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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2020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1-09-02 10:00    來源: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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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1、機構設置

  我院為市一級預算單位,2020年度預算、決算含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本級1個行政單位。

  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復,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系統于2019年3月進行機構改革,我院目前設置十二個部門: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第八檢察部、檢務督察部、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處。

  上述改革前後,我院各內設部門均未單獨編制預算、決算。

  2、本部門職責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在本轄區內獨立行使檢察權。接受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和中國共産黨北京市大興區委的領導,對本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主要工作職責是:

  (1)負責受理審查本院管轄提請逮捕的案件。

  (2)負責受理本院管轄提起公訴的案件,並出庭支援公訴。

  (3)負責對轄區內的民事、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4)負責對轄區內公安機關偵查工作的法律監督。

  (5)負責對轄區內看守所、司法行政部門的刑事執行和監管活動進行法律監督。

  (6)負責轄區內民事、行政公益訴訟。

  (7)負責本院的黨建工作和幹部管理、教育培訓及思想政治工作。

  (8)負責本院黨的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

  (9)負責本院的財務、資産裝備和後勤保障工作。

  (10)負責由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201人,實有人數170人;事業編制13人,實有人數12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8629.61萬元,比上年減少2105.61萬元,下降19.6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計8433.38萬元,比上年減少1853.73萬元,下降18.02%,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433.3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00%;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事業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經營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其他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計8136.00萬元,比上年減少1241.56萬元,下降13.24%,其中:基本支出7917.6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7.32%;項目支出218.3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68%;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經營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8629.61萬元,比上年減少2105.61萬元,下降19.61%。主要原因: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並嚴格落實過"緊日子"的支出政策要求,按實際需求保障人員、公用及項目支出額度,綜合導致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下降。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136.0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6992.3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5.94%;教育支出0.9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81.0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37%;衛生健康支出461.6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6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6992.3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7947.78萬元,減少995.14萬元,下降12.02%。其中:

  "檢察"(款)2020年度決算6992.3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7947.78萬元,減少995.14萬元,下降12.02%,主要原因:根據厲行節約的要求,結合疫情防控要求,根據檢察業務工作實際需求安排支出。

  2、"教育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0.9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12.00萬元,減少11.04萬元,下降91.98%。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0年度決算0.9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12.00萬元,減少11.04萬元,下降91.98%。主要原因:根據厲行節約的要求,結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實際培訓工作情況安排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681.0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744.80萬元,減少63.72萬元,下降8.5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0年度決算681.0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744.80萬元,減少63.72萬元,下降8.56%。主要原因:根據離退休人員及養老保險等實際需求及人員變化實際安排支出。

  "撫恤"(款)2020年度決算17.05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0.00萬元,增加17.05萬元,增長100.00%。主要原因:根據離退休人員實際變化安排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461.61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482.59萬元,減少20.98萬元,下降4.35%。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0年度決算461.61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482.59萬元,減少20.98萬元,下降4.35%。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醫療保險需求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7917.67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3.26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74.60萬元減少41.3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決算數0.0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0.00萬元增加0.00萬元。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經費用統一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2020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0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0年決算數0.0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0.50萬元減少0.50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厲行節約要求,減少公務接待費支出。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等方面。公務接待0批次,公務接待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33.2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74.10萬元減少40.8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決算數0.0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0.00萬元增加0.00萬元。主要原因:今年無車輛更新購置預算安排。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33.2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74.10萬元減少40.84萬元,主要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厲行節約,減少公車運維費。2020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4.7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10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73萬元。2020年公務用車保有量23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4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082.12萬元,比上年增加19.90萬元,增加原因:根據司法體制改革要求,檢察系統財物市級統管後,基本經費統一按市級標准保障。2020年相應預算較上年略有增長,同時我院按實際支出情況調劑使用相關經費額度,保證財政資金的有效利用,故支出較上年也略有增長。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0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29.6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9.1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20.5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29.6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29.6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0.0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0年車輛23台,476.74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8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0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27.82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而發生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對2020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6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75%,涉及年初預算批復金額574.65萬元。

  其中,部門評價項目1個,涉及金額45.50萬元,評價得分在90(含)-100分的1個。單位自評項目5個,涉及年初預算批復金額529.15萬元,評價得分在90(含)-100分的5個。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2020年度信息化運維綜合經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為了規範預算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檢驗2020年度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大興檢察院")信息化運維綜合經費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預期目標實現程度,考核財政支出效率和綜合效果,大興檢察院委託北市正衡東亞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成立績效評價工作組(以下簡稱"評價工作組"),根據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開展2021年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京發〔2019〕12號)、《北京市預算績效管理辦法》(京財績效〔2019〕2129號)和《北京市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京財績效〔2020〕2146號)等文件要求,對該項目實施了綜合評價,形成本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1、項目概況

  (1).項目立項背景

  為滿足單位業務需求,保證機房及網路設備暢通、安全運作,為了進一步提高檢察信息化和辦公自動化,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實施了信息化運維綜合經費項目。

  (2).項目組織管理機構

  項目實施主體為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項目實施管理部門為第八檢察部,項目資金管理部門為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

  (3).主要內容

  信息化運維綜合經費項目包括以下三個部分:全院電腦資訊網路維護費用、全院網路版殺毒軟體升級費用及大興看守所訊問室同步錄音錄影設備維護經費。

  2、項目資金情況

  根據《北京市財政局關於批復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2020年預算的函》(京財公檢法指[2020]922號)文件,2020年該項目批復預算資金45.50萬元,均為財政資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實際支出資金45.50萬元,預算執行率為100%。

  3、績效目標

  隨著檢察工作信息化和辦公自動化進一步發展,檢察辦公、辦案業務對資訊技術的依賴不斷增大。信息化設備硬體設施、軟體系統規模不斷增加,信息化運維日益複雜,重要性不斷提高。信息化運維綜合經費項目完成如下年度目標:對大興檢察院用戶現有的系統基礎資源進行監控和管理,及時掌握網路資訊系統資源現狀和配置資訊,反映大興區人民檢察院系統資源的可用性情況和健康狀況,創建一個可知可控的IT環境,從而保證大興區人民檢察院系統的各類業務應用系統的可靠、高效、持續、安全運作。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1、基本情況

  (1)績效評價目的

  按照北京市財政局(以下簡稱"市財政局")"切實增強部門支出責任和效率意識,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要求,通過開展績效評價,考核和評價該項目的績效整體情況,分析、評價項目管理是否規範,資金使用是否有效,是否達到預期目標,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建議,從而增強單位項目支出責任和效率意識,促進項目單位提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水準,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規範性、安全性。

  (2)績效評價原則、方式方法

  評價工作組本著科學公正、統籌兼顧、激勵約束、公開透明的原則,通過現場及非現場方式進行資料收集、審核,採用全面評價和重點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通過對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效益性的比較和分析,評價項目支出效率和支出效果。結合該項目特點,此次評價主要採用目標預定與實施效果比較的方法,進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評價基準日為2020年12月31日。

  (3)績效指標體系

  評價工作組根據北京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共性指標體系,結合項目特點以及現場調查情況,細化項目績效評價指標,明確指標權重和評分標準,制定該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指標體系總分值為100分,其中項目決策10分,項目管理20分,項目産出40,項目效益30分。績效評價結果採取評分和評級相結合的方式,總分設置為100分,等級劃分為四檔:

  綜合得分在90(含)-100分為優;

  綜合得分在80(含)-90分為良;

  綜合得分在60(含)-80分為中;

  綜合得分在60分以下為差。

  2、評價組織實施

  (1)準備階段

  2021年4月底,大興檢察院委託北市正衡東亞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成立了績效評價工作組,對該項目進行績效評價。工作組由大興檢察院分管項目領導、大興檢察院相關部室人員、項目實施單位技術人員、會計師事務所人員組成。評價工作組圍繞項目特點和績效評價重點進行內部研討,制定評價工作實施方案,建立溝通協調機制;根據績效評價要求收集相應資料,並在正式評價前對項目評價工作人員進行了相關培訓。

  (2)實施階段

  評價工作組人員赴項目單位調研,對所收集的資料進行實地查驗、查對、整理分析;召開績效評價工作溝通會,就該項目績效評價的概念與背景、項目立項背景、評價對象內容、方式和方法、指標體系等與院領導、技術人員、業務人員等進行溝通,根據溝通情況對該項目進行綜合評價。形成初步評價結論。

  (3)評價分析階段

  評價工作組根據收集到的項目相關資料及收集的意見、建議,對項目決策、管理、産出、績效等內容進行綜合分析,按照規定的文本格式和內容撰寫績效評價報告,並提交相關部門徵求意見。根據反饋意見修改形成績效評價報告正式稿報送大興檢察院。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評價工作組根據制定的制定該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逐項進行打分,項目決策、項目管理、項目産出、項目效益等4個方面的得分如下:

  項目決策方面,該指標分值10分,評價得分9.5分。

  項目管理方面,該指標分值20分,評價得分18分。

  項目産出方面,該指標分值40分,評價得分36分。

  項目效益方面,該指標分值30分,評價得分28分。

  通過評價,該項目綜合得分91.50分,項目績效級別評價結論為"優"。

  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及具體得分情況見附件。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1、項目決策評價分析

  該項目績效目標致力於服務大興檢察院日常工作,通過該項目的實施,保證了信息化設備硬體設施、軟體系統的正常運轉,保障了檢察司法辦案工作正常運作。績效目標內容詳細描述了該項目預期效果,重點突出,導向清晰,符合檢察工作各環節現實需求,績效目標明確。

  大興檢察院相關業務部門根據信息化運維的現實需求,編制項目申報書,設置項目績效目標。該項目績效目標基本符合年度工作計劃,與大興檢察院職能密切相關,績效目標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項目單位根據該項目總體績效目標設定績效指標,明確清晰地分解了項目具體工作任務。但目標設置的細化程度仍有待提高。

  能夠根據實際業務需求和市場價格編制項目預算,併合理分配項目資金。

  該項目按照規定的程式申請設立,審批文件、材料齊全,相關申報手續完備、規範。經過必要的可行性研究、風險評估,最後經集體決策立項。

  2、項目管理評價分析

  該項目預算資金45.50萬元,均為財政資金,項目資金到位及時。截至2020年12月31日,項目實際支出45.50萬元。資金到位率和預算執行率均為100%,預算執行情況較好。

  該項目財務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財務管理規定》及相關財務管理辦法執行,為科學合理使用項目資金提供了制度保障。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能夠嚴格按照專款專用、公開公正、勤儉節約原則,實行項目管理。各項開支嚴格按照審批程式執行,符合市財政及大興檢察院財務制度要求,財務核算資料完整,財務管理較為規範。

  在資金支付方面,由項目負責部門按合同約定提出項目資金支付請示,報主管檢察長審批,最後交由財務部門復核支付,形成完整的項目資金支出審查簽批流程,嚴格控制項目資金的支出和使用。

  為保證該項目的順利實施,大興檢察院成立了由院主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等人員組成的項目領導小組,指導、管理和監督項目的具體實施工作。項目實施管理部門為院第八檢察部,項目資金管理部門為院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

  項目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比較健全,並得到了較好的執行。項目管理制度的細化及具體執行還需進一步完善。

  3、項目産出評價分析

  項目成本控制在項目預算範圍內,項目産出數量、産出品質等均達到預期目標,預期目標完成情況較好。按要求定期報送運維報告及月結、年結報告。各項運維工作進展順利,圓滿完成了年度運維工作。運維服務無客戶不滿和投訴,重大運維事故為"零",涉及安全保密事件為"零",整體運維情況良好。但對系統的日常巡檢還需加強,部分維修時效還不夠快捷。

  大興檢察院能夠嚴格履行財政評審程式,將項目合同價格控制在項目預算範圍內。項目資金支出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相關規定執行,沒有擠佔、挪用、虛列支出、無預算支出和其他資金損失浪費的現象,項目産出成本控制較好。

  4、項目效益評價分析

  該項目的實施,有效提高了大興區檢察院的信息化水準,降低了設備運維成本,進一步提升了數字化辦案能力,提高了日常辦公和辦案效率,得到了全院幹警及人民群眾的認可。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但未以問卷調查的方式進行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以個別回訪的方式確定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對象不夠全面。

  (五)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項目績效指標的設定細化程度不夠

  對部分運維工作未能明確電腦軟硬體故障的維修、維護工作完成的頻次、響應時間、驗收指標等。

  2、項目管理還需進一步完善

  如項目管理制度的細化及具體執行還需進一步完善;個別日常巡檢不夠細緻,部分維修時效不夠快捷。

  3、滿意度調查不夠規範

  未以問卷調查的方式進行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以個別回訪的方式確定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對象不夠全面。

  (六)有關建議

  1、合理編制績效目標

  建議按照績效目標的編報要求,合理設置績效目標,完整清晰地反映項目績效效果。

  2、完善項目過程管理

  精細項目管理措施、規範項目過程管理,提升項目科學化管理水準。

  3、規範開展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

  以書面問卷調查的方式,對服務對象進行全面的滿意度調查。

  附件:項目指標體系及得分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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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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