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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1-09-02 10:00    來源: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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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由原西城、宣武兩個法院合併而成。負責依法審理轄區內的各類一審案件,北京市涉及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一審刑事案件,犯罪地在西城、房山、大興、昌平轄區的外國人犯罪案件,以及西城、大興轄區內的知識産權案件。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分第一辦公區、第二辦公區、第三辦公區、金融街人民法庭、多元解紛訴調對接中心五處辦公,總面積約5.8萬平米。自2019年內設機構改革後,目前我院共有審判業務機構11個,非審判業務機構3個。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政法編制幹警平均年齡為40歲,其中員額法官173人(編制為177),平均年齡42歲,政法編中碩士及以上學歷258人,佔比57%,大學及以上學歷445人,佔比99%。事業編27人,平均年齡為35歲,均為本科學歷。中層正副職幹部78人,平均年齡43歲。

  近年來,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秉承原西城法院、宣武法院的優良傳統,在區委的領導、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指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貫徹中央和上級精神,秉持紅墻意識和首善標準,著眼服務首都功能核心區法治建設工作大局,統籌推進疫情防控與審判執行工作。2020年全年我院案件總量79479件,審(執)結案件71613件,法官每人平均結案434件,2020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位居全市法院第一。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467人,實有人數449人;事業編制38人,實有人數27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33,853.49萬元,比上年減少1,944.31萬元,下降5.43%。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計33,853.24萬元,比上年減少1,600.90萬元,下降4.52%,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3,201.1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07%;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事業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經營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其他收入652.0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93%。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計33,570.09萬元,比上年減少1,109.53萬元,下降3.20%,其中:基本支出24,269.5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2.30%;項目支出9,300.5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7.70%;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經營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3,201.43萬元,比上年減少1,996.16萬元,下降5.67%。主要原因:我院不折不扣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大力壓減行政經費,主動交回因受疫情影響年底前預計難以形成支出的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2,918.03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29,923.1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0.9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56.6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03%;衛生健康支出1,338.1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07%。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2020年度決算29,923.1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27,301.49萬元增加2,621.70萬元,增長9.60%。

  其中:

  "法院"2020年度決算29,923.1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27,301.49萬元增加2,621.70萬元,增長9.60%。主要原因:根據我院審判執行工作實際需求,在年中追加了審判區租金缺口。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0年度決算1,656.6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1,765.50萬元減少108.84萬元,下降6.1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0年度決算1,603.4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1,715.50萬元減少112.04萬元,下降6.53%。主要原因:人員減少,年度內相應開支減少。

  "撫恤"2020年度決算53.2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50.00萬元增加3.20萬元,增加6.40%。主要原因:年中因人員身故申請追加了部分經費。

  3、"衛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決算1,338.1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1,265.00萬元增加73.19萬元,增加5.79%。

  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20年度決算1,338.1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1,265.00萬元增加73.19萬元,增加5.79%。主要原因:本年年中醫保計算基數上漲,導致經費缺口較大,年中申請追加了部分經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4,269.52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41.24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35.76萬元減少94.5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決算數0.00萬元,與2020年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財物統一上劃市級統管,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高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0年決算數0.21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16.29萬元減少16.09萬元。主要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響,2020年度公務接待活動減少;根據中央及市政府有關"八項規定"要求,我院嚴格控制招待規模,壓縮接待標準,各種接待活動客飯均在單位食堂解決,大大減少招待費開支。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國內司法交流活動,大要案件審理期間相關人員來訪的接待等。2020年本院公務接待5批次,共計31人次,陪同人員10人次,合計41人次,每人平均50元/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141.0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219.47萬元減少78.4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決算數48.97萬元,與2020年年初預算數48.97萬元持平。2020年購置1輛,車均購置費48.97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92.0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170.50萬元減少78.44萬元,主要原因:我院嚴格按照有關要求減少公務用車並壓減相應維護經費。2020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9.6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8.7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4.47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9.25萬元。2020年公務用車保有量81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14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3486.01萬元,比上年增加152.34萬元,增加原因:2020年我院訴調對接中心正式啟用,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經費同比上漲。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0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416.6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06.8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309.8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879.6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7.7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90.7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4.44%。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0年車輛81台,1619.30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32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0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654.35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法院"經費: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對2020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3個,佔年初填報績效目標項目總數的100%,涉及金額8599.32萬元。其中,部門評價項目1個,涉及金額520.00萬元,評價得分在90(含)-100分的1個。單位自評項目12個,涉及金額8079.32萬元,評價得分在90(含)-100分的12個。

  二、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經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1、項目背景、主要內容及實施情況

  西城法院位於首都功能核心區,2019年案件總量超過83,000件,位列北京市第三,法官年每人平均結案440件,案多人少矛盾比較突出,人民群眾對審判質效的要求不斷提高,審判人員希望減負的期待日益迫切。根據最高法院在《關於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關於深化人民法院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意見-人民法院第五個五年改革綱要(2019-2023)》《關於進一步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西城法院深入研究群眾需要和司法規律,建成集約送達中心、電子卷宗掃描中心,強化審判輔助事務的集約化管理。電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應用工作,實行立案階段集中掃描、案件報結前隨時掃描、案件報結後質檢歸檔,實現"一次掃描、全程使用、一鍵歸檔",切實減少紙質案卷流轉,減輕審判團隊負擔。

  2020年6月1日啟用集約送達中心,承接全院民商事、行政、執行案件送達工作,高效規範解決"送達難"問題。一是線上平臺一鍵發送任務,兩種送達模式並行,進度實時追蹤有效監督,壓縮案件送達週期。至2021年3月送達中心累計送達案件94,650.00件,案件平均送達天數從12天縮短至4.19天。二是多種送達方式運用、推動提質增效。首選電子送達適用,電子送達覆蓋率得到大幅度提升,三是設立"法警+送達員"專門外出送達小組,建立週末和夜間送達模式,提升外出送達效率,有力服務保障審執工作。投資規模279萬元。

  啟用電子卷宗生成中心,承擔所有訴訟材料集中收轉、掃描、加工、保管、借閱、整理等工作。實行立案階段集中掃描、案件報結前隨時掃描、案件報結後質檢歸檔,實現"一次掃描、全程使用、一鍵歸檔",切實減少紙質案卷流轉,減輕審判團隊負擔,避免檔案材料二次重復掃描,節約成本,提高效率。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3月,共掃描卷宗案件數180,335.00件(其中2020年新收案件72,213件),電子卷宗掃描頁數2,552,944.00頁,在全市位居前列。投資金額190萬元。

  2、項目資金情況

  (1)預算批復情況及資金組成

  根據《北京市財政局關於批復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2020年預算的函》(京財公檢法指(2020)942號)文件,2020年部門預算實際安排審判工作經費項目共計520.00萬元,用於委託業務費的經費保障。

  (2)預算資金執行情況

  2020年部門預算共審判工作經費項目資金520.00萬元,全部為財政資金,實際支出520.00萬元,結余資金0.00萬元,預算資金執行率為100.00%。具體為:

  ①西城法院于2020年6月9日發佈公開一站式文書送達服務招標公告,後經評審委員會綜合評審及黨組會會議文件審議通過,與北京國聯政信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合同,合同金額為2,797,200.00元,截止2020年12月實際支付金額為2,675,148.30元(尾款122,051.70元在2021年支付)。

  ②于2020年7月2日發佈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及訴訟檔案運維服務招標公告,後經黨組會會議文件審議通過,與漢王影研公司簽訂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及訴訟檔案運維服務合同,合同金額為1,900,000.00元,截止2020年12月實際支付金額為1,900,000.00元。

  ③支付2019年集約送達及審判綜合輔助事務外包服務費尾款624,851.70元。

  3、項目整體績效目標

  2020年度西城法院依法履職作具體工作,通過組織實施審判工作經費項目,以審判為中心,以便民為重點,實現服務辦案,司法為民,促進司法改革,加強司法管理。

  4、項目階段性績效目標

  全面推行電子送達,實時追蹤有效監督,壓縮案件送達週期。

  推進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和深度應用。開展"電子檔案為主、紙質檔案為輔"歸檔方式改革試點,實現"一鍵歸檔"。全面推行電子材料收集、資訊回填、移動及線上閱卷、輔助辦案、智慧庭審、一鍵歸檔的智慧、便捷、高效的智慧法院辦案模式和卷宗管理模式。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評價目的、對象和範圍

  為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建立科學、合理的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體系,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財預〔2020〕10號)、《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京發〔2019〕12號)等有關規定,通過對西城法院項目決策、項目過程、項目産出和項目績效四方面進行客觀、公正的綜合評價,衡量和考核市級預算項目的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産出與效果、預算管理水準等,發現問題並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促進預算資金分配的規範化、資源配置的合理化,從而有效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2.績效評價依據

  1)績效評價原則

  本次評價工作遵循科學規範原則,嚴格執行規定的程式,按照科學可行的要求,採用定量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績效工作應當遵循科學公正原則,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按照規範的程式,對項目績效進行客觀、公正的反映;遵循激勵約束原則,將績效評價結果應用與預算安排、政策調整、改進管理實質性掛鉤,體現獎優罰劣和激勵相容導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減壓、無效要問責;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將績效評價結果依法依規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2)績效評價方法

  為了對審判工作經費項目績效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結合項目已經全面完成,無法進入現場評價等實際情況,本次主要採用非現場評價方式,運用比較法、專家評議等方法,對項目進行綜合評價。通過查閱資料、網路查詢等方式,對項目進行全面細緻的了解。通過對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效益性的比較和分析,考核項目的支出效益、支出效率和支出效果。

  3)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根據《北京市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京財績效〔2020〕2146號)的相關規定,績效評價工作組結合西城法院項目特點和資金使用的具體情況,以資金使用結果為導向結合專家的指導意見,設定了本次評價指標內容,重點對項目實施單位的項目決策、項目過程管理、項目産出和項目效益進行綜合評價。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一、二、三級指標參考北京市財政局指標體系範本進行設定,原則上未做調整。三級指標根據項目實際執行內容分析後設定,並考慮其資料可獲性。

  4)評價組織實施

  績效評價工作程式主要分為準備評價階段、實施評價階段、評價報告撰寫三個階段。

  1、準備評價階段

  組建評價工作組,初步了解預算項目整體情況。

  (1)組建績效評價工作組。西城法院委託中逸會計師事務所,于2020年4月成立了項目績效評價工作組,工作組成員4人,設組長1人,副組長1人,組員2人,在正式評價前對項目績效評價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2)初步了解項目預算執行情況,組織項目單位培訓。評價工作組與西城法院進行初步溝通,了解項目申報及執行情況、項目效益實現情況,收集業務資料;組織西城法院相關業務處室人開展績效評價培訓,針對專家評價重點、評價工作的時間進度、資料如何準備進行有效培訓。

  2、現場核查情況

  (1)收集整理資料,進行初步審核。對於績效目標的完成情況,評價工作組詳細了解績效目標的實施過程和取得的成果,並對相關數據和成果與績效目標進行核對。評價工作組對提交的項目績效報告及基礎資料進行了初步審核,填寫初步審核情況表,並將結果與實施單位相關人員反覆進行溝通。

  (2)資料分析,形成工作底稿。在取得資料的基礎上,結合初期收集資料情況,對資料進一步核實、整理,對發現的項目問題進行總結。

  3、資料資訊匯總

  評價工作組在前期資料整理基礎上,按照評價體系內容和評價重點,將項目資料進行分類整理,掃描紙質資料轉化為電子版檔案,形成專家資料手冊,供專家審閱。

  4、評價分析

  評價工作組遴選5名專家,其中:管理專家2名,業務專家2名,財務專家1名,成立評價專家組,召開了專家評價會。

  評價會上,專家組認真聽取項目人員彙報後,結合專家資料手冊對相關問題進行質詢,對相關數據進行核實。同時,針對關注的問題,專家與西城法院進行了充分的討論和溝通,並根據設定的指標體系對西城法院2020年度"審判工作經費"項目情況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分,並出具了《專家意見匯總書》和《專家評價書》。

  5、溝通反饋

  評價工作組根據專家意見,完成績效評價報告初稿的撰寫工作。與西城法院溝通意見,在充分研究論證的基礎上,修改和完善績效評價報告,形成評價報告終稿。

  6、出具報告

  評價工作組出具績效評價報告,並將報告及項目資料報送西城法院進行歸檔。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附相關評分表);

  經專家評議,2020年度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經費"項目綜合評價得分92.52分,項目決策8.82分,項目管理18.50分,項目産出37.70分,項目效益27.50分,績效級別評定為"優秀"。(評分表詳見附件2)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第一部分:項目決策情況

  1、項目立項

  (1)立項依據充分性

  在項目立項依據充分性方面,項目立項背景依據《關於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關於深化人民法院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意見-人民法院第五個五年改革綱要(2019-2023)》《關於進一步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西城法院成立集約送達中心及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中心,對"兩個中心"的成立、執行情況、下一年度計劃等情況召開黨組會議,進行初步審查,項目立項依據充分。

  (2)立項程式規範性

  在項目決策程式的規範性方面,項目立項經過內部集體決策、黨組會決議等三重一大會議,向財政局申請預算資金,項目立項基本符合程式規定,但項目立項過程中還應補充完善專家論證意見等資料。

  2、績效目標

  (1)績效目標合理性

  該項目績效目標設定符合西城法院的主要職責,通過項目實施,可以為強化審判輔助事務的集約化管理,切實減少紙質案卷流轉,減輕審判團隊負擔。

  (2)績效目標明確性

  該項目績效目標的設定,同時符合西城法院的主要工作職責以及"兩個中心"的成立初衷。

  項目根據預期目的,設置了項目總體績效目標及各級績效指標,基本符合項目實際情況。但個別績效目標設置不夠細化,針對性不足。如:績效目標的産出品質指標描述較為籠統。

  3、資金投入

  (1)預算編制科學性

  項目依據工作內容在預算編制時參考上年度案件的送達、掃描、電子卷宗、紙質卷宗整理歸檔成本費用,預算編制流程按照西城法院內外部程式進行,基本符合規範性要求。但在項目預算編制過程中,還應合理預測各送達方式下平均送達一件所需經費,及總送達量;電子卷宗方面,應合理測算掃描一頁所需經費,加工、借閱一個卷宗等所需經費。

  (2)資金分配合理性

  為保障各項工作資金額度與年度目標相適應,項目對預算資金進行了合理分配,具體分為電子卷宗同步生成及訴訟檔案運維服務費190萬元、一站式文書送達服務330萬元,預算確定的項目資金量與工作任務匹配。

  第二部分:項目過程情況

  1、資金管理

  (1)預算執行率

  2020年部門預算共安排計劃審判工作經費項目520.00萬元,全部為財政資金,實際支出520.00萬元,預算資金執行率為100.00%,

  (2)資金到位率

  本項目預算批復520.00萬元,均為財政撥款。其中電子卷宗同步生成及訴訟檔案運維服務費190萬元、一站式文書送達服務330萬元(其中2019年集約送達及審判綜合輔助事務外包服務費尾款62.48萬元)。資金到位時間為2020年1月,資金在項目開始前足額到位。

  (3)資金使用合規性

  西城法院建立了較為完整的財務內部控制制度,包括《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財務管理規定》、《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資金使用管理規定》、《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採購管理辦法》等,確保經費使用安全、合理、有效。項目實施過程中,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實施管理。

  2、組織實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

  西城法院制定《西城區人民法院集約化送達服務流程》、《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送達專員管理考核暫行辦法》、《西城法院電子卷宗生成工作管理辦法》、《西城法院電子訴訟檔案管理辦法》、《涉密案件電子卷宗掃描規範》、《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外包掃描人員管理辦法》等制度,本項目管理符合相關制度的規定。

  西城法院根據相關制度規定以及合同約定的項目服務內容和相關驗收標準依靠流程節點的把控對外包服務工作進行檢查指導、監督實施。但項目制度建設完整性略有不足:項目管理辦法不夠完善,如對外包單位電子卷宗數據的驗收應有詳細規範要求,包括數據抽樣規則、數據驗收流程、糾錯機制等;對集中送達人員應有明確量化的監督考核辦法。

  (2)制度執行有效性

  西城法院2020年5月8日黨組研究同意設立一站式文書送達服務中心,于2020年5月20日發佈公開招標公告,于2020年6月12日發佈中標公告,經黨組會會議文件審議通過,與北京國聯政信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一站式文書送達服務項目合同,合同金額為2,797,200.00元。合同服務期限為2020年6月25日至2021年6月24日,服務內容為電話送達服務、來院領取服務、電子送達服務、EMS專郵送達服務、委託送達服務、公告送達服務、內外網數據實時交換平臺、內外網數據離線交換平臺、送達大數據決策分析平臺、外部係整合平臺、第三方數據修復、司法文書送達門戶、系統管理、送達專員駐場服務。

  送達中心在編送達服務專員共計34人,根據送達中心服務特點共設置了任務交接、電話溝通、窗口自取、電子送達、郵寄送達、外出送達等六個團隊。

  2020年5月8日黨組研究同意西城法院電子卷宗同步生成及深度應用工作的方案成立電子卷宗生成中心,7月2日發佈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及訴訟檔案運維服務中標公告,經黨組會會議文件審議通過,與北京漢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合同,合同金額為1,900,000.00元。合同服務期限為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需提供不少於20人的駐場服務並完成2020年度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服務工作及2020年度所有歸檔後數字化加工掃描工作,具體內容包括庭室新收材料的目錄索引、電子卷宗製作、分類校驗、圖像處理、歸目上傳、卷宗瀏覽、卷宗導入導出、電子卷宗移送和接收等工作。

  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配置13名員工,主要負責立案卷宗及庭審卷宗全流程集中收轉、掃描、校驗、挂接等工作;歸檔卷宗掃描配置7名員工,主要負責歸檔卷宗八個流程貫穿檔案系統;檔案運維輔助配置3名員工,主要負責對內閱卷、對外當事人接待。

  綜上,西城法院已按照相關規定,成立"兩個中心",完成既定內容,出具相關報告。但西城法院實施該項目中也存在不足之處,如合同支付條款不利於對供應商的監督與管控,執行中不利於品質把控。

  第三部分:項目産出情況

  1、項目産出成本

  2020年部門預算共安排審批工作經費項目資金520.00萬元,全部為財政資金,實際支出520.00萬元,結余資金0.00萬元,預算資金執行率為100.00%。

  項目具體實施中,按照預算計劃及制度規定支付款項,未出現支出依據不合規、虛列項目支出、截留、擠佔、挪用項目資金、超標準開支情況等情況。按照相關文件規定進行了財務處理,且會計處理正確。相關銀行賬戶、資金使用計劃、付款憑證等資料,履行了相關管理程式。

  2、項目效率性分析

  (1)項目實施進度

  2020年5月8日黨組研究同意設立一站式文書送達服務中心及電子卷宗同步生成中心。6月1日啟用集約送達中心,承接全院民商事、行政、執行案件送達工作,案件平均送達天數從12天縮短至4.19天。7月1日啟用電子卷宗生成中心,承擔所有訴訟材料集中收轉、掃描、加工、保管、借閱、整理等工作,實現"一次掃描、全程使用、一鍵歸檔"。

  (2)項目完成品質

  審判工作經費項目2020年度總體目標全部完成,基本達到了年初設定的績效指標要求。但項目品質指標設置可衡量性需要加強,品質指標衡量標準描述較為籠統。

  (3)項目産出數量

  集約送達中心至2021年3月送達中心累計送達案件94,650.00件,案件平均送達天數從12天縮短至4.19天;電子卷宗生成中心至2021年3月,共掃描卷宗案件數180,335.00件(其中2020年新收案件72213件),電子卷宗掃描頁數2,552,944.00頁,在全市位居前列。

  第四部分:項目效益情況

  1、項目效益性分析

  2020年審批工作經費項目年度總體預期目標全部完成,年初設定的各項指標基本達到要求。

  (1)項目實施産生的經濟效益

  完成2020年度新收案件72,213件的全流程送達、同步掃描和電子卷宗生成工作,完成紙質卷宗整理及歸檔上架工作。據此計算,每一個案件的送達、掃描、電子卷宗、紙質卷宗整理歸檔成本費用共計約74元。較好地在既定預算成本下實現了本項目工作目標及效果,一是顯著提升了辦案效率,縮短辦案週期20%,掃描率達到100%。二是全院電子送達覆蓋率提升至10%以上,電子送達在民商事案件中的覆蓋率提升至30%;集約送達一體化平臺使用率超過100%。不足之處為項目産生的經濟效益的文件整理、分析方面未能體現項目前後的成本對比,經濟效益未顯著體現。

  (2)項目實施對社會的影響

  項目實施對社會的影響顯著,如西城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榮獲2021年"北京市工人先鋒號"、 審判團隊運作機制入選第十批全國法院司法改革案例等,不足之處為項目效果資料歸集整理和分析利用不夠,不能充分體現項目實施效果。

  (3)項目可持續影響

  該項目可持續性影響顯著,有效減輕審判團隊事務性工作負擔,有利配合審判團隊建設優化升級,將分散于各部門的審判輔助事務全部集約管理,重塑審判輔助事務格局。

  不足之處為項目産生的可持續影響缺乏資料的統計分析和結果利用。

  (4)服務對象滿意度

  按照項目安排,外包服務團隊工作已達到預期目標。西城法院相關工作人員對外包團隊的工作給予肯定。

  評價認為項目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維度不夠全面、調查樣本數量不多、滿意度指標設置不夠合理。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第一部分:主要經驗及做法

  西城法院在對2020年審判工作經費項目開展績效管理工作中,能夠積極運用績效管理工作理念,抓好績效管理的重要環節,指導相關部門開展評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領導高度重視,落實責任分工

  西城法院各級領導對績效管理工作非常重視,績效評價工作開展過程中,以各種形式認真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學習有關文件精神,積極參與評價培訓,進一步落實責任分工,加強督促檢查,確保績效自評工作的有序開展。

  2、加強內外協調溝通,委託專業機構服務

  本次評價工作經西城法院領導批准,委託中逸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提供業務培訓和專業輔導,並與機關有關部門進行充分溝通,順利召開專家評審會,為今後機關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積累了較好的工作經驗。

  第二部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項目立項資料缺少論證資料

  西城法院在項目立項初期缺少項目論證報告、專家論證意見和實施計劃等資料。

  2、績效目標設置明確性需進一步完善

  西城法院在申請2020年項目資金時,部分績效指標描述較為籠統,可衡量性有待提高。項目滿意度調查的相關材料設計尚缺乏必要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3、合同簽訂細節需進一步完善

  西城法院2020年審判工作經費項目執行過程中,合同簽訂管理情況存在瑕疵:如一站式服務平臺業務合同,無合同簽署時間;合同支付條款不利於對供應商的監督與管控,執行中不利於品質把控。

  4、加強項目過程的可控性、效益資料的歸集。

  西城法院在項目管理過程中,應明確項目立項、決策、執行、監督、績效管理等管理措施。項目執行過程管理控制資料充分留痕,證明項目按計劃內容和重要節點組織實施。

  缺乏對效益資料的有效歸集及分析利用,未能完整體現項目的社會效益、可持續影響,資料完整程度有待提高。

  5、項目需加強滿意度評價指標覆蓋的範圍

  項目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維度不夠全面,建議對滿意度指標進行適度優化,區分不同用戶群體,制定合理的滿意度指標,體現合理預期。

  (六)有關建議。

  1、加強項目立項的程式性、合理性

  針對問題1,建議項目立項時完善項目前期論證相關資料,加強項目立項的程式性、合理性。

  2、加強績效目標設置合理和明確性

  針對問題2,進一步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對財政支出的各項指標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加強細化程度,做到項目指標具體、可度量、可實現,不能以量化形式錶述的,可以採用定性的分級分檔形式錶述。

  3、加強合同管理

  針對問題3,應加強合同管理,完善審批手續,以確保合同的簽訂程式合法合規。完善合同約定條款,保障自身合法權益降低風險。

  4、完善績效評價資料的完整性,充分體現項目實施效果

  針對問題4,應健全項目管理制度,從項目立項、決策、執行、監督和績效管理等方面完善管理控制措施,保證項目實施的規範性和有效性。項目執行過程管理控制資料應充分留痕,證明項目按計劃內容和重要節點組織實施。

  5、加強滿意度評價指標覆蓋的範圍

  針對問題5,建議對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要合理預期,服務對象範圍應明確界定,採取適當方式方法開展滿意度調查,提供更加詳實的資料,為績效評價提供參考依據。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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