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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大劇院2020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1-09-02 10:00    來源:國家大劇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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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國家大劇院是依據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國家大劇院機構編制有關問題的函》(京編辦事[2007]41號)成立的市屬正局級事業單位,主要包括核心藝術産品部門、藝術衍生産品部門、綜合管理部門和運作保障部門共24個部(室、中心)。

  國家大劇院作為中國最高表演藝術中心,將秉承人民性、藝術性、國際性的宗旨,以“藝術改變生活”為核心價值理念,努力成為國際知名劇院的重要成員;國家表演藝術的最高殿堂;藝術普及教育的引領者;中外文化交流的最大平臺;文化創意産業的重要基地。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事業編制621人,實有人數513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70,513.34萬元,比上年減少10,668.29萬元,下降13.14%。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計70,035.25萬元,比上年減少4,278.24萬元,下降5.76%,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3,251.6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6.03%;事業收入16,589.9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3.69%;其他收入193.6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28%。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計63,909.85萬元,比上年減少16,316.66萬元,下降20.34%,其中:基本支出22,732.9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5.57%;項目支出41,176.9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4.43%。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53,608.52萬元,比上年增加16,837.63萬元,增長45.79%。主要原因:依據業務發展需求用於臺湖舞美藝術中心運維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9,519.4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49,519.4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2020年度決算49,519.4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8,891.84萬元,下降15.22%。其中:

  “文化和旅遊”2020年度決算49,519.4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8,891.84萬元,下降15.22%。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部分項目調整,壓縮項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6,100.31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2,120.56萬元、津貼補貼2,321.39萬元、績效工資8,179.66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944.52萬元、職業年金繳費508.78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555.54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423.15萬元、住房公積金910.48萬元、醫療費79.27萬元、其他工資福利28.73萬元等支出;(2)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退休費28.23萬元等支出。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不屬於此經費統計範圍。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不屬於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0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9,243.0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415.6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653.3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6,174.1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9,243.07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182.1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1.34%。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0年車輛11台,271.59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93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6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不屬於政府購買服務支出統計範圍。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固定資産:是指政府會計主體為滿足自身開展業務活動或其他活動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過1年(不含1年)、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産,一般包括房屋及構築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等。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使用年限超過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類物資,如圖書、傢具、用具、裝具等,應當確認為固定資産。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國家大劇院對2020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48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88.89%,涉及金額50,639.87萬元。其中,單位自評項目48個,涉及金額50,639.87萬元,評價得分在90分(含)-100分的23個,評價得分在80分(含)-90分的23個,評價得分在60分(含)-80分的2個。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項目宣傳推廣支出”的宣傳推廣渠道主要包括:平面、戶外、直投、新媒體、宣傳品設計及印刷等渠道,基本涵蓋國家大劇院商演項目。項目年初預算總額為1,640.00萬元,其中財政資金963.97萬元,自有資金676.03萬元。因疫情影響,預算執行過程中對年初預算進行了調整,財政資金核減166.00萬元,核減之後的預算總額為1,474.00萬元,其中財政資金797.97萬元,自有資金676.03萬元。項目實際支出969.45萬元,其中財政資金支出797.97萬元,自有資金支出171.48元,資金支出進度為65.77%。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通過開展績效評價工作,對“項目宣傳推廣支出”項目的整體情況進行分析,包括項目資金決策過程的合理性、管理體系的規範性、績效目標實現程度等進行綜合評價,梳理項目決策、管理過程及績效實現情況中存在的問題,加強項目預算績效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本次評價工作遵循“科學公正、統籌兼顧、激勵約束、公開透明”的原則,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行業標準和評價方法,對項目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效益性以及預算資金的投入、使用過程、産出和效果進行客觀分析和評價。在績效評價過程中,評價工作組結合項目單位項目特點,評價方法除了運用財務評價傳統的評閱、計算、核對、分析性復核等方法外,還運用預定目標與實施效果比較、查閱資料、諮詢專家、問卷調查、專家集中評議等方法進行評價。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經專家評議,“項目宣傳推廣支出”項目綜合得分87.34分,其中項目決策11.04分,項目管理16.20分,項目産出34.60分,項目績效25.50分。項目績效評定為“良好”。具體評分情況見下表:

項目宣傳推廣支出項目績效評價結論一覽表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1.項目決策分析。項目以保障全年國家大劇院市場行銷順利進行為根本目標,宣傳推廣國家大劇院全年所有商業演出項目,該項目為延續性項目,均用於商業演出項目的宣傳推廣支出。項目績效目標總體設置較為合理,能夠反映該項目主要工作內容。根據項目內容設定了二級指標和三級指標,産出和效果的對應性較好,能夠對實際工作進行有效的指導。項目預算編制中各項明細較為具體,且與項目工作內容存在較強的相關性,整體較為合理。

  2.項目過程分析。市場部行銷中心作為項目的策劃執行機構,為進一步加強項目管理,建立了相關制度,包括《國家大劇院演出項目票務行銷管理辦法》、《國家大劇院演出項目廣告投放管理辦法》等,項目組織、實施等制度較為完備。

  3.項目績效分析。疫情期間因演出停滯,故廣告投放亦停止,投放數量指標隨未達年初預定目標,但達到預算調整之後預定目標,各數量指標已完全實現。為實現廣告精準投放,對各演出項目進行有效宣傳推廣,制定了全年的廣告計劃及各月的行銷宣傳方案。受疫情的影響,演出項目減少,部分年初計劃的工作內容未能全面完成,但大劇院積極開展復産復工,2020年演出銷售率達到88%,超過目標值3%,全年廣告投放無內容錯誤。

  4.項目效益分析。通過北京青年報、新京報、北京晚報等報紙媒體,地鐵廣告、電梯廣告、戶外大屏等戶外媒體,今日頭條、微信朋友圈等新媒體,進行全渠道推廣,針對目標人群進行廣告的策劃和投放。有效對大劇院演出項目進行了推廣宣傳,吸引更多觀眾欣賞到歌劇、音樂會、舞蹈、戲劇、戲曲等高雅藝術,並推廣線上免費觀演,使更多觀眾了解藝術文化,促進了藝術文化的傳播。項目宣傳推廣支出較好的完成了社會效益指標,演出項目得到有效推廣,促進了藝術文化的傳播。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項目決策。目前的項目實施方案為每月具體廣告投放的實施方案,缺少整體上的項目統籌方案,包括不限于對本項目實施的組織安排、職能分工、進度安排、品質監督、驗收總結等。疫情影響下,國家大劇院演出類項目受影響較大,針對突發狀況下,實施方案中對應急措施等方面呈現的不夠充分。績效指標細化、量化及明確性有待加強,部分內容無法通過直觀、明確、可衡量的指標值予以體現,可考核性有待繼續提高。預算編制的合理性和細化程度可進一步加強,可通過每年對行銷效果的分析與總結,更合理的分配下一年度預算中各渠道宣傳推廣資金的佔比。

  2.項目過程。因疫情影響,部分工作無法完成,預算執行進度不高。財政預算資金執行率100%,但預算總資金執行率為65.77%。

  3.項目産出。部分指標因疫情影響,無法明確制定目標值,可考核性弱,項目執行過程中缺乏更為精細的成本控制措施。

  4.項目績效。項目績效成果的呈現有待進一步提高的空間。需進一步加強效益成果性資料的分析、提煉與總結。如如何通過宣傳推廣提高商演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影響力等方面所取得的業績、發揮的作用;對未來疫情下,如何改進行銷方式的論證與分析有待進一步完善。

  (六)有關建議

  1.項目決策。進一步加強項目績效目標管理,結合項目實施內容,科學合理的設定績效目標,進一步細化及量化績效指標,強化指標與項目內容和資金預算的匹配度及可考量性。進一步加強前期行銷方案的論證與策劃,增加整體上的項目統籌方案,特別對於疫情常態化下,如何改進行銷方式、制定應急措施等方面進行分析。

  2.項目過程。加強項目合同管理風險防控,降低資金使用風險。進一步樹立項目管理理念,作為常規性項目,在當前財政資金和自有資金雙投入情況下,應強化項目管理的方式和實施。以目標為導向,制定明確的實施方案和目標任務,嚴格項目支出管理,及時總結與分析項目成果。

  3.項目産出。項目在執行過程可根據廣告投放渠道的産出效果,進行針對性分析,提高廣告投放的精準性,以達到成本控制的目的和更好的宣傳效果。

  4.項目績效。國家大劇院作為國家標誌性劇院,是行業的引領者,在宣傳推廣上應與全院的年度計劃和任務充分結合,對提高國家大劇院的商演影響力和創造力等方面進行行銷規劃,統籌資源,合理優化,明確重點,鞏固優勢、創造未來。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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