55%。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3172.93萬元,比上年減少123萬元,下降9.25%,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3162.9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9.9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8%。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2542.44萬元,比上年減少2237.39萬元,下降15.14%,其中:基本支出11204.8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9.34%;項目支出1337.6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0.66%;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3195.73萬元,比上年減少2435.53萬元,下降15.58%。主要原因:一是根據中央過緊日子要求厲行節約,壓縮經費支出;二是上年結轉結余資金減少;三是根據檢察業務實際需要部分項目經費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534.5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11054.9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8.2%;教育支出12.9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25.6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59%;衛生健康支出640.9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1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11054.9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89.33萬元,下降1.68%。其中:

  “檢察”(款)2020年度決算11054.9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89.33萬元,減少1.68%。主要原因:一是根據中央過緊日子要求厲行節約,壓縮一般性支出;二是上年結轉結余的經費減少;三是根據檢察業務實際需要部分項目經費減少。

  2.“教育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12.9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0.57萬元,減少4.2%。其中:“進修及培訓”(款)2020年度決算12.9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0.57萬元,減少4.2%。主要原因:根據中央過緊日子要求厲行節約,壓縮一般性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825.6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49.72萬元,下降15.35%。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0年度決算810.9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44.42萬元,下降15.12%。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需求安排支出。“撫恤”(款)2020年度決算14.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5.3萬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離退休人員的撫恤情況安排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640.95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48.82萬元,減少18.84%。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0年度決算640.95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48.82萬元,減少18.84%。。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醫療保險需求安排支出以及受新冠疫情影響醫療保險減免。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1196.93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77.82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87.34萬元減少9.5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決算數0萬元,與2020年因公出國(境)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0年決算數3.15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3.29萬元減少0.14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按規定開支的單位及部門公務接待費用。公務接待76批次,公務接待888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74.6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84.05萬元減少9.3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決算數0萬元,與2020年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無此項支出。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74.6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84.05萬元減少9.39萬元,主要原因: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車輛管理,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支出。2020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3.1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3.4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6萬元。2020年公務用車保有量42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78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649.33萬元,比上年增加22.37萬元,增加原因:因辦公取暖費單價上調,因此取暖費支出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0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269.1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8.3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473.16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787.6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771.9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0.8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79.0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4.11%。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0年車輛42台,1183.1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9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0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296.75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檢察”款:指檢察院用於保障機構正常運作、開展檢察業務工作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對2020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2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20%,涉及金額759.58萬元。從普通程式和簡易程式的評價結果看,2020年度預算績效目標完成良好,各項工作有序開展,財政資金效益得到應有發揮。

  二、安保安檢費用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安保安檢費用項目主要完成機關門崗執勤、安全檢查、信訪接待引導、秩序維護、滯留人員勸返、處置違法陳情突發事件、消防應急處置等任務。2020年市財政局批復該項目預算196.08萬元,2020年該項目實際支出196.08萬元,預算執行率100.00%。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本次績效評價遵循“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原則,結合項目的特點,採用比較法、因素分析法、評價組評議法等方法開展評價工作。績效評價工作小組通過現場對項目資料逐一核實,了解項目資金的使用和取得的效益情況,最終根據評價前期入戶調研及收集資料情況,結合工作小組的評價意見,完成績效評價報告撰寫。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二分院2020年度“安保安檢費用”項目,項目績效評價綜合得分97.00分,其中項目決策27.00分、項目過程25.00分、項目産出20.00分,項目效益25.00分,績效評定結論為“優秀”。

2020年度“安保安檢費用”項目績效評價結論一覽表

 2020年度“安保安檢費用”項目績效評價結論一覽表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1.項目決策情況

  該項目績效目標較合理,二分院在申報2020年預算時填制了“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設立了相應績效目標。績效目標中設定了“常駐執勤人員30名、備勤人員8名、工作時間24小時輪班”等目標,與實際執行一致;設定的“落實安全檢查和應急事件處理,降低違法犯罪行為發生的機率,保障各項檢察工作順利開展”等目標,預期産出效果符合正常的業績水準;設定的“項目預算控制在196.08萬元以內”的目標,與預算執行一致。該項目為二分院與戎威遠公司簽訂了安保安檢服務合同,按照財政局核定支出標準,資金分配基本合理。

  2.項目過程情況

  該項目資金使用符合國家財經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嚴格按照預算批復內容及合同支付要求,按月定期支付安保安檢費用,每筆支出均有完整的審批程式和手續。該項目涉及的管理制度相對健全完善,包括二分院預算項目管理辦法、經費支出管理辦法以及保安隊的保安服務制度、獎懲制度、執勤隊管理規定、保安員手冊等制度等。上述財務和業務管理制度對項目順利實施的提供了政策保障。該項目執行過程中,二分院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財務、業務管理制度規定,簽訂的合同、該項目執行過程的檢查驗收、對安保安檢工作進度中期檢查報告、工作總結等資料基本齊全並已及時歸檔。項目實施的人員條件、場地設備、資訊支撐等均落實到位。

  3.項目産出情況

  通過查閱歸檔的保安隊考勤、執勤記錄本以及交接班記錄表等資料,保安隊已按照約定配備保安員38名,並保證了每天24小時有人輪班在崗。在安保安檢人員選任上,戎威遠公司通過政審及面試、考核等方式,把業務素質最好、專業技術精湛、熱愛安保事業、個人形象好的保安人員選送到二分院,分配在一線保安崗位上值勤。二分院行管部多次對保安人員政治情況進行摸底審查,保證了保安隊員的純潔可靠。公司全年累計政審10多人次,分配到二分院,實現了保安隊伍裏退伍軍人過半的目標要求,他們在保安隊伍裏起到骨幹作用。2020年春節疫情期間,戎威遠公司簽訂了人員在位承諾書並制定相應方案,保障了該項目的執行,並於年底較好地完成了全年安保安檢服務工作,保證了檢務大廳申訴接待工作的正常秩序,確保了院區的安全穩定,實現了全年安全無事故的總體目標。

  4.項目效益情況

  保證單位和職工的安全,提供安全秩序的辦公場所,支援檢察業務的有序開展;維護單位秩序,提供安全穩定的工作環境,避免不良事故,提升檢察工作效率;提供有效的安保服務,對維持辦公秩序,保障良好檢察工作氛圍是持續的。

  該項目定期在門衛室、控申大廳等保安隊服務場所邀請本院部分幹警對保安隊進行滿意度調查,並按固定格式填寫滿意度調查,全年填寫的滿意度調查表共成冊11冊。該項目滿意度調查樣本數量大,且幹警滿意度達到100%。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主要經驗及做法

  二分院高度重視績效評價工作,牢固樹立預算績效管理意識,為了保證本次部門自評工作的順利開展,聘請了專業的中介機構協助工作。中介機構在對市財政局《關於2021年度市級預算部門自行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京財績效〔2021〕283號)深入解讀的基礎上,對部門自評的要求、重點等內容進行了講解,對於存在疑問的地方,雙方進行了較系統的交流。在自評工作開展過程中,中介機構負責指導把關,從而保證了部門自評的品質和深度。

  2.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該項目績效指標設定較為籠統,不夠細化。未按照産出指標、效果指標等一級指標以及數量、品質、進度、成本、效益、滿意度等二級指標進行劃分設定,所有指標合併為一個指標值,可衡量性不足。指標設定應符合《北京市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管理辦法》(京財綜〔2019〕1554號附件)“第十八條各部門在編制年度預算時,對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在部門預算編制系統中應予以明示,按要求填報績效目標表,明確政府購買服務數量、品質、時效、成本、效益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等績效指標內容”的規定。

  (六)有關建議

  建議二分院強化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管理意識,按照市財政局績效目標表的填報要求,科學、合理設置績效目標及指標。産出指標和效益指標應具體細化且相互關聯,儘量採用量化指標,明確衡量標準,做到可考核。若項目內容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調整績效目標與具體指標。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注:1.得分一檔最高不能超過該指標分值上限。

  2.定量指標若為正向指標,則得分計算方法應用全年實際值(B)/年度指標值(A)*該指標分值;若定量指標為反向指標,則得分計算方法應用年度指標值(A)/全年實際值(B)*該指標分值。若年初指標值設定偏低,則得分計算方法應用(全年實際值(B)—年度指標值(A))/年度指標值(A)*100%。若計算結果在200%-300%(含200%)區間,則按照該指標分值的10%扣分;計算結果在300%-500%(含300%)區間,則按照該指標分值的20%扣分;計算結果高於500%(含500%),則按照該指標分值的30%扣分。

  3.請在“偏差原因分析及改進措施”中説明偏離目標、不能完成目標的原因及擬採取的措施

  4.90(含)-100分為優、80(含)-90分為良、60(含)-80分為中,60分以下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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