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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2020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1-09-02 10:00    來源: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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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檢察機關是國家為了維護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而設置的專門的法律監督機關。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在管轄的地區內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有力開展檢察隊伍建設及檢務保障工作;接受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和區委的領導,對本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內設檢務督察部、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駐所檢察室、第七檢察部、第八檢察部、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等處室。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201人,實際181人;事業編制20人,實際16人;聘用人員(檢察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41人。離退休人員139人,其中:離休5人,退休134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12436.89萬元,比上年減少2234.51萬元,下降15.23%。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2132.14萬元,比上年減少1752.11萬元,下降12.62%,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2079.0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5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53.1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44%。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0593.29萬元,比上年減少1554.74萬元,下降12.80%,其中:基本支出9562.2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0.27%;項目支出1031.0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7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2383.78萬元,比上年減少2002.8萬元,下降13.92%。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需求安排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557.93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9080.0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6.00%;教育支出0.0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49.5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05%;衛生健康支出628.3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9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2020年度決算9080.0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895.65萬元,下降17.27%。其中:

  “檢察”2020年度決算9080.0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895.65萬元,下降17.27%。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需求安排業務支出。

  2、“教育支出”2020年度決算0.05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8.83萬元,下降99.44%。其中:

  “進修及培訓”2020年度決算0.05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8.83萬元,下降99.44%。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需求安排培訓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0年度決算849.51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372.41萬元,下降30.4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0年度決算785.4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336.49萬元,下降30.00%。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需求安排支出。

  “撫恤”2020年度決算64.0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35.92萬元,下降35.92%。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需求安排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決算628.3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240.54萬元,下降27.69%。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20年度決算628.3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240.54萬元,下降27.69%。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需求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9562.21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67.08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71.91萬元減少4.8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0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4.50萬元減少4.50萬元。主要原因:根據中央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厲行節約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67.0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67.41萬元減少0.3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決算數29.5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29.58萬元持平,2020年更新2輛,車均購置費14.79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37.51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37.84萬元減少0.33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厲行節約精神,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支出。2020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9.3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2.8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5.33萬元。2020年公務用車保有量37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01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494.05萬元,比上年減少94.14萬元,減少原因:根據中央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厲行節約的要求,嚴格控制機關運作經費。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0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432.7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3.5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409.2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3.4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4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3.4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42%。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0年車輛37台,726.7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2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0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329.18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對2020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了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0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100%,涉及金額1499.74萬元。評價結果為良好。

  二、業務裝備費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1、項目概況。

  西城檢察院著力於為檢察工作服務,促進發揮各項檢察職能,提高檢察信息化裝備水準,提升辦案品質,有效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各類問題。2020年依據工作需求申報採購相關業務裝備,由第八檢察部、辦公室(組宣)、第七檢察部共同組織實施。具體採購內容包括:辦公區域安防監控部分設備更換;視聽資料拍攝製作設備相關配件;智慧準入檢驗分析管理儀;音頻信號管理儀;電子政務辦公和看守所密碼機設備相關配件;派駐公安分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檢察室裝備;檢察管理監督資料存儲設備。

  2020年,業務裝備費項目資金收入共計350.78萬元,全部為財政資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使用業務裝備費287.16萬元,全部用於支付相關設備採購合同款,資金整體執行率81.86%。

  2、項目績效目標。

  該項目立足於為檢察工作服務,促進發揮各項檢察職能,提高檢察裝備水準,提升辦案品質,有效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一是為適應網際網路+和新媒體迅速發展的需要,購置設備搭建新媒體平臺站,對西城院現使用設備予以補充、完善。二是使用智慧準入檢驗分析管理儀對檢察管理和檢務督察有關工作情況和資料進行審查,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以促進工作,提高辦案品質。三是對西城院檢務、控申接待區域的音頻信號進行加強管理,增加音頻信號的區域控制和記錄。四是根據電子政務網的建設要求,對終端配套設備進行國産化配置。按照密碼機房建設要求,對西城院駐所檢察室的加密機房配置相關設備。五是進一步做好檢察管理制約年基礎建設,推出執法辦案監督點評工作機制,通過建立四個材料庫,由專門人員對視頻資料進行審查,提高辦案品質,彌補監督盲點,達到看得見、找得準、有效解決問題。六是通過增加音視頻信號和有關資訊數據接入和聯通的設備,進一步提升偵查監督工作的有效力度,加大偵查監督工作的覆蓋面,及時有效地發揮檢察監督職能,達到對公安分局偵查工作中相關內容隨時監督的目的。七是對西城院辦公區域安防監控部分設備進行更換、維修、調整,以確保樓宇安全。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評價目的、對象和範圍。

  為了全面分析和綜合評價本單位財政預算資金使用的效果,重點評價項目決策程式的規範性、決策科學性;績效目標的合理性;預算執行和項目實施管理的規範性;財政資金使用的合規性、經濟性和效率性;預算支出的效果性等。為進一步規範內部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強化預算支出的責任和效率提供參考依據。

  2、績效評價原則及方法。

  本次績效評價本著科學規範、公正公開、績效相關的原則,採用專家評價法與其他技術方法相結合的方法,對項目決策、過程、産出及效益四個方面進行了綜合評價。

  3、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本次評價指標體系設置包括決策、管理、績效3個一級指標,7個二級指標和16個三級指標,滿分100分。決策(15分),主要評價項目績效目標、決策依據和決策程式。管理(30分),主要評價資金管理和組織實施情況。績效(55分),主要評價産出數量、産出品質、産出時效、産出成本完成情況、項目實施效益和滿意度實現情況。

  (三)績效評價工作過程

  該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過程分為:一、前期準備階段,在此階段為保證績效評價的規範性及績效評價工作品質,西城檢察院成立了績效評價工作組,並委託中介機構具體負責績效評價工作。為體現本次績效評價工作的客觀性、專業性,績效評價工作組聘請了一位績效管理專家,全程參與和指導績效評價工作組開展績效評價工作。在初步了解“業務裝備費”項目的基本情況後,有針對性的分析本項目的具體實施內容,在此基礎上,編制了項目實施方案。二、評價實施階段,本階段的主要工作是收集整理分析項目資料;遴選專家組成專家組;編制績效評價工作手冊;組織召開預備會和績效評價會。三、項目總結階段,此階段經過專家與項目單位的充分溝通,確認了項目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形成了專家組意見。根據專家組意見編制本績效評價報告。在與項目單位對績效評價報告有關事項進行溝通後,整理績效評價工作底稿,存檔備查。

  (四)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附相關評分表)

  業務裝備費項目立項依據充分、申報程式規範,各項工作有序開展,為提高檢察機關執法辦案質效提供了技術支撐。但由於受到疫情的一定影響,部分設備沒有在年度內完成調試與驗收工作,部分項目資金未能及時支付,影響了項目整體績效成果的體現。項目績效評價綜合得分85.95分,績效評定結論為“良”。附:專家評分匯總表

專家評分匯總表

  (五)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1、項目決策情況。

  該項目總體目標的設定內容較為明確,項目實施內容及預期目標符合單位的職能定位,具有明確的需求相關性。但總體目標在完整性方面仍顯不足。

  2、項目過程情況。

  西城檢察院項目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機制較為健全,形成了較為明確的工作管理目標及管理模式。項目與服務方簽訂的供貨合同條款內容清晰,供貨時間、設備數量與型號、品質標準、售後服務等條款內容完整;設備驗收單經雙方蓋章後作為財務憑證附件,體現了項目流程的嚴謹性;資金支出嚴格按照單位內部審批流程的要求執行,資金審批單填寫內容規範,項目的整體管理落實情況良好。

  3、項目産出情況。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業務裝備費項目均已完成設備採購工作,大部分設備已驗收完成並投入使用,在實際工作中起到了促進檢察工作質效提升的作用,但由於受到疫情的影響,部分設備在年度內未完成調試與驗收工作,部分項目資金未能支付完畢。

  4、項目效益情況。

  項目實際完成內容與項目設立的初衷保持一致,西城檢察院在項目決策、組織實施環節採取了較為有效的控制措施,項目整體的完成情況良好。通過相關設備的購置,為西城檢察院順利開展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支撐。但由於受到疫情影響,部分設備沒有在年度內完成調試與驗收工作,部分項目資金未能支付完畢,影響了項目整體績效成果的體現。

  (六)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績效目標申報表在細化程度方面還需加強。

  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總體目標的要素不夠完整,對於本年度所採購設備所能提升的具體目標描述不夠清晰。

  2、項目實施方案的有效性存在不足。

  西城檢察院對必要的過程管控措施缺少事前安排,對於工作方案在項目實際工作所能起到的指導性作用有待提升。

  3、項目績效成果的未能完全實現,滿意度調查工作還需加強。

  由於部分設備沒有在年度內完成調試使用,造成項目整體績效目標未能全部實現。同時,對設備使用者的滿意度調查工作也還應加強,最終的滿意度數據還需要通過滿意度調查問卷等形式予以呈現。

  (七)有關建議

  1、進一步提高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識,科學制定績效目標。

  應進一步規範填報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總體績效目標要明確,保證內容要素齊全。具體指標應在總體目標的基礎上進行分解,所對應內容應更加科學、合理。數量指標要依據資金投入內容進行量化的設定,品質指標需與數量指標相對應,並設置明確的品質要求以及具體考核依據。各項指標應具備細化、量化內容,具有可衡量性。

  2、加強對項目實施過程的管理,重視相關資料對於管理責任落實所起到的支撐作用。

  加強項目過程管理,制定細化的實施方案,提高工作的計劃性、規範性和有效性。健全項目的品質保障措施和風險防範措施。增強項目實施方案的有效性與指導性。重視實施方案在項目運作過程中所能起到的作用。

  3、加強項目績效成果的展現,提高滿意度調查工作的有效性。

  加強項目績效完成情況資料的整理,總結分析項目實施後所起到的實際作用與效果,及時全面歸集項目實際效果資料,進一步完善項目實施後對於目標實現的支撐作用。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2020年度)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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