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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1-09-02 10:00    來源: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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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工作于2019年3月開展實施改革工作,改革後我院共設立機構17個,內設9個、下設5個共14個審判業務機構,3個非審判業務機構。內設9個審判執行業務機構包括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下設5個審判執行業務機構包括後沙峪人民法庭、牛欄山人民法庭、楊鎮人民法庭、李遂人民法庭、天竺法庭。3個非審判業務機構包括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綜合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負責審理本轄區內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務是通過行使國家審判權,依法懲治犯罪,解決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財産、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産,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産,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301人,實有人數277人;事業編制15人,實有人數14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收入總計23,267.92萬元,比上年減少1,752.67萬元,下降7%;支出總計22,441.11萬元,比上年減少357.01萬元,下降1.57%。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2,156.45萬元,比上年減少2,043.76萬元,下降8.45%,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0,119.7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0.81%;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2,036.7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19%。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2,441.11萬元,比上年減少357.01萬元,下降1.57%,其中:基本支出14,890.2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6.35%;項目支出7,550.8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3.65%;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1,141.61萬元,比上年增加838.94萬元,增長4.13%;支出總計20,333.92萬元,比上年增加2,163.22萬元,增長11.9%,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訴調對接中心租金及人員政策性調資。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0,333.92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18,439.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0.6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20.6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02%;衛生健康支出692.7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41%;城鄉社區支出180.6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8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2020年度決算18,439.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310.83萬元,增長1.71%。其中:

  "法院"2020年度決算18,439.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310.83萬元,增長1.71%。主要原因:2020年人員政策性調資及年中追加訴調對接中心場地租金。

  2、"教育支出"2020年度決算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0萬元,下降100%。其中:

  "進修及培訓"2020年度決算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0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為抗擊疫情,減少線下培訓。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0年度決算1,020.6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299.67萬元,下降22.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0年度決算984.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300.59萬元,下降23.39%。主要原因:根據實際人員需求安排支出。

  "撫恤"2020年度決算35.8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0.91萬元,增長2.6%。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需要安排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決算692.7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31.73萬元,下降4.3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20年度決算692.7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31.73萬元,下降4.38%。主要原因:疫情期間,基本醫療繳費比例部分月份減半徵收導致決算數較預算數減少。

  5、"城鄉社區支出"2020年度決算180.6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180.67萬元,增長100%。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2020年度決算180.6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180.67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我院四個派出法庭楊鎮、牛欄山、李遂、後沙峪法庭根據批准重建投入資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4,847.77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68.9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97.77萬元減少28.8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決算數0萬元,與2020年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高法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0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3.15萬元減少3.15萬元。主要原因:2020年度無接待費用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168.8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194.62萬元減少25.7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決算數56.68萬元與2020年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2020年更新汽車2輛,車均購置費28.34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112.21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137.94萬元減少25.73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外出辦案活動減少,導致汽油、維修等費用相應減少。2020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25.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5.9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4.7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6.34萬元。2020年公務用車保有量4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5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373.73萬元,比上年增加263.65萬元,增加原因:新建審判大樓投入使用後相應的物業、水電等公用經費及人員增加導致相應費用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0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852.3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94.4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348.29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409.6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11.7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5.2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63.3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0.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0年車輛44台,903.0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4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0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566.45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法院"經費: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市順義區人民法院對2020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7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43.75%,涉及金額3,630.18萬元。其中1個項目採取普通程式評價,6個項目採取簡易程式。評價結果如下:

  1.採取簡易程式評價的項目有6個,分別為辦案業務費項目、李遂法庭、牛欄山法庭週轉用房經費項目、審判區租金項目、審判大樓功能用房調整工程(後期)項目、司法救助金項目、及業務裝備費項目,評價結果分別為95分、93.8分、94分、95分、95分、80.59分。(詳見附件2)

  2.採取普通程式評價的項目有1個,為信息化運維費項目。本次委託中逸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開展該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通過與事務所的對接,我院按照市財政績效評價相關要求及評價工作組的評價流程,積極準備資料。經評價,該項目綜合得分90.8分,項目績效級別評價結論為"優秀"。

  二、信息化運維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1.項目概況

  (1)項目背景

  近年來,隨著智慧法院建設全面提速,現代科技與法院工作愈發深度融合,資訊時代審判運作新模式正在逐步形成。得益於信息化建設,司法公正更直觀了,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審判流程公開、庭審公開。

  經過多年的信息化建設,順義法院信息化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信息化應用的推廣工作取得了全面進展,信息化已經完全融入了法院業務和辦公工作,成為了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工作方式。

  隨著資訊系統逐漸融入法院業務和辦公工作,系統的可用性和可靠性的要求也逐漸突出出來。法院業務和辦公流程會根據法院業務的多元化需要及時進行調整,資訊系統的運維工作也就顯得尤為重要。

  (2)項目實施主體及主要內容

  項目實施主體為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

  信息化運維項目主要包括:運維管理、庭審及音視頻會議系統運維、數據與應用系統運維、主機網路系統運維、資訊安全系統運維、安防監控系統運維、辦公終端系統運維。

  (3)項目預算及資金組成

  為了保證項目順利進行,根據《北京市財政局關於批復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2020年預算的函》(京財公檢法指[2020]0951號),批復信息化運維經費208.30萬元,主要用於支付運維公司信息化運維工作費用

  (4)項目預算執行情況

  2020年度順義法院信息化運維項目安排財政預算資金208.30萬元,實際支出208萬元,結余資金0.3萬元,預算資金執行率為99.86%

  2.項目績效目標

  順義法院信息化運維項目績效目標是在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通過科學規範的信息化運維服務,提高順義法院各項信息化系統的穩定性和安全性,保障資訊系統的正常運轉,為順義法院各項工作提供高效、優質的資訊技術支援與服務。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評價目的、對象和範圍。

  為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建立科學、合理的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體系,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財預〔2020〕10號)、《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京發〔2019〕12號)等有關規定,通過對順義法院項目決策、項目過程、項目産出和項目績效四方面進行客觀、公正的綜合評價,衡量和考核市級預算項目的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産出與效果、預算管理水準等,發現問題並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促進預算資金分配的規範化、資源配置的合理化,從而有效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本次對2020年部門預算管理中的重點項目開展績效評價。

  2.績效評價原則、評價指標體系(附表)、評價方法、評價標準等。

  (1)績效評價原則

  本次評價工作遵循科學規範原則,嚴格執行規定的程式,按照科學可行的要求,採用定量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績效工作應當遵循科學公正原則,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按照規範的程式,對項目績效進行客觀、公正的反映;遵循激勵約束原則,將績效評價結果應用與預算安排、政策調整、改進管理實質性掛鉤,體現獎優罰劣和激勵相容導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減壓、無效要問責;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將績效評價結果依法依規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2)績效評價方法

  為了對項目績效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結合項目已經全面完成,無法進入現場評價等實際情況,本次主要採用非現場評價方式,運用比較法、公眾評判等方法,對項目進行綜合評價。通過查閱資料、網路查詢等方式,對項目進行全面細緻的了解。通過對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效益性的比較和分析,考核項目的支出效益、支出效率和支出效果。

  (3)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根據《北京市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京財績效〔2020〕2146號)的相關規定,績效評價工作組結合睡衣法院項目特點和資金使用的具體情況,以資金使用結果為導向結合專家的指導意見,設定了本次評價指標內容,重點對項目實施單位的項目決策、項目過程管理、項目産出和項目效益進行綜合評價。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一、二、三級指標參考北京市財政局指標體系範本進行設定,原則上未調整。三級指標具體解釋及評價要點依據項目實際執行內容分析後確定(指標體系詳見附表)。

  3.績效評價工作過程。

  績效評價工作程式主要分為準備評價階段、實施評價階段、評價報告撰寫三個階段。

  (1)準備評價階段

  組建評價工作組,初步了解預算項目整體情況。

  ①組建績效評價工作組。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委託中逸會計師事務所,于2021年4月成立了項目績效評價工作組,工作組成員5人,設組長1人,副組長1人,在正式評價前對項目績效評價工作人員進行了業務培訓。

  ②初步了解項目預算執行情況,組織項目單位培訓。評價工作組與順義法院進行初步溝通,了解項目申報及執行情況、項目效益實現情況,收集業務資料;組織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相關部門人員開展績效評價培訓,針對專家評價重點、評價工作的時間進度、資料如何準備進行有效培訓。

  (2)現場核查情況

  ①收集整理資料,進行初步審核。了解績效目標設立及完成情況,績效目標的設立主要是依據為保證保障順義法院資訊系統平臺的正常運作,保障應用系統運作連續性、穩定性、運作安全性而設立。對於績效目標的完成情況,評價工作組詳細了解績效目標的實施過程和取得的成果,並對相關數據和成果與績效目標進行核對。評價工作組對提交的項目績效報告及基礎資料進行了初步審核,填寫初步審核情況表,並將結果與實施單位相關人員反覆進行溝通。

  ②資料分析,形成工作底稿。在取得資料的基礎上,結合初期收集資料情況,對資料進一步核實、整理,對發現的項目問題進行總結。

  (3)資料資訊匯總

  評價工作組在前期資料整理基礎上,按照評價體系內容和評價重點,將項目資料進行分類整理,掃描紙質資料轉化為電子版檔案,形成專家資料手冊,供專家審閱。

  (4)評價分析

  評價工作組遴選5名專家,其中:管理專家2名,業務專家1名,財務專家2名,成立評價專家組,召開了專家評價會。

  2021年5月13日評價工作組召集評價專家組和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召開專家評價會。專家評價會由1名管理專家擔任評價專家組組長。

  評價會上,專家組認真聽取項目負責人彙報,並結合專家手冊對相關問題進行質詢,對相關數據進行核實。同時,針對關注的問題,專家組與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領導及項目相關處室負責人進行了充分的討論和溝通,並根據設定的指標體系對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2020年度信息化運維項目情況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分,並出具了《專家意見匯總書》。

  (5)溝通反饋

  評價工作組根據專家意見,完成績效評價報告初稿的撰寫工作。與順義法院進行意見溝通,在充分研究論討的基礎上,修改和完善績效評價報告,形成評價報告終稿。

  (6)出具報告

  評價工作組出具績效評價報告,並將報告及項目資料報送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進行歸檔。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2020年度順義法院信息化運維項目綜合評價得分90.8分,其中,項目決策9.1分,項目過程19.1分,項目産出38.7分,項目效益23.9分,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優秀"。

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詳見附件)。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1.項目決策情況。

  (1)項目立項依據充分性及程式規範性分析

  順義法院落實最高院以及市高院的工作要求,黨組會上專題研究信息化運維費工作,經院黨組研究決定,成立了信息化運維費管理領導小組並確定組成人員,通過科學規範的信息化運維服務,提高法院各項信息化系統的穩定性和安全性,保障資訊系統的正常運轉,為法院各項工作提供高效、優質的資訊技術支援與服務。

  (2)項目績效目標合理性分析

  該項目績效目標設定符合順義法院實際工作需求,通過項目的實施,可以保障順義法院資訊系統平臺的正常運作,保障應用系統運作連續性、穩定性、安全性。

  目標細化程度分析

  該項目根據預期目的,設置了項目總體績效目標及各級績效指標,基本符合項目實際情況。但個別績效目標設置不夠細化,如:績效目標中的效果指標,服務滿意度指標描述不夠細化,未能明確具體服務對象。

  2.項目過程情況。

  (1)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分析

  ①項目預算管理情況分析

  2020年順義法院信息化運維費項目預算安排資金208.30萬元,資金已全部到位。截至2020年12月31日,項目實際支出208.00萬元,結余資金0.3萬元。預算資金執行情況如下:

image.png

  該項目財政資金足額、及時到位,預算執行金額佔預算批復金額99.86%。

  ②財務管理制度制定和執行情況分析

  為確保項目資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順義法院制定了《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財務管理制度》、《預算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等財務管理辦法,財務管理制度較為健全。

  信息化運維項目嚴格按照各項辦法實施管理:

  一是加強項目經費預算管理,按照《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預算管理辦法》編制報批信息化運維項目經費預算,實際開支過程中,嚴格按照預算批復執行;

  二是按照《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支出管理制度》做好經費支出管理,加強原始票據審核,嚴格按照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和程式辦理結算報銷。

  (2)項目組織情況分析

  順義法院制定《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政府採購管理制度》、《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合同管理制度》等,內部控制制度較為完整。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順義法院針對自身服務需求,按照單位採購管理辦法中的要求,對採購金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的,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最終確定北京華宇資訊技術有限公司作為本項目供應商。

  (3)項目管理情況分析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法院的維護保障工作由辦公室負責,主要職責是完成法院設備的資産管理、狀態監控、設備配置、故障維護、設備維修、設備升級等工作。在進行設備維護期間,運維服務公司將過程記錄及總結進行歸檔,作為運維的依據,運維人員可以通過文檔來搜尋相關記錄,縮短解決故障的時間。

  項目單位嚴格按照市高院制定的《市級法院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執行項目管理,項目預算嚴格按照項目申報的內容和標準執行,嚴禁"低報高用"和"甲報乙用"的情況發生。財務部門定期對此項目經費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對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意見,報主管院領導審批後,嚴格落實整改。

  2.項目産出情況。

  (1)項目經濟性分析

  順義法院能夠嚴格履行財政評審程式,將信息化運維費資金控制在預算範圍內,信息化運維費資金支出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相關規定執行,沒有擠佔、挪用、虛列支出、無預算支出和其他資金損失浪費的現象,項目實施的經濟性較好。

  (2)項目效率性分析

  ①項目的實施進度

  2020年市財政下撥信息化運維費資金208.30萬元,各維修管理單位主要給順義法院提供了2020年度共11名運維人員參與運維工作,其中庭審及音視頻會議崗安排2人、應用崗安排2人、主機網路崗安排1人、資訊安全崗安排1人、安防監控崗安排2人、辦公終端崗安排5人。

  目前順義法院共有院機關、訴調對接中心、執行局以及五個派出法庭八個辦公區,12名運維人員常駐院機關,負責每日對院機關及訴調對接中心開展日常巡檢維護及事件響應;1名運維人員常駐執行局負責每日在執行局開展各系統日常巡檢維護及事件響應;1名運維人員常駐速調對接中心開展保障工作;另根據工作需要,每週二、三、四分別安排駐院機關運維人員到五個派出法庭開展運維工作,主要負責巡檢機房、法庭等系統運作情況,巡檢完成後響應各類服務事件,配合開展工作,確保了派出法庭每週都有一名運維人員提供一天現場保障。另除以上工作外,隨時根據需要響應外派法庭及看守所法庭信息化設備故障處理工作。

  2020年共組織信息化應用培訓16次,其中13次是面向幹警開展的信息化應用系統使用培訓,目的為提升幹警系統使用能力,加強信息化辦公系統的熟悉程度,提高辦案工作效率;3次關於目標責任制考核信息化相關考核培訓,響應高院利用考核提升信息化系統在審判管理工作中的應用。

  ②項目完成品質分析

  在資訊系統日常運維中,各維修管理單位在順義法院的監督管理下,嚴格按照各運維合同約定的條款,能夠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保質保量的完成服務,為順義法院提供了安全高效的運維服務。但品質指標設定較為籠統,部分指標未能量化,無法準確的考核。

  3.項目效益情況。

  (1)項目效益性分析

  ①項目預期目標完成情況

  該項目于2020年完成信息化運維費的任務,信息化運維費活動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項目産出數量、産出品質等基本達到預期目標,預期目標完成情況較好。

  ②項目實施對經濟和社會的影響

  信息化運維項目年度預期目標全部完成,年初設定的各項指標基本達到對經濟和社會的影響要求,體現在:通過科學規範的信息化運維服務,提高了法院各項信息化系統的穩定性和安全性,保證了資訊系統的各類業務應用系統的可靠、高效、持續、安全運作,避免了重復投資,節約了資金,同時也提高了順義法院在全市的形象和影響力,具體為。

  一是經濟效應完成情況:有效的降低了管理成本。

  二是社會效應完成情況:提高了工作效率,規範了業務流程。

  但相關資料中未描述管理成本與業務流程相關內容

  ③項目環境效益及可持續影響

  順義法院在信息化運維費項目實施後,使案件當事人及時了解案件審判進度,掌握法院審判動態,了解自身案件的辦理進展。庭審直播、錄播等可以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旁聽案件的需求,加快司法公開的進程、拓展司法公開的廣度與深度。裁判文書上網發佈為規範司法權運作奠定了基礎,保證立案公開、庭審公開、執行公開、聽證公開、文書公開和審務公開,使得人們更加相信黨、相信政府、相信法律。通過法律解決糾紛的人群大幅度增加,相關惡性案件進一步下降。提升了整體社會的法律意識,社會環境更加安全穩定,人民安居樂業,人與人之間關係更加和諧,家庭更加和睦。

  ④服務對象滿意度

  服務對象滿意度是指項目預期服務對象對項目實施的滿意度,項目未出現重大失誤及投訴等現象,法院工作人員反饋較好,但未能提供完整的滿意度評價資料,不便於分析評價。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主要經驗及做法

  順義法院在對2020年信息化運維項目開展績效管理工作中,能夠積極運用績效管理工作理念,抓好績效管理的重要環節,指導相關部門開展評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領導高度重視,落實責任分工

  順義法院各級領導對績效管理工作非常重視,績效評價工作開展過程中,以各種形式認真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學習有關文件精神,積極參與評價培訓,進一步落實責任分工,加強督促檢查,確保績效自評工作的有序開展。

  (2)加強內外協調溝通,委託專業機構服務

  本次評價工作經順義法院領導批准,委託中逸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提供業務培訓和專業輔導,並與機關有關部門進行充分溝通,順利召開專家評審會,為今後機關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積累了較好的工作經驗。

  2.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項目指標設定應進一步加強針對性

  項目服務滿意度指標設置不規範,應該針對項目實際服務的對象來設定指標。同時應加強細化程度,做到項目指標具體、可度量、可實現。

  (2)合同管理過程稍有瑕疵,應加強項目合同細節審核。

  (3)項目效益資料歸集有待加強

  對於效益方面,缺乏對效益資料的有效歸集及分析利用,未能完整體現項目反映的經濟效益及滿意度指標,資料完整程度有待提高。

  (六)有關建議。

  1.加強項目指標設定科學性

  進一步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對財政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益性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同時儘量細化各項指標,儘量進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錶述的,可以採用定性的分級分檔形式錶述。

  2.進一步加強項目合同規範性

  加強項目在合同環節的管理,加強合同的簽訂細節和要素管理,規避合同執行中的法律風險。

  3.進一步加強績效項目資料留存管理,提高績效項目完整度。

  績效資訊留存管理是貫穿整個項目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工作環節,所留存的資訊是支撐評價結論的重要依據。應注意項目績效資料的留存,形成科學、量化、可支撐的績效成果資料。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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