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財政 > 財政專題 > 2020市級部門決算專題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2020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1-09-02 10:00    來源: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

分享:
字號: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內設10個部門,分別為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檢務督察部。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主要職責是在轄區內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接受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和區委的領導,對本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負責受理審查本院管轄提請逮捕的案件;負責受理本院管轄提起公訴的案件,並出庭支援公訴;負責受理轄區內公民和法人檢舉、控告、申訴的案件;負責對轄區內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判決的監督;負責對區公安分局、國家安全分局偵查工作的法律監督;負責對轄區內監管場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監督;負責對區監察委員會調查案件進行立案審查,銜接偵查程式,對需要的情況由檢察機關自行偵查補正,對案件進行審查起訴並出庭支援公訴;負責本院的黨建工作和幹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本院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本院的後勤管理和物資裝備工作;負責由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101人,實有人數97人;事業編制10人,實有人數5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5490.66萬元,比上年減少428.45萬元,下降7.24%。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計5181.65萬元,比上年減少563.67萬元,下降9.81%,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125.6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9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55.9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8%。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159.17萬元,比上年減少298.83萬元,下降5.48%,其中:基本支出4510.8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7.43%;項目支出648.3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2.5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5179.22萬元,比上年減少465.58萬元,下降8.25%。主要原因:一次性項目減少及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醫療單位部分減半徵收。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044.9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4367.8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6.58%;教育支出2.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19.9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32%;衛生健康支出254.7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0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4367.8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254.48萬元,下降5.51%。其中:

  "檢察"(款,下同)2020年度決算4367.8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254.48萬元,下降5.51%。主要原因:根據檢察業務工作實際需求安排支出。

  2、"教育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2.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0.6萬元。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0年度決算2.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0.6萬元,下降20%。主要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培訓工作縮減。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419.9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12.88萬元,增長3.1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20年度決算388.8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6.03萬元,下降3.96%。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離退休需求安排支出。

  "撫恤"(款)2020年度決算20.0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17.9萬元,增長828.7%。主要原因:退休老幹部去世,發放一次性撫恤金。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254.7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45.21萬元,下降15.0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0年度決算254.7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45.21萬元,下降15.07%。主要原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醫療單位部分減半徵收。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504.78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單位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48.62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93.46萬元減少44.8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0年決算數0.05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3.45萬元減少3.4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減少公務接待費支出。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單位及部門的業務招待。公務接待1批次,公務接待7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48.5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90.01萬元減少41.4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決算數10.73萬元,與2020年年初預算數10.73萬元持平。主要原因:2020年購置(更新)1輛,車均購置費10.73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37.8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79.28萬元減少41.44萬元,主要原因: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車輛管理,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支出。2020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7.9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9.82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5.03萬元。2020年公務用車保有量26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46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553.71萬元,比上年減少47.85萬元,減少原因: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0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04.1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1.7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92.3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75.6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6.05%,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75.6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6.05%。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0年車輛26台,487.9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7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0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98.28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檢察業務經費:是指為保障人民檢察院業務工作特定需要所支出的經費,包括辦案(業務)經費和辦案裝備經費。其中,辦案(業務)經費又包括辦案費、消耗費、會議費、業務租賃費、業務維修費、檢察宣傳費、教育培訓費、獎勵費、派駐機構經費以及其他業務費;辦案裝備經費包括檢察業務技術裝備費、檢察業務綜合保障裝備費、司法警察裝備費、服裝費以及其他業務裝備費。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對2020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3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0%,涉及金額333萬元。其中,普通程式評價項目1個,涉及金額240萬元,評價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1個;簡易程式評價項目2個,涉及金額93萬元,評價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2個。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北京市懷柔區區檢察院根據《北京市人民檢察院財務管理暫行辦理》、《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業務費開支範圍》等文件的要求,結合檢察院實際業務工作安排情況,設立了2020年辦案業務費項目。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1.前期準備情況

  (1)全面了解項目有關情況,組建工作組

  2021年4月13日組建了評價工作組,明確各方職責。2021年5月8日評價工作組第一次進行入戶,在與項目單位充分溝通的基礎上進行項目資料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時間及進度要求

  為了保證按時按質完成績效評價工作,評價工作組認真研究制定項目績效評價工作方案。方案中根據本次績效評價工作的任務和時間要求,確定了績效評價具體工作內容和進度安排,明確工作內容、責任主體以及時間等事項。

  (3)輔導項目單位編寫績效報告

  通過分析項目資料,深入了解項目工作流程、項目工作內容、項目取得的成果、資金使用狀況、現有的項目管理經驗和問題等資訊,評價工作組結合項目的特點,對績效報告範本進行了完善和細化,對評價的主要指標和重點內容進行了提示和補充。為了確保績效報告編報品質和績效評價工作的順利開展,評價工作組與項目單位就績效評價工作安排、資料準備和績效報告編制工作進行了多次溝通,對提高績效材料編報品質、順利完成績效評價工作起到了促進作用。

  2.實施階段

  (1)組建績效評價專家組

  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評價工作組選取了從事相關業務領域的業務、管理專家,從技術角度把握項目實際目標完成情況,分析項目實施及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本次辦案業務費項目績效評價,評價工作組共選擇了5位專家,其中管理專家2位,業務專家2位、財務專家1位。

  (2)培訓專家併發放績效材料

  在評價工作開始之前,評價工作組與專家簽訂"專家承諾書",要求專家遵守評價規則、保密原則,並對專家進行系統的培訓。評價工作組為專家製作了專家工作手冊,從績效評價工作的政策和技術角度向專家介紹了績效評價指標、評分標準、工作方法、注意事項以及項目單位和項目的基本情況等。將項目單位報送的績效報告及相關材料發放給專家,請專家熟悉項目情況,便於後續的現場調研及評價。

  3.分析評價

  (1)召開現場評價會

  2021年5月26日,評價工作組組織召開了騰訊會議視頻評價會,由評價工作組、專家組及區檢察院等相關人員共同參加。會議就前期收集的資料、了解到的情況及現場評價中發現的情況與區檢察院相關人員進行了溝通。

  (2)形成專家組意見

  評價會後,專家出具個人專家意見,並通過討論形成對項目總體的初步專家組意見。評價工作組對專家意見進行了匯總,形成了最終的專家組意見。

  (3)撰寫並報送評價報告

  評價工作組根據專家組意見,撰寫評價報告,總結本次評價工作,提交績效評價報告。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附相關評分表);

  通過評價,辦案業務費項目評價綜合得分為82.06分,其中:項目決策10.36分,項目管理20.62分,項目績效51.08分,項目績效評定為"良好"。

1.png2.png3.png4.png5.png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1.項目經濟性分析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出臺《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五態"發展的實施細則》,聚焦懷柔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明確12項具體舉措,構建與原始創新承載區定位相匹配的檢察服務保障體系。制定《2020年服務保障懷柔科學城建設發展計劃》,從調研深入化、服務精準化等8個方面規劃目標任務,用行動踐行"科學一百年、奮鬥每一天"。務實服務科學城企業,深入20余家科研院所、企業走訪調研30余次;對通過虛假訴訟侵犯科學城企業合法權益行為監督立案,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前往中國證監會學習"取經",組織法學家論證解決企業股份發行回購等發展難題,真正做到護航科學城、傾力辦實事。

  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調研,實地走訪重點單位、企業,研究分析近5年來所有涉營商環境、民營企業案件並提出相應對策,為區域營商環境貢獻法治"服務包"。

  評價認為,該項目未直接産生經濟收益,但為維護懷柔區企業合法權益、保障經濟運轉和維護營商環境奠定基礎。

  2.項目效率性分析

  (1)項目的實施進度

  2020年度結案率86.92%,資金按時支付。

  評價認為,項目執行進度及資金撥付按時完成,符合2020年度預期目標。

  (2)項目完成品質

  2020年辦案業務順利開展,2020年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達91.79%,量刑建議採納率達99.21%,法律文書公開率達到100%。

  評價認為,該項目完成品質良好。

  3.項目效益性分析

  (1)項目預期目標完成情況

  評價認為,2020年度員額檢察官每人平均結案32.74件,完成預期目標。

  (2)社會效益完成情況

  評價認為,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區檢察院在建設平安北京,堅持以求極致的精神加強法律監督、提升辦案質效,落實普法責任制方面取得的社會效益影響比較顯著。

  (3)生態環境效益

  評價認為,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區檢察院積極穩妥探索公益訴訟"等"外範圍,加強辦理生態環境保護、長城文物保護、水源地垃圾堆放等案件,保護了懷柔區生態環境、群眾飲水安全。

  (4)項目可持續影響

  評價認為,該項資金的使用,對於保障區檢察院辦案業務順利開展,提高辦案業務水準具有長遠意義,為懷柔創新發展、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預期具有可持續性。

  (5)服務對象滿意度

  2020年度發放辦案人員滿意度調查表117份,其中滿意97.44%,一般2.56%。發放接待來訪人員滿意度調查表171份,全部滿意,滿意度100%。接待來訪群眾對我院接待工作予以認可。

  評價認為,辦案人員及來訪群眾滿意度較高。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缺乏項目可行性論證資料

  項目單位缺少項目支出的可行性論證資料,未對業務費以前年度使用的情況、使用現狀進行梳理總結,缺少業務經費使用的中長期發展規劃。

  (2)績效目標設置不夠準確

  項目單位績效目標表填報不夠規範,如:數量指標中沒有設定來訪數量、受理案件數量、立案數量等具體數字指標;品質指標中沒有設定任務(目標)完成的程度指標,時效指標沒有設定在什麼時間節點完成什麼任務(目標)。

  績效指標科學性不足,不夠量化、具體,部分指標主要為描述性,不易於對項目的實施效果進行比較和考核。

  (3)項目預算的準確性不夠,成本控制不足

  項目預算的準確性不足,只明確了開支範圍,未對預算資金按具體用途進行明細劃分,影響資金使用效率。

  (4)項目的組織機構人員與分工不明確

  項目單位成立了項目領導小組,明確了組織管理機構,但沒有明確組織機構具體人員及分工。

  (5)項目的績效成果資料的歸集不夠完整

  項目單位對該辦案人員及接待群眾進行了滿意度調查,調查問卷調查設置的內容與選項過於簡單粗糙,成果資料的歸集不夠完整。

  (六)有關建議。

  (1)做好項目評估和可行性論證等工作

  建議項目單位制定預算前,對上年度辦案業務經費的執行進行梳理,明確任務,做好項目評估和可行性論證等工作,確保列入年度預算的項目切實可行。

  (2)做好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執行計劃

  建議項目單位制定辦案業務經費預算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執行計劃,按照每年的業務工作合理申報和執行預算。

  (3)提高績效意識,明確績效目標,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目標體系

  建議項目單位提高績效意識,強化項目管理,嚴格按規定編制項目績效文本,細化量化績效指標,提高項目績效指標的可考量性,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目標體系。

  (4)強化預算管理,合理控制項目成本

  項目單位預算的科學性、嚴謹性有待加強。樹立項目預算管理的理念。加強並規範項目預算編報,細化預算編制,加強預算執行的決策依據,對每一項工作所需支出進行細分和匯總,形成預算金額。

  (5)明確項目的組織機構人員及分工

  建議項目單位明確項目的組織機構人員與分工,可以組織結構圖的形式體現。

  (6)加強項目管理,及時完整的歸整合果資料

  加強項目管理,強化預算的剛性約束。全面及時歸集項目成果資料,增強滿意度調查的工作,合理設計調查問卷,加強調查結果對政策調整的支撐作用。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自評表詳見附件。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